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縣房屋拆遷補償,分宜縣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是什么,江西省律師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暫行規定了律師辦理刑事案件和代理民事、經濟、行政案件的收費標準。刑事案件按階段計件收費,最高限額不得超過規定的5倍;民事、經濟、行政案件根據爭議標的金額
江西省律師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暫行規定了律師辦理刑事案件和代理民事、經濟、行政案件的收費標準。刑事案件按階段計件收費,最高限額不得超過規定的5倍;民事、經濟、行政案件根據爭議標的金額收取不同比例的費用,最高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的3倍。其他服務包括申訴、法律咨詢、法律文書制作和計時收費等。
《江西省律師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暫行)。一、辦理刑事案件。(一)律師辦理刑事案件,實行分訴訟階段計件收費。1、偵查階段800--5000元/件。2、起訴階段800--5000元/件。3、一審階段1600--15000元/件。4、未辦一審而辦二審的案件1000--10000元/件。5、曾辦一審又辦二審的案件1000--5000元/件。(二)作為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或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參加訴訟的,參照辦理刑事案件的標準收費。(三)辦理案情特別復雜,影響特別重大的刑事案件,可以在本條第(一)項規定標準數額以上,與當事人協商收費,但最高限額不得超過本條第(一)項規定的5倍。二、代理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一)律師代理民事、經濟、行政案件的調解、仲裁、訴訟,不涉及財產關系的1000--6000元/件;涉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1000--6000元/件外,還應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爭議標的收費標準。50,000元以下免收。50,001至100,000元1.5%--5%。100,001元至1,000,000元1.2%--4%。1,000,001元至5,000,000元1%--3%。5,000,001元至10,000,000元0.5%--2%。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0.2%--1.5%。50,000,001元以上部分0.1--1%。(二)案情疑難復雜或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可以在本條第(一)項標準數額以上與當事人協商收費,但最高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的3倍。三、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500--5000元/件,或計時收費。四、解答法律咨詢:10--100元/件,或計時收費。五、制作法律事務文書,每件為150元-1500元。六、計時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計時收費為50—1000元/小時。七、擔任法律顧問、代理非訴訟法律服務,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收費。八、本標準未作詳盡規定的,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收費。九、其它事項。1、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托人實行勝訴收費等其他形式的協商收費。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托人就實行勝訴收費進行協商,收費標準可在標的額的10-30%的范圍(不包括本通知附件1第八條所列費用)與委托人協商收取。收取該費用后,其他任何費用不得收取。2、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應按此標準下浮30%收費。對于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其實各地都有不同的規定。不同的地方適用不同的收費標準,如果某些地方的律師服務收費標準過高引起消費者的不滿從而導致投訴的,這種情況下,當地政府會根據國家相關價格法出臺相應指導價。
法律依據
《關于印發和的通知》附件2第1、2、3條
湖北省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律師。服務收費標準。一、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訴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一)一般刑事犯罪案件。1、偵查階段:1000~5000元/件;2、審查起訴階段:1000~5000元/件;3、一審階段:1000~10000元/件。(二)經濟類犯罪、共同犯罪案件。1、偵查階段:1000~10000元/件;2、審查起訴階段:1000~10000元/件;3、一審階段:1500~15000元/件。擔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訴案件代理人的,參照辦理刑事案件的標準執行。辦理涉及國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貪污賄賂犯罪以及其他重大復雜疑難案件,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托人協商增加收費數額,但最高不得超過本收費標準規定上限的5倍。二、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代理人,以及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代理人:(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600~8000元/件;(二)涉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600~8000元/件外,還應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計收費:爭議標的收費標準。100,000元以下免收。100,001元至1,000,000元1-5%。1,000,001元至5,000,000元0.5-3%。5,000,001元至10,000,000元0.3-2%。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0.2-1.5%。50,000,001元以上部分0.1-1%。三、擔任公民請求國家賠償案件的代理人。(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500—8000元/件;(二)涉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還應按民事訴訟案件中涉及財產關系案件的收費標準收費。四、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500—8000元/件。(二)涉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還應按民事訴訟案件中涉及財產關系案件的收費標準收費。五、上述各項收費標準,為訴訟案件一審的收費標準。未曾代理一審,直接代理二審、重審、再審或案件執行參照一審收費標準收取。曾經代理一審,再代理二審、重審、再審或案件執行的按一審標準50%收取。