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延遲違約金從什么時候開始算,法律主觀:關于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 延期 辦理房產證 需要滯納金,規定是收房后90天以內,需要去繳納 契稅 ,辦理房產證, 逾期辦理按照每天萬分之五,處罰繳納滯納 罰金 ,根據我國現行的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
關于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 延期 辦理房產證 需要滯納金,規定是收房后90天以內,需要去繳納 契稅 ,辦理房產證, 逾期辦理按照每天萬分之五,處罰繳納滯納 罰金 ,根據我國現行的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只有屬于 商品房 出賣人的原因造成逾期辦證的,才能夠認定出賣人構成逾期辦證 違約責任 。 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的幾種情形: 1、在 商品房買賣合同 約定的辦理 房屋所有權 登記的期限內沒有辦出 房產證 的; 2、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沒有辦出房產證的; 3、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 合同訂立 之日起90日內沒有辦出房產證的。 【法律條文】: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2002年1月19日,梁先生一家三口與**公司簽訂了《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梁先生一家以49.3萬元的價格,購買該大廈內一套118.99平方米的房屋,交房期限為同年的12月31日。在該合同的補充條款中約定:**公司承諾在2002年12月31日前辦出房地產大產證,向梁先生出示大產證并正式交房。如未按期辦出大產證,**公司承諾按梁先生一家已付全部房款賠償損失(利率按同期按揭貸款利率計算)。之后,梁先生一家支付了全部房款。2002年4月22日,**公司將房屋交付梁先生一家使用。但因**公司一直沒有辦出大產證,梁先生便于今年6月18日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違約金4萬余元。
可**公司辯稱,梁先生一家的房屋屬拍賣所得,因該大廈系在建工程,**開發商在解決大廈遺留問題上,合作不很默契。大產證一直未辦出的責任在**公司。再說梁先生一家已于2002年4月22日入住所購房屋,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改變了交房的條件,這說明非但沒有造成梁先生的損失,反而使梁先生一家獲得提早入住的利益。
法院認為,商品房的交付包括權利的交付及實物的交付,并與購房者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俗稱交鑰匙),通知購房者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在雙方的補充條款中約定,出示大產證和交鑰匙必須同時具備,作為**公司提前交鑰匙的義務,不能免除應出示大產證的義務。遂一審判決支持了梁先生一家的訴訟請求。
現有的《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對于房產銷售商如何交付房屋都有了明確的規定,即獲得大產證的同時交付房屋,再協助購房者辦理小產證。
因為違約的種類有很多,違約條款有概括性和具體性之分,前者對違約行為不做具體區分;后者是針對不同的違約行為約定不同的違約金。本案雙方規定的是具體違約條款,那么梁先生一家提前入住的事實,不能減輕**公司的違約責任。因為**公司通過拍賣取得該大廈部分房屋產權,對于該大廈屬在建工程是明知的,應當預見與開發商處理遺留問題上的難度。無法按期辦證的風險理應由**公司承擔。
一、辦理房產證需要提交什么申請材料
1、房屋購銷合同原件以及補充合同原件。
2、房屋購買銷售統一原件。
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以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如果房屋測繪報告為舊格式的,則還需要出具竣工驗收單以及填寫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要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以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就可以了。)
4、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5、房屋購買人如果已經結婚了,這樣就需要房屋買賣雙方帶上身份證復印件,還需要帶上房屋買賣雙方身份證進行校驗。
6、房屋購買人如果已經結婚了,房屋購買人需要帶上房屋購買人的婚姻證明復印件,還需要帶上結婚證的原件用來校驗。
7、房屋買賣雙方如果任何一方不能親自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如果委托辦理房屋房產證第三方代辦,則需要同時提供房屋購買者夫妻雙方私章。
8、房屋購買者如果是單身人,房屋購買者的身份證復印件。
9、房屋購買者的戶口簿或者戶籍證明復印件。
二、商品房交房后多久辦理房產證
1、依照《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銷售合同爭執案件適用法令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由于出賣人自己的原因,買受人在以下期限屆滿未能獲得房子權屬證書的,除了當事人有特別約好外,出賣人應當承當相應違約職責:
商品房銷售合同所約好的處理房子擁有權注冊的期限;商品房銷售合同的標的物為沒有建成房子的,自房子交付運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銷售合同的標的物為現已竣工房子的,自合同締結之日起90天。
2、以上其間清晰規則了購房者獲得房產證的具體時刻以及拿不到房產證開發商應承當的職責。即便在合同中沒有具體規則獲得房產證的時刻,那么期房的購房者也應在房子交付運用(開發商交鑰匙的時刻)后90日內獲得房產證,不然,開發商也要承當違約職責。
一、延遲交房產證違約金怎么計算
1、延遲交房產證違約金計算如下:
(1)開發商與買房人就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有約定的,一般從其約定。但如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違約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的,可以請求法院降低,支持超過造成的損失30%的違約金;
(2)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二、延遲交房產證違約金什么時候支付
延遲交房產證違約金2個月內支付,延期交房的違約金從交房到期日次日開始計算,購房者有權退房,要求更多的違約金,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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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羅思章律師
來源:頭條-房產證延遲違約金從什么時候開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