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能否告故意毀壞財物,需要根據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征收部門是依法實施強制拆除措施的,則不構成故意損害財物。如果實施強拆措施的人員未經有關部門批注,非法是強制拆除措施的,被征收人可以以故意毀壞財物為由提起行政訴訟。如果財產損失較大構成犯罪
需要根據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征收部門是依法實施強制拆除措施的,則不構成故意損害財物。如果實施強拆措施的人員未經有關部門批注,非法是強制拆除措施的,被征收人可以以故意毀壞財物為由提起行政訴訟。如果財產損失較大構成犯罪的,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行政強拆的具體范圍有哪些?
行政強拆的范圍有哪些:一種就是在國有土地上征收房屋,被征收人在公告期內沒有異議但又拒絕搬遷的,拆掐部門可以向人民申請強制執行,一種就是針對違法建筑,上級行政部門責令期限拆除的,在限期門內既沒有異議也沒有拆遷,由行政部門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起訴行政訴訟可以延緩強拆嗎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行政訴訟可以延緩強拆,因為在行政訴訟期間不能強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三、農村違規房子建好的了能強拆嗎
農村違規房子建好的能強拆。
根據相關規定,在臨時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按占用面積處土地復墾費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行政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重建、擴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行政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有關土地權利的文件和資料,進行查閱或者予以復制;
2、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就有關土地權利的問題作出說明;
3、進入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現場進行勘測;
4、責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停止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條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中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強拆,造成損失,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財物罪】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三十一條 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法律分析: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采取暴力的手段對房屋進行拆遷的,造成被拆遷人財產損失,數額達到較大的,就會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一條: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強拆能否告故意毀壞財物案件
●強拆是否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強拆可以起訴嗎
●強拆可以報警嗎
●強拆能否追究刑事責任
●強拆屬于故意損壞公私財產
●強拆 故意損毀財物
●強拆是否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強拆打官司可以贏嗎
●強拆可以嗎
●故意毀壞財物罪追訴期具體是多久,故意毀壞財物罪立案標準: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侵占他人財物如何定罪?侵占他人土地可立案嗎: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楊建峰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強拆能否告故意毀壞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