六、可風險代理的民事案件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于收費協議約定標的額的30%。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江西省律師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暫行)。一、辦理刑事案件。(一)律師辦理刑事案件,實行分訴訟階段計件收費。1、偵查階段800--5000元/件。2、起訴階段800--5000元/件。3、一審階段1600--15000元/件。4、未辦一審而辦二審的案件1000--10000元/件。5、曾辦一審又辦二審的案件1000--5000元/件。(二)作為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或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參加訴訟的,參照辦理刑事案件的標準收費。(三)辦理案情特別復雜,影響特別重大的刑事案件,可以在本條第(一)項規定標準數額以上,與當事人協商收費,但最高限額不得超過本條第(一)項規定的5倍。二、代理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一)律師代理民事、經濟、行政案件的調解、仲裁、訴訟,不涉及財產關系的1000--6000元/件;涉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1000--6000元/件外,還應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爭議標的收費標準。50,000元以下免收。50,001至100,000元1.5%--5%。100,001元至1,000,000元1.2%--4%。1,000,001元至5,000,000元1%--3%。5,000,001元至10,000,000元0.5%--2%。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0.2%--1.5%。50,000,001元以上部分0.1--1%。(二)案情疑難復雜或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可以在本條第(一)項標準數額以上與當事人協商收費,但最高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的3倍。三、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500--5000元/件,或計時收費。四、解答法律咨詢:10--100元/件,或計時收費。五、制作法律事務文書,每件為150元-1500元。六、計時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計時收費為50—1000元/小時。七、擔任法律顧問、代理非訴訟法律服務,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收費。八、本標準未作詳盡規定的,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收費。九、其它事項。1、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托人實行勝訴收費等其他形式的協商收費。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托人就實行勝訴收費進行協商,收費標準可在標的額的10-30%的范圍(不包括本通知附件1第八條所列費用)與委托人協商收取。收取該費用后,其他任何費用不得收取。2、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應按此標準下浮30%收費。對于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其實各地都有不同的規定。不同的地方適用不同的收費標準,如果某些地方的律師服務收費標準過高引起消費者的不滿從而導致投訴的,這種情況下,當地政府會根據國家相關價格法出臺相應指導價。
分宜縣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
《江西省律師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暫行)。一、辦理刑事案件。(一)律師辦理刑事案件,實行分訴訟階段計件收費。1、偵查階段800--5000元/件。2、起訴階段800--5000元/件。3、一審階段1600--15000元/件。4、未辦一審而辦二審的案件1000--10000元/件。5、曾辦一審又辦二審的案件1000--5000元/件。(二)作為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或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參加訴訟的,參照辦理刑事案件的標準收費。(三)辦理案情特別復雜,影響特別重大的刑事案件,可以在本條第(一)項規定標準數額以上,與當事人協商收費,但最高限額不得超過本條第(一)項規定的5倍。二、代理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一)律師代理民事、經濟、行政案件的調解、仲裁、訴訟,不涉及財產關系的1000--6000元/件;涉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1000--6000元/件外,還應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爭議標的收費標準。50,000元以下免收。50,001至100,000元1.5%--5%。100,001元至1,000,000元1.2%--4%。1,000,001元至5,000,000元1%--3%。5,000,001元至10,000,000元0.5%--2%。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0.2%--1.5%。50,000,001元以上部分0.1--1%。(二)案情疑難復雜或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可以在本條第(一)項標準數額以上與當事人協商收費,但最高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的3倍。三、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500--5000元/件,或計時收費。四、解答法律咨詢:10--100元/件,或計時收費。五、制作法律事務文書,每件為150元-1500元。六、計時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計時收費為50—1000元/小時。七、擔任法律顧問、代理非訴訟法律服務,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收費。八、本標準未作詳盡規定的,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收費。九、其它事項。1、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托人實行勝訴收費等其他形式的協商收費。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托人就實行勝訴收費進行協商,收費標準可在標的額的10-30%的范圍(不包括本通知附件1第八條所列費用)與委托人協商收取。收取該費用后,其他任何費用不得收取。2、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應按此標準下浮30%收費。對于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其實各地都有不同的規定。不同的地方適用不同的收費標準,如果某些地方的律師服務收費標準過高引起消費者的不滿從而導致投訴的,這種情況下,當地政府會根據國家相關價格法出臺相應指導價。
分宜縣律師法律服務收費行業指導標準最新規定?
