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李先生【委托律師】: 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優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諸城市國土資源局基本案情李先生系諸城市龍都
【委托律師】: 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優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諸城市國土資源局
【基本案情】
李先生系諸城市龍都街道善士村村民,其在本村有養殖場一處,因該養殖場位于濰日高速建設項目征收紅線內而面臨征收,其深感征地方面法律關系復雜以致不能全面爭取合法權益,于是經過慎重考慮后,特委托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進行爭取合法權益。在圣運律師的指導下,李先生遂向諸城市國土資源局申請查處未批先占違法用地的行為,諸城市國土資源局作出《國土資源違法舉報、投訴、申請查處事項告知書》,李先生認為上述《告知書》違反法律,于是向諸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被告撤銷作出《國土資源違法舉報、投訴、申請查處事項告知書》,并履行查處職責。
【勝訴結果】
諸城市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后,經過開庭審理,判決撤銷涉案《告知書》并責令其對原告查處申請重新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