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構件廠被街道辦拆除,幾卡車的建筑材料被扔進垃圾堆損毀嚴重,當事人想統計損失卻有心無力,該怎么辦? 今天,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主
建筑構件廠被街道辦拆除,幾卡車的建筑材料被扔進垃圾堆損毀嚴重,當事人想統計損失卻有心無力,該怎么辦?
今天,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有銀律師以案說法,結合這起典型案例為你作出法律解讀。
遭遇違法拆除,墻被扒產品被扔垃圾堆
鄭州市金水區某街道辦事處認為白女士經營的建筑構件廠違反環保規定,且屬于違法建筑,要求她停止生產限期搬離。
白女士沒搬。街道辦對廠房、設備進行了拆除,簡易棚、圍墻全被扒了,倒塌的墻壁砸壞了精密模具沒法再用。
而且,街道辦的人還把廠子里的建筑墊塊等產品拉走,裝了三卡車,扔進了垃圾堆。
廠房面目全非。白女士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認街道辦拆除行為違法,賠償自己經濟損失。
法院:數額無法還原,后果應拆遷方承擔
一審過程中,法院雖然確認了街道辦拆除行為違法,但認為拆除造成的損失,因損壞物品數額、價格未經核實確定,僅憑白女士單方面統計數字不能認定,遂駁回了索賠請求。
白女士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街道辦在違法拆除白女士廠房設備時,未就現場的物品進行清點、登記、保存、制作物品清單,亦未對現場物品進行拍照、錄像,導致本案中無法確切確定白女士被損毀或拉走丟失的涉案物品具體數量及狀態,因此,街道辦應承擔相應的不利法律后果。
二審法院運用邏輯推理和生活經驗、生活常識等,酌情確定了各項求償項目的賠償數額,最終判令街道辦賠償因其拆除行為給白女士造成的各項損失。
實踐中,類似的事情并不少見。不少拆遷戶誤以為爭取合法權益無門,陷入焦慮痛苦。而這起案件作為最高法院公布的全國法院系統2019年度優秀案例之一,不但對同類型爭議的解決有參考價值,也給廣大拆遷戶帶來希望的曙光。
針對此案,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有銀律師提醒廣大拆遷戶,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在行政賠償、補償的案件中,因拆遷方的原因導致拆遷戶無法舉證的,由拆遷方承擔舉證責任。
遇到類似情形,拆遷方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責任。行政賠償涉及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即使實際損失的準確數額無法還原,法院也完全可以運用常識邏輯和生活經驗酌定。但在法庭上,這些需要專業法律人士去用專門的法律語言去陳述、據理力爭。因此,選擇專業的拆遷律所,對爭取合法權益成功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