《江西省律師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暫行)。一、辦理刑事案件。(一)律師辦理刑事案件,實行分訴訟階段計件收費。1、偵查階段800--5000元/件。2、起訴階段800--5000元/件。3、一審階段1600--15000元/件。4、未辦一審而辦二審的案件1000--10000元/件。5、曾辦一審又辦二審的案件1000--5000元/件。(二)作為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或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參加訴訟的,參照辦理刑事案件的標準收費。(三)辦理案情特別復雜,影響特別重大的刑事案件,可以在本條第(一)項規定標準數額以上,與當事人協商收費,但最高限額不得超過本條第(一)項規定的5倍。二、代理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一)律師代理民事、經濟、行政案件的調解、仲裁、訴訟,不涉及財產關系的1000--6000元/件;涉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1000--6000元/件外,還應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爭議標的收費標準。50,000元以下免收。50,001至100,000元1.5%--5%。100,001元至1,000,000元1.2%--4%。1,000,001元至5,000,000元1%--3%。5,000,001元至10,000,000元0.5%--2%。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0.2%--1.5%。50,000,001元以上部分0.1--1%。(二)案情疑難復雜或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可以在本條第(一)項標準數額以上與當事人協商收費,但最高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的3倍。三、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500--5000元/件,或計時收費。四、解答法律咨詢:10--100元/件,或計時收費。五、制作法律事務文書,每件為150元-1500元。六、計時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計時收費為50—1000元/小時。七、擔任法律顧問、代理非訴訟法律服務,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收費。八、本標準未作詳盡規定的,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收費。九、其它事項。1、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托人實行勝訴收費等其他形式的協商收費。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托人就實行勝訴收費進行協商,收費標準可在標的額的10-30%的范圍(不包括本通知附件1第八條所列費用)與委托人協商收取。收取該費用后,其他任何費用不得收取。2、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應按此標準下浮30%收費。對于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其實各地都有不同的規定。不同的地方適用不同的收費標準,如果某些地方的律師服務收費標準過高引起消費者的不滿從而導致投訴的,這種情況下,當地政府會根據國家相關價格法出臺相應指導價。
文成縣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最新規定?
浙價服〔2015〕203號。《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司法廳關于完善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的通知》。各市、縣(市、區)物價局、司法局:為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促進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2755號)和《浙江省定價目錄》(2015版)規定,現就完善我省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大幅縮小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收費范圍。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機構提供的下列法律服務項目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二)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代理人,以及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代理人;(三)擔任公民請求國家賠償案件的代理人。上述以外的其他法律服務收費全部放開,實行市場調節。二、律師事務所依法開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律師服務的收費標準按《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司法廳關于制定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價服〔2011〕212號)執行。三、基層法律服務機構依法開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法律服務,其收費標準為:(一)代理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案件:1500-8000元/件。(二)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案件,根據訴訟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4.8-6.4%,最低收費1500元;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4-4.8%;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3.2-4%;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含500萬元):2.4-3.2%;5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1.6-2.4%;1000萬元以上:0.8-1.6%。擔任二審代理、異地辦案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司法鑒定費等,依照律師服務收費規定執行。四、本通知自2015年11月15日起執行。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司法廳。2015年10月8日。浙江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一、代理刑事案件。偵查階段:1500-8000元/件。審查起訴階段:1500-10000元/件。一審審判階段:2500-25000元/件。代理刑事自訴案件或者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可按照上述標準酌減收費。二、代理民事訴訟案件。(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案件:2500-10000元/件。(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案件,根據訴訟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6-8%,收費不足2500元的,可按2500元收取。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5-6%。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4-5%。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含500萬元):3-4%。5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2-3%。1000萬元以上:1-2%。三、代理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2500-10000元/件。(二)涉及財產關系的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按照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案件標準收費。
柴桑區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最新規定?
