遼寧省大連市《旅順口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實施意見》2022年現行有效, 遼寧省大連市旅順口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旅順口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旅政發〔2012〕116號 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
遼寧省大連市旅順口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旅順口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旅政發〔2012〕116號
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辦、局,直屬事業單位: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旅順口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旅順口區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14日
遼寧省大連市旅順口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實施意見
為切實維護公共利益,規范我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簡稱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以下簡稱《條例》)、《大連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實施意見》(大政發〔2012〕28號),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旅順口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實施意見》。
一、凡在我區國有土地上,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單位、個人房屋的適用《旅順口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實施意見》。
二、旅順口區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區政府)負責全區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三、旅順口區房屋征收與補償辦公室為全區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簡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全區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四、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各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和有關單位作為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以下簡稱征收實施單位),按屬地化管理原則,承擔轄區內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征收部門負責對征收實施單位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和指導。
五、區房屋征收部門會同區住房保障及區土地儲備機構編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及舊城區改建項目年度征收計劃,報區政府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
六、屬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舊城區改建及其他用于公共利益的收儲項目,由保障性安居工程實施單位或土地儲備機構向房屋征收部門提出房屋征收申請,并提交土地部門的土地儲備批準意見、規劃部門的儲備用地規劃批復;屬于其他征收項目,由項目建設單位向房屋征收部門提出房屋征收申請,并提交相關部門的立項批準文件、土地部門的意見和規劃部門的符合城鄉規劃的意見等資料。
七、房屋征收決定作出前,房屋征收部門應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發布擬征收告知書。告知書的內容包括:征收目的,征收范圍,選擇評估機構的權利,配合房屋征收部門(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對征收范圍內國有土地使用權及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進行調查登記。
八、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圍內從事新建、擴建、改建房屋、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新增工商登記或稅務登記以及進行房屋裝修的,不因此增加補償費用。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機構受理相關事項時,應當要求被征收人及房屋承租人提交不因此增加補償費用的書面承諾。
房屋征收部門受區政府委托,書面通知規劃、城建等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并協調規劃、城建等部門及時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予以認定,對認定的違法建筑和超期的臨時建筑,通知相關部門予以拆除。
九、房屋征收部門編制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名錄,并定期向社會公布。評估機構必須具備三級(含三級)以上資質。征收范圍內有倉儲、工業用地的,應要求評估機構同時具有房地產價格評估資質和土地評估資質,或由具有房地產評估資質、土地評估資質的兩家評估機構以聯合體的方式申請評估。
十、被征收人應當在擬征收告知書發布之日起15日內,根據區房屋征收部門公布的評估機構名錄,自行協商并按多數人(50%以上)的意見確定評估機構。上述期限屆滿,被征收人無法形成多數意見的,由房屋征收部門會同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組織被征收人通過公開搖號的方式隨機選定。公開搖號時,應邀請公證機關參與監督。
十一、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區政府批準。征收補償方案應當載明征收范圍、實施時間、補償方式、補償標準、補助和獎勵辦法、安置地點、簽約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
區房屋征收部門受區政府委托,組織區發改、財政、國土資源、規劃、文廣、環保、城建、人社、農林水利、信訪、法制、土地儲備等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論證時,應邀請監察、審計部門參加。論證通過后,房屋征收部門受區政府委托,在征收范圍內現場公布征收補償方案,并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被征收人需提交意見的,應持本人身份證明和房屋權屬證明,在征求意見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交。
十二、房屋征收部門受區政府委托,將征求意見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修改的情況在征收范圍內現場公布。舊城區改建項目,超過50%的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條例》規定的,房屋征收部門受區政府委托組織聽證,并根據聽證情況修改征收補償方案。
十三、在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按《大連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對涉及群眾利益重大決策事項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十四、房屋征收部門將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的情況和根據意見修改后的征收補償方案,以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報區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十五、房屋征收決定涉及被征收戶數500戶以上的,應當經區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十六、房屋征收決定作出后應及時在《大連日報》進行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同時將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調查結果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十七、房屋征收決定作出前,項目建設單位應足額將征收補償費用存儲到用于征收補償的銀行專戶,專款專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舊城區改建及其他用于公共利益收儲的征收補償費用,由政府指定的部門負責專儲與支付。
十八、房屋征收部門委托根據《旅順口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實施意見》第十條確定的評估機構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并由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
十九、被征收戶數500戶以下的,簽約期限為2個月; 被征收戶數500戶以上(含500戶)的,簽約期限為3個月。簽約期限自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計算。
二十、被征收房屋的用途按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設計用途認定。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設計用途與登記機關登記簿記載不一致的,以登記簿的記載為準。
被征收住宅房屋的計戶單位以房屋所有權證和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住宅房屋的租賃合同認定。房屋所有權證屬共有性質的,按一戶計算。
二十一、對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征收人采取過渡安置的,應在補償協議中明確過渡期限。安置房屋為多層建筑的,過渡期限不超過2年;安置房屋為高層建筑的,過渡期限不超過3年。 產權調換的方式包括原征收地段安置和異地安置。
二十二、征收與房屋所有權人具有合法租賃關系且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住宅房屋(含參照公有住宅房屋管理的房屋)的,房屋承租人按600元/平方米標準向房屋所有權人支付補償費后,享受房屋所有權人的權利。
征收公有非住宅房屋,對承租人的補償,依據大連市有關規定另行制定。
二十三、遼寧省大連市旅順口區征收非住宅房屋,征收時仍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由房屋征收部門參考其經營規模、經營情況與經營者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通過評估確定或根據經營者近三年繳納稅費額度核定補償金額。
二十四、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旅順口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實施意見》第十九條規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安置協議;被征收人不明確或被征收人下落不明的,由房屋征收部門按照征收補償方案擬定補償決定,報區政府批準后,在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二十五、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區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十六、遼寧省大連市旅順口區辦理征收范圍內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注銷登記,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注銷登記申請;
(二)房屋征收決定;
(三)與被征收人簽訂的補償安置協議或補償決定書;
(四)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五)房地產登記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被征收人不能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權屬狀況以登記機關權屬登記簿的記載為準。
二十七、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住宅房屋(含參照公有住宅房屋管理的房屋)的承租人享有本意見中被征收人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二十八、本意見未規定事項,按照《條例》執行。
二十九、《旅順口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實施意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張先生等人訴遼寧省大連市公安局旅順口分局其他行政行為一案開庭公告
內容審核:劉鵬飛律師
來源:頭條-遼寧省大連市《旅順口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實施意見》2022年現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