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民主權利的途徑,一、我國公民行使民主權利的主要途徑有:1、信訪舉報制度;2、人大代表聯系群眾制度;3、輿論監(jiān)督制度;4、參加監(jiān)督聽證會、民主評議會、網上評議政府等活動。,二、完善代表聯系群眾工作制度,明確代表聯系群眾內容和形式;廣大群眾
一、我國公民行使民主權利的主要途徑有:1、信訪舉報制度;2、人大代表聯系群眾制度;3、輿論監(jiān)督制度;4、參加監(jiān)督聽證會、民主評議會、網上評議政府等活動。,二、完善代表聯系群眾工作制度,明確代表聯系群眾內容和形式;廣大群眾將自己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反映給人大代表,形成人大代表的議案,然后再上傳到國家權力機關。這就是通過人大代表聯系群眾制度實行民主監(jiān)督的途徑。,法律依據,《憲法》第五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法律分析:
正確行使民主權利,必須做到以下三點。一是嚴守黨的紀律,要有很強的政治意識。首先,要遵守黨的政治紀律。要做到一切行動聽從指揮,有令就行,有禁就止,絕不說三道四,更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其次,要遵守黨的組織紀律。必須自覺、嚴格地遵守黨的組織原則,認真貫徹黨組織形成的決議。黨員在執(zhí)行黨組織決定時,不能計較個人的利害得失,也不能憑個人的好惡有所取舍,更不能表面上贊同,背地里反對。二是實事求是,要有很強的大局觀念。黨員有反映問題的權利,但是反映的情況和問題,要以客觀事實為依據,不能憑道聽途說或是個人的主觀想象,隨意猜疑和臆造。黨員向組織檢舉揭發(fā)違法違紀問題,是履行民主監(jiān)督義務、勇于同不正之風做斗爭的表現。但也要看到,行使民主權利的根本目的在于解決問題,端正風氣,增進團結,維護紀律,提高黨組織的戰(zhàn)斗力。因此,一定要站在黨的立場上思考和分析問題,一定要從大局出發(fā)提出建設性意見,不能把個人的恩怨作為衡量是非的標準。三是敢于較真,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
法律分析:正確行使民主權利,必須做到以下三點。一是嚴守黨的紀律,要有很強的政治意識。首先,要遵守黨的政治紀律。要做到一切行動聽從指揮,有令就行,有禁就止,絕不說三道四,更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其次,要遵守黨的組織紀律。必須自覺、嚴格地遵守黨的組織原則,認真貫徹黨組織形成的決議。黨員在執(zhí)行黨組織決定時,不能計較個人的利害得失,也不能憑個人的好惡有所取舍,更不能表面上贊同,背地里反對。二是實事求是,要有很強的大局觀念。黨員有反映問題的權利,但是反映的情況和問題,要以客觀事實為依據,不能憑道聽途說或是個人的主觀想象,隨意猜疑和臆造。黨員向組織檢舉揭發(fā)違法違紀問題,是履行民主監(jiān)督義務、勇于同不正之風做斗爭的表現。但也要看到,行使民主權利的根本目的在于解決問題,端正風氣,增進團結,維護紀律,提高黨組織的戰(zhàn)斗力。因此,一定要站在黨的立場上思考和分析問題,一定要從大局出發(fā)提出建設性意見,不能把個人的恩怨作為衡量是非的標準。三是敢于較真,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
h3>四、如何正確行使民主權利?法律分析:
正確行使民主權利,必須做到以下三點。一是嚴守黨的紀律,要有很強的政治意識。首先,要遵守黨的政治紀律。要做到一切行動聽從指揮,有令就行,有禁就止,絕不說三道四,更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其次,要遵守黨的組織紀律。必須自覺、嚴格地遵守黨的組織原則,認真貫徹黨組織形成的決議。黨員在執(zhí)行黨組織決定時,不能計較個人的利害得失,也不能憑個人的好惡有所取舍,更不能表面上贊同,背地里反對。二是實事求是,要有很強的大局觀念。黨員有反映問題的權利,但是反映的情況和問題,要以客觀事實為依據,不能憑道聽途說或是個人的主觀想象,隨意猜疑和臆造。黨員向組織檢舉揭發(fā)違法違紀問題,是履行民主監(jiān)督義務、勇于同不正之風做斗爭的表現。但也要看到,行使民主權利的根本目的在于解決問題,端正風氣,增進團結,維護紀律,提高黨組織的戰(zhàn)斗力。因此,一定要站在黨的立場上思考和分析問題,一定要從大局出發(fā)提出建設性意見,不能把個人的恩怨作為衡量是非的標準。三是敢于較真,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
●人民能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嗎,人民能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嗎?:今日村們集體維權在線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王學棉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行使民主權利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