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辦公廳關于批準冶金工業部勘察研究總院恢復使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格證書的復函,冶金工業部勘察研究總院:你院《關于環評專業限期整改工作情況匯報》(冶勘總字[2004]001號)收悉。經研究,現將有關意見函復如下:根據我局《關
冶金工業部勘察研究總院:
你院《關于環評專業限期整改工作情況匯報》(冶勘總字[2004]001號)收悉。經研究,現將有關意見函復如下:
根據我局《關于冶金工業部勘察研究總院環評質量問題處理情況的通報》(環函[2003]208號)要求,你院認真總結教訓,落實整改措施,在環境影響評價質量管理和環評人員業務水平等方面均有了較大改進。鑒于整改期已滿,現批準你院恢復使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格證書,并按照證書管理的相關規定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二00四年一月二十日
一、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條件包括哪些?
(一)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權的:
1、符合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近期建設與土地利用規劃年度實施計劃;
2、符合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權相關政策,屬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規及《劃撥用地目錄》規定的其他用地等;
3、取得規劃選址和土地審查意見;
4、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經計劃部門批準立項;
6、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及環保部門的審查。
(二)以協議出讓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權的:
1、符合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近期建設與土地利用規劃年度實施計劃;
2、符合以協議出讓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權相關政策;
3、政府投資項目須經計劃部門批準立項;
4、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及環保部門的審查;
5、屬城市更新項目的,建筑物拆除和房地產證注銷工作已完成,且申請主體已取得更新項目實施主體確認文件。
(三)以招拍掛出讓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權的:
申請人為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用地的中標人、競得人或摘牌人,并簽署了成交確認書。
(四)臨時用地:
1、為急需的公共服務配套設施,或因建設工程施工需要、地質勘察需要臨時使用土地。因建設工程施工需要臨時用地的,建設工程須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并已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取得其他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
2、未列入城市近期建設規劃;
3、不影響近期建設與土地利用規劃年度實施計劃的實施。
二、如何辦理環評驗收
辦理環評驗收手續,辦理環評驗收的機關單位為環保局,當事人為申請人。
具體手續如下:
1、申請人到環保局相關部門,領取《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咨詢表》;
2、表格填寫完之后,與其他有關材料一起,交給環保局相關部門;
3、詳細制作環評報告;
4、遞交環評報告給環保局相關部門;
5、環保局現場勘查;
6、根據現場勘查結果,對環評報告進行審批。
法律分析:
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的,由有權審核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補辦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天然的和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體,包括大氣、水、海洋、土地、礦藏、森林、草原、濕地、野生生物、自然遺跡、人文遺跡、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市和鄉村等。
法律分析:
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的,由有權審核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補辦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天然的和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體,包括大氣、水、海洋、土地、礦藏、森林、草原、濕地、野生生物、自然遺跡、人文遺跡、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市和鄉村等。
h3>四、撤銷環評批復文件條件法律分析:
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的,由有權審核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補辦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天然的和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體,包括大氣、水、海洋、土地、礦藏、森林、草原、濕地、野生生物、自然遺跡、人文遺跡、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城市和鄉村等。
內容審核:王有銀律師
來源:臨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辦公廳關于批準冶金工業部勘察研究總院恢復使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格證書的復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