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關于農村宅基地的最新規定,民法典關于農村宅基地的最新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幾點:一、宅基地使用權的基本定義與性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
民法典關于農村宅基地的最新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一、宅基地使用權的基本定義與性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這是宅基地使用權的基本定義,明確了使用權人的權利范圍。
二、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與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這意味著,宅基地使用權的具體操作需遵循國家相關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規。
三、宅基地的滅失與重新分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條,若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宅基地使用權隨之消滅。對于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以保障其基本的居住權益。
四、宅基地使用權的變更與注銷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條規定,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若發生轉讓或消滅,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這確保了宅基地使用權狀態的準確性與法律效力。
五、農村宅基地的“一戶一宅”原則與規劃要求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且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這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所明確的“一戶一宅”原則。同時,該條還規定了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以優化土地資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綜上所述,民法典關于農村宅基地的最新規定主要體現在宅基地使用權的定義與性質、取得與轉讓、滅失與重新分配、變更與注銷登記等方面,同時結合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共同構成了農村宅基地使用與管理的法律框架。
法律分析:宅基地使用權是經依法審批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給其成員用于建造住宅的沒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人對宅基地享有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有限制的處分權,即權利人有權自主利用該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屬設施以及將房屋連同宅基地一同轉讓、出租。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條件:農村村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宅基地:(一)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二)外來人口落戶本村,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三)因發生或者防御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實施和公益事業,需要拆遷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法律分析:1、非農村戶口不能建房 如果農村戶口已經落戶到城市的,是不享有農村建房權利的,而且在村集體經濟組織也是申請不了的。國家規定,農村宅基地所有權是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而農民是只擁有使用權的。 如果說父母是農村的戶口,但是你又落戶到城市,那么父母在去世后,你是不能繼承宅基的。具體來說,就是你只可以繼承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但是不能對繼承的房屋進行修建。等到房屋倒塌后,該宅基地就會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
2、對宅基地超出的面積進行征稅。 宅基地超出的面積要征稅早在2018年已經在某些地區開展了,到后期會真正落實到各個省份地區。以前國家沒有農村宅基地面積的規定,所以那時候很多人對宅基地周邊進行擴大建房,從而造成宅基地的面積大范圍超出。至于具體的征稅標準,不同的地區會一定的差異,舉個例子,某省的宅基地超出面積是按照200/㎡來計算。
3、宅基地有償退出 國家為了有效利用、盤活農村土地資源,對出現一戶多宅、空心村、空心房等有關問題會進行整治。關于這些滿足任一種就可以向當地政府申請宅基地,都會給與相關補償,具體的補償費用標準會按照當地的年均收入水平來定。大部分的地區是按8000-12000元進行補償,補償年限為30年,一般是一次性補償完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三百六十四條 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條 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民法典關于農村宅基地的最新規定是
●民法典關于農村宅基地的最新規定文件
●民法典有關農村宅基地的規定
●民法典關于農村宅基地最新規定解讀
●民法典正式全文2021關于農村宅基地
●民法典農村宅基地新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農村宅基地
●民法典關于農村宅基地的最新規定文件
●民法通則,關于農村宅基地問題
●民法典關于宅基地問題
●民法典農村宅基地新政策,民法典關于農村宅基地的最新規定: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2021年民法典農村宅基地新規,2023年民法典關于農村宅基地的最新規定: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民法典中宅基地的規定,民法典關于農村宅基地的最新規定: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民法典規定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繼承取得嗎,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繼承: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民法典農村宅基地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農村宅基地拆遷補償新標準: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民法典解讀:農村的宅基地可以“翻建”了,前提是滿足3個條件,農村宅基地房屋翻建規定: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民法典農村宅基地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農村宅基地拆遷補償新標準: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民法典中責任田被征用如何賠償,:今日村們集體維權在線法律咨詢
●民法典中農村合作社是否有連帶責任,合作社成員的連帶責任 法律問題:今日村們集體維權在線法律咨詢
●民法典規定土地租賃合同違約如何處理,民法典土地租賃合同違約應怎樣賠償:今日村們集體維權在線法律咨詢
●《民法典》| 國家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國家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今日村們集體維權在線法律咨詢
●村成員身份確認是法院受理范圍嗎,民法典村集體成員身份認定:今日村們集體維權在線法律咨詢
●宅基地使用權繼承糾紛怎么起訴,民法典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繼承糾紛能否起訴:今日村們集體維權在線法律咨詢
●宅基地民法典362條規定,民法典關于農村宅基地的最新規定:今日村們集體維權在線法律咨詢
●民法典中村集體是否為營利法人,民法典中村集體是否屬于營利法人?:今日村們集體維權在線法律咨詢
●民法典中村民可否起訴確認承包合同無效,村民可否起訴確認承包合同無效:今日村們集體維權在線法律咨詢
●民法典祖墳墳地保護權利,民法典對祖墳保護的條款:今日村們集體維權在線法律咨詢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解讀是?,民法典第563條內容:今日村們集體維權在線法律咨詢
●門衛室拆遷補償標準,民法典第31條的內容是什么: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本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律師,民法典中關于房屋拆遷補償的具體標準:今日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內容審核:吳海麗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民法典關于農村宅基地的最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