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法第二順序繼承人分配比例,法律主觀:1、 第一順序繼承人 繼承之后, 第二繼承人 就沒有繼承權,也就沒有相關的繼承份額和比例。 2、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年繼承遺產的份額是平均分配的。同一順序的繼承人有同等的繼承權。如果各繼承人之間協商一致的
1、 第一順序繼承人 繼承之后, 第二繼承人 就沒有繼承權,也就沒有相關的繼承份額和比例。 2、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年繼承遺產的份額是平均分配的。同一順序的繼承人有同等的繼承權。如果各繼承人之間協商一致的,遺產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 3、對于喪失勞動能力且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生活困難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適當予以照顧,可以適當多分遺產。 4、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或者是盡到了主要扶養義務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遺產。反之,則要少分或者不分。 5、 被繼承人的子女 先于被繼承人死亡 的,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血親可以代被繼承人的子女行使繼承權,但只能繼承原本屬于被繼承人子女應當繼承的份額。 法律在這里提醒您,第二繼承順序中的兄弟姐妹包括了同父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養兄弟姐妹和繼兄弟姐妹,父母也是一樣的道理。婚生子女與 非婚生子女 都享有同等的繼承權和撫養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新的法律繼承順序及分配比例具體如下:
1、配偶優先繼承;
2、子女繼承,配偶繼承二分之一,子女平分剩余二分之一;
3、父母繼承,父母平分全部遺產;
4、兄弟姐妹繼承,兄弟姐妹平分全部遺產;
5、祖父母繼承,祖父母平分全部遺產;
6、無親屬繼承,遺產將歸國家所有。
繼承順序的條件具體如下:
1、被繼承人死亡之后,其遺產應當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進行繼承;
2、如果被繼承人沒有配偶、子女和父母或者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因法定原因而沒有繼承權的,則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進行繼承;
3、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4、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5、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綜上所述,新的法律繼承順序及分配比配偶優先繼承,子女繼承,配偶繼承二分之一,子女平分剩余二分之一,父母繼承,父母平分全部遺產,兄弟姐妹繼承,兄弟姐妹平分全部遺產,祖父母繼承,祖父母平分全部遺產,無親屬繼承,遺產將歸國家所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繼承法房產繼承順序及分配比例: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對于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繼承人之間也可以協商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協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訴。
一、房產繼承的定義
房產繼承是指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繼承人遺留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轉移歸繼承人所有的法律行為。房產繼承,是所有權及使用權繼受取得方式的一種。房產繼承應先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手續,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二、房產繼承新規定
1、繼承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后開始。
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系就不會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后,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
2、繼承遺產的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即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
我國繼承法確定的法定繼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它合法財產權益。
不能把家庭共有財產、夫妻共有財產以及合伙財產不加分割作為遺產來繼承。像這樣的財產必須分割以后屬于死者個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遺產。一切非法所得的財產不屬于遺產,不得繼承。
相關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繼承中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繼承法第二順序繼承人是
●繼承法第二順序人如何才能繼承
●繼承法第二順位
●繼承的第二順序繼承人
●繼承遺產的第二順序繼承人是誰
●法定繼承中的第二順序繼承人有
●繼承權第二順序
●繼承法第二順序人如何才能繼承
●繼承法第一順序和第二順序
●繼承法中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
內容審核:張曙光教授
來源:臨律-繼承法第二順序繼承人分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