《江西省律師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暫行)。一、辦理刑事案件。(一)律師辦理刑事案件,實行分訴訟階段計件收費。1、偵查階段800--5000元/件。2、起訴階段800--5000元/件。3、一審階段1600--15000元/件。4、未辦一審而辦二審的案件1000--10000元/件。5、曾辦一審又辦二審的案件1000--5000元/件。(二)作為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或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參加訴訟的,參照辦理刑事案件的標準收費。(三)辦理案情特別復雜,影響特別重大的刑事案件,可以在本條第(一)項規定標準數額以上,與當事人協商收費,但最高限額不得超過本條第(一)項規定的5倍。二、代理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一)律師代理民事、經濟、行政案件的調解、仲裁、訴訟,不涉及財產關系的1000--6000元/件;涉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1000--6000元/件外,還應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爭議標的收費標準。50,000元以下免收。50,001至100,000元1.5%--5%。100,001元至1,000,000元1.2%--4%。1,000,001元至5,000,000元1%--3%。5,000,001元至10,000,000元0.5%--2%。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0.2%--1.5%。50,000,001元以上部分0.1--1%。(二)案情疑難復雜或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可以在本條第(一)項標準數額以上與當事人協商收費,但最高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的3倍。三、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500--5000元/件,或計時收費。四、解答法律咨詢:10--100元/件,或計時收費。五、制作法律事務文書,每件為150元-1500元。六、計時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計時收費為50—1000元/小時。七、擔任法律顧問、代理非訴訟法律服務,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收費。八、本標準未作詳盡規定的,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收費。九、其它事項。1、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托人實行勝訴收費等其他形式的協商收費。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托人就實行勝訴收費進行協商,收費標準可在標的額的10-30%的范圍(不包括本通知附件1第八條所列費用)與委托人協商收取。收取該費用后,其他任何費用不得收取。2、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應按此標準下浮30%收費。對于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其實各地都有不同的規定。不同的地方適用不同的收費標準,如果某些地方的律師服務收費標準過高引起消費者的不滿從而導致投訴的,這種情況下,當地政府會根據國家相關價格法出臺相應指導價。
柏鄉縣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最新規定?
河北省律師協會關于印發《河北省律師服務收費指導意見》的通知。各市律師協會,省律協定州、辛集分會:《河北省律師服務收費指導意見》已于2016年1月24日經省律師協會六屆常務理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實施。河北省律師協會。2016年1月26日。河北省律師服務收費指導意見。冀律協〔2016〕7號。為引導律師事務所合理收費,促進我省律師業健康發展,依據《價格法》、《律師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2755號)精神,制定本指導意見。一、實行政府指導價的范圍。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求,以下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1、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訴人、被害人的代理人;2、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代理人,以及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代理人;3、擔任公民請求國家賠償案件的代理人。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律師服務收費,要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司法行政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執行。二、實行市場調節價的范圍、原則和方式。除上一條規定之外的其他律師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律師事務所應當考慮服務成本、資信水平、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等因素,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方式,與委托人平等協商、合理確定律師服務收費價格。采取計件收費和按標的額比例收費的,代理一個案件多個訴訟階段(包括一審程序、二審程序、審判監督程序、執行程序、仲裁程序),從第二個階段起,可酌情減少收費。三、按件收費指導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民事訴訟案件(含附帶民事訴訟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可以計件收費。每件收費數額可在3000元至30000元幅度內議定,具體價格可以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四、按標的額收費指導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民事訴訟案件(含附帶民事訴訟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涉及財產關系的,代理每個訴訟階段的收費數額可按下列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計算:標的額10萬元(含)以下的部分按8%收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標的額在10萬元至100萬元(含)之間的部分按6%收取;標的額在100萬元至1000萬元(含)的部分按4%收取;標的額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2%收取。