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行政行為違法起訴會賠償嗎?,強拆行政行為違法起訴會賠償嗎?強拆行為被確認為違法后,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賠償訴訟或向行政機關請求賠償。拆遷人采取恐嚇、干擾等手段干擾被拆遷人的正常生活,可能面臨拘留、罰款或警告處罰。強拆后的賠償包括房屋價值損
強拆行政行為違法起訴會賠償嗎?強拆行為被確認為違法后,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賠償訴訟或向行政機關請求賠償。拆遷人采取恐嚇、干擾等手段干擾被拆遷人的正常生活,可能面臨拘留、罰款或警告處罰。強拆后的賠償包括房屋價值損失、裝修損失、租金損失和搬遷費用等。違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個人將受到處分。強拆行為違法,應賠償當事人的損失。
法律分析
一、強拆行政行為違法起訴會賠償嗎?
會的,在行政行為已經被人民法院確認為違法的情況下,賠償請求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賠償訴訟,也可以向行政機關請求賠償,在行政機關不予賠償或者對行政機關確定的賠償數額不滿意時再提起訴訟。強拆行為被違法后,當事人可以選擇救濟途徑的,但一旦選擇了法院,就不能再選擇由行政機關處理。當事人還可以選擇行政機關先行處理。
如果拆遷人自己或糾集社會閑散人員,以吵鬧、辱罵等方式干擾居民正常生活以達到趕走被拆遷人的目的,拆遷人通過寫恐嚇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脅、干擾被拆遷人正常生活的制進入被拆遷人住宅搬走其財產,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打被拆遷人造成輕微傷害的不夠刑事處罰的,拆遷人可能會被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二、強拆后賠償怎么算?
遭強拆后的賠償包括:房屋價值損失應予以補償。埋地物品和房屋裝修損失,應當賠償。因違法拆遷房屋造成的租金損失,以及其余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應當予以補償。法律明確規定,無權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的批準文件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超越批準權限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不批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由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余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懲處。
無權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超越批準權限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準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批準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準文件無效,對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強拆的行為違反法律規定,要賠償給當事人的損失。房屋遭到強制拆除之后,賠償的范圍包括房屋的價值損失,房屋的裝修損失,由于拆遷行為,造成房屋搬遷的租金損失,臨時的安置補償費,搬遷費用等。建設房屋時必須取得相應的土地使用權證,否則屬于違章建筑會被強拆。
結語
強拆行政行為被確認違法后,當事人可以選擇提起行政賠償訴訟或向行政機關請求賠償。賠償范圍包括房屋價值損失、裝修損失、租金損失等。同時,對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依法給予處分。強拆行為違法,必須賠償當事人的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賠償 第三節 賠償程序 第九條 賠償義務機關有本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賠償。
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賠償 第三節 賠償程序 第十一條 賠償請求人根據受到的不同損害,可以同時提出數項賠償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賠償 第三節 賠償程序 第十四條 賠償義務機關在規定期限內未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賠償請求人對賠償的方式、項目、數額有異議的,或者賠償義務機關作出不予賠償決定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賠償義務機關作出賠償或者不予賠償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規定,行政違法拆遷的應當賠償。請求國家賠償的,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申請,或者在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中一并提出賠償請求。賠償義務機關應當在兩個月內決定是否賠償,對于不賠償決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四條
第四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二)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三)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法律分析: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行政違法拆遷的應當賠償。《國家賠償法》第4條第3項規定,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請求國家賠償的,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申請,或者在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中一并提出賠償請求。賠償義務機關應當在兩個月內決定是否賠償,對于不賠償決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行政機關違法強制拆除原告房屋,人民法院判決予以行政賠償時,賠償標準不得低于原告依照征收補償方案可以獲得的征收補償標準。原告請求賠償依照征收補償方案可以獲得的獎勵,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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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1年10月20日09:30 辦案事由:確認行政行為違法
●時間:2021年7月21日09:00 辦案事由:撤銷行政行為糾紛
●時間:2021年6月09日14:30 辦案事由:行政行為確認違法糾紛
●時間:2021年6月4日09:30 辦案事由:行政行為違法
●時間:2021年5月24日14:00 辦案事由:確認行政行為違法
●時間:2021年5月19日13:30 辦案事由:行政行為違法
●時間:2021年2月3日15:00 辦案事由:其他行政行為
內容審核:王有銀律師
來源:臨律-強拆行政行為違法起訴會賠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