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策劃者什么罪,強拆策劃者什么罪一般是故意損壞財物罪,整個過程都是違法行為。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中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
強拆策劃者什么罪
一般是故意損壞財物罪,整個過程都是違法行為。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中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的規定“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并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損失的,依法給予賠償。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可見如未履行法定征收程序給予強制執行的拆遷案件均應進入司法審查程序,如構成犯罪應予以刑事立案。
法律分析:開發商強拆可能會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開發商強拆構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損壞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行為,是刑法中侵犯財產罪的一種。毀壞的財物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毀壞的財物價值在50000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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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范美華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強拆策劃者什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