五、重大、疑難、復雜民事訴訟案件的范圍和收費指導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可認定為重大、疑難、復雜民事訴訟案件:1、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作為一審的案件;2、集團訴訟案件;3、涉及兩個以上法律關系的案件;4、涉及專業知識,需要聘請非法律專業知識的人員方能辦理的案件;5、涉外(包括港、澳、臺)案件;6、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認可的其他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重大、疑難、復雜民事訴訟,經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可以在上述規定收費標準的5倍以內收費。六、行政訴訟、仲裁和非訴訟業務的收費指導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的行政訴訟案件,以及仲裁案件和非訴訟業務的收費標準參照民事訴訟案件協商確定。七、計時服務收費指導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法律服務事務,可協商按計時收費,計時收費標準可在每工作小時500元至3000元幅度內議定,具體價格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八、風險代理收費指導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法律服務事務,律師事務所可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數額在標的額10%至30%內議定,具體比例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九、法律顧問服務收費指導標準。企業法律顧問服務可根據聘請單位的注冊資本數額、企業規模、年營業額、法律事務的多少及難易程度等確定法律顧問費數額,每年法律顧問費數額可在6萬元至60萬元以內議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非經營性單位聘請法律顧問,可參照企業法律顧問的收費標準經協商確定。本指導意見中律師服務收費不包含律師為提供服務支出的行政、司法、鑒定、評估、拍賣、翻譯、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也不包含律師為提供服務支出的差旅費用。本指導意見河北省律師協會負責解釋,自2016年2月1日起實施。河北省律師協會秘書處。2016年1月26日。
江西省律師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暫行)。一、辦理刑事案件。(一)律師辦理刑事案件,實行分訴訟階段計件收費。1、偵查階段800--5000元/件。2、起訴階段800--5000元/件。3、一審階段1600--15000元/件。4、未辦一審而辦二審的案件1000--10000元/件。5、曾辦一審又辦二審的案件1000--5000元/件。(二)作為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或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參加訴訟的,參照辦理刑事案件的標準收費。(三)辦理案情特別復雜,影響特別重大的刑事案件,可以在本條第(一)項規定標準數額以上,與當事人協商收費,但最高限額不得超過本條第(一)項規定的5倍。二、代理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一)律師代理民事、經濟、行政案件的調解、仲裁、訴訟,不涉及財產關系的1000--6000元/件;涉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1000--6000元/件外,還應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爭議標的收費標準。50,000元以下免收。50,001至100,000元1.5%--5%。100,001元至1,000,000元1.2%--4%。1,000,001元至5,000,000元1%--3%。5,000,001元至10,000,000元0.5%--2%。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0.2%--1.5%。50,000,001元以上部分0.1--1%。(二)案情疑難復雜或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可以在本條第(一)項標準數額以上與當事人協商收費,但最高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的3倍。三、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500--5000元/件,或計時收費。四、解答法律咨詢:10--100元/件,或計時收費。五、制作法律事務文書,每件為150元-1500元。六、計時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計時收費為50—1000元/小時。七、擔任法律顧問、代理非訴訟法律服務,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收費。八、本標準未作詳盡規定的,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收費。九、其它事項。1、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托人實行勝訴收費等其他形式的協商收費。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托人就實行勝訴收費進行協商,收費標準可在標的額的10-30%的范圍(不包括本通知附件1第八條所列費用)與委托人協商收取。收取該費用后,其他任何費用不得收取。2、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應按此標準下浮30%收費。對于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其實各地都有不同的規定。不同的地方適用不同的收費標準,如果某些地方的律師服務收費標準過高引起消費者的不滿從而導致投訴的,這種情況下,當地政府會根據國家相關價格法出臺相應指導價。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的意見(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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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毛藝
內容審核:楊建峰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