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在工作中受傷如何賠償,參照《侵權責任法》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村干部執行工作任務中受傷,可認定為履行“職務行為”,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損失。參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
參照《侵權責任法》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村干部執行工作任務中受傷,可認定為履行“職務行為”,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損失。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村干部作為村民委員會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工作人員,可參照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的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權利。
村干部不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原,也不是鄉政府和村委會的聘用人員,村干部因公傷鄉政府不負責,也難以認定為工傷。
村干部在執行村里事務時受到損害,目前只能根據有關民事法律的規定來尋求救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為維護國家、集體或他人的合法權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損害,因沒有侵權人、不能確定侵權人或侵權人沒有賠償能力,賠償權利人請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圍內予以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可以依此規定,請求村委會予以補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村干部因公受傷,應屬于工傷,享受工傷待遇。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村干部不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原,也不是鄉政府和村委會的聘用人員,村干部因公傷鄉政府不負責,也難以認定為工傷。村干部在執行村里事務時受到損害,目前只能根據有關民事法律的規定來尋求救濟。
法律依據:《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 為維護國家、集體或他人的合法權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損害,因沒有侵權人、不能確定侵權人或侵權人沒有賠償能力,賠償權利人請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圍內予以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
h3>四、村干部因公受傷賠償標準法律分析:村干部因公受傷,應屬于工傷,享受工傷待遇。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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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苗佳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村干部在工作中受傷如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