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的取得、買賣、離婚分割、繼承等法律問題研究,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準、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因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性,購房資格嚴要求等特點,保障性住房在取得,買賣,離婚財產分割,繼承等方面都有著自身的裁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準、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因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性,購房資格嚴要求等特點,保障性住房在取得,買賣,離婚財產分割,繼承等方面都有著自身的裁判規則。
一、對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住房和資產狀況及偽造相關證明的申請人,由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取消其申請資格,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對已騙購限價商品住房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責令購房人退回已購住房或按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價格補足購房款
張某等與北京市海淀區房屋管理局等其他一案二審行政判決書,審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案號:(2016)京01行終1010號,案由:行政復議
2014年1月,審計部門在審計過程中對程瑩瑩、張震宇、張某家庭提交的復核材料提出質疑,要求其重新核查其購房資格。程瑩瑩所在單位奧菲佩克(天津)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出具了2011年12月至2012年11月期間工資發放證明,得出其實發工資122919.65元,與程瑩瑩提交的復核材料《公示回執》年收入0元不符,并超出了京建住[2008]226號《關于印發北京市限價商品住房申購家庭收入、住房和資產準入標準及已購限價商品住房上市交易補充比例的通知》(以下簡稱226號《通知》)規定的“本市城八區申請購買限價商品住房3口及3口以下家庭年收入不得超過8.8萬元”的標準。
2014年6月9日,海淀房管局作出《北京市限價商品房購買資格取消通知書》,決定取消程瑩瑩、張震宇、張某家庭購房資格。程瑩瑩、張震宇、張某家庭在收到《北京市限價商品房購買資格取消通知書》后,未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亦未退回已購住房。在此情況下,海淀房管局依據《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作出被訴通知,要求程瑩瑩、張震宇、張某家庭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退回已購買的限價商品房。該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規范恰當。
二、拆遷已明確安置住房的,應納入限價商品房申請家庭住房面積的核定范圍,不得隱藏不予申報
康某、王某與昌平區某委取消限價房購買資格糾紛案
限價商品住房是限價格限套型(面積)的商品房,其供應對象為城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難的城鎮居民家庭,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基于這種社會保障性,政府對限價房規定了嚴格的準入標準,以保證真正有住房困難的城市家庭能夠買得起房住得起房。
本案中,兩原告先是在沙河鎮王莊村作為原告王某父母的家庭成員參與了拆遷補償安置,享受了回遷安置房的優惠購房面積共80平方米,僅此一項即超過了購買限價商品住房規定的15平方米/人的準入標準。后兩原告又參與了原告康某父母在回龍觀鎮回龍觀村的拆遷補償安置,共獲得70平方米的回遷安置房兩套。對此事實,原告亦不否認,從限價商品住房的政策目標來看,兩原告本不應符合限價商品住房的準入條件。
《北京市限價商品住房購買資格申請審核及配售管理辦法》(京建住[2008]223號)第7條規定,申請家庭成員拆遷已明確安置住房的應納入申請家庭住房面積核定范圍,因此原告在沙河鎮拆遷中獲得的安置住房面積理應進行申報。同時《北京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辦法(試行)》第27條之規定,對經核實不符合購買限價商品住房條件的家庭,應取消其購房資格。因此,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作出的取消原告購買限價商品住房資格的決定有事實依據,符合法律的規定。
三、被冒名買房,影響自身申購經濟適用房,可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石蘭訴北京中大恒基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等姓名權、名譽權糾紛案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中大恒基公司在未獲得石蘭授權,且石蘭與婁某并無真實房屋買賣合同的情況下,擅自使用石蘭的姓名進行網簽信息提交,系屬對石蘭姓名的盜用,并造成石蘭未能通過購買經濟適用房資格審核的后果,構成侵權。考慮到房地產經紀公司進行網簽需要買賣雙方簽約、審核等一系列程序,不可能因為簡單失誤所致,且中大恒基公司對其工作人員行為負有管理約束之責,法院對中大恒基公司所述不存在侵權故意的辯稱不予采信,其應對此承擔相應侵權責任。因石蘭的姓名權受到侵害,法院對于其要求中大恒基公司停止侵權、撤銷網簽,并向西城區住建委解釋網簽事宜、消除影響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
考慮到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的取得對石蘭具有重大意義,而虛假的網簽影響了其取得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資格,勢必給石蘭帶來一定精神上的壓力和痛苦,中大恒基公司應向石蘭賠禮道歉,并對石蘭所遭受的精神損害進行精神撫慰,故法院對石蘭要求中大恒基公司賠禮道歉及賠償精神損害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具體賠禮道歉方式和賠償數額由法院綜合侵權行為的過錯程度、造成的影響和精神損害程度等因素予以判定。
石蘭未就其要求賠償交通費、誤工費的主張提交相應證據,考慮到石蘭因尋求問題的解決勢必支付一定交通費用,但石蘭并無工作,故法院對石蘭要求賠償交通費的主張酌情予以考慮,對其要求誤工費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就石蘭主張賠償延遲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房屋使用費一節,由于經適房的獲得還需要輪候搖號程序,該費用并非目前已現實發生的損失,法院對此不予支持。
綜上,判決:被告中大恒基公司與被告婁某配合石蘭撤銷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網上的網簽;被告
該內容由 張勝云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法律分析:
保障房中的經濟適用房是可以出售的,但須符合相應的條件
法律依據: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應建立嚴格的準入和退出機制。經濟適用住房由市、縣人民政府按限定的價格,統一組織向符合購房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實行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制度。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的具體辦法,并向社會公布。
保障性住房離婚時怎么判,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雙方當事人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保障性住房離婚時可以分割嗎
●保障性住房如果離婚會收回去嗎
●保障性住房離婚了怎么辦
●保障性住房買賣合法嗎
●保障性住房可以賣給哪些人?
●保障性住房買賣需交什么稅
●保障性住房涉及到的權利有哪些
●保障性住房如果離婚會收回去嗎
●保障性住房離婚時怎么判
●保障性住房離婚了會被收走嗎
●保障性住房為離婚所有的房屋如何分割,保障性住房的取得、買賣、離婚分割、繼承等法律問題研究: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出嫁女集體經濟成員資格認定 法律問題,出嫁女集體經濟成員資格認定: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北京市內戶口跨區遷移流程 法律問題,北京市內戶口跨區遷移流程: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昌平區騰退補償方案,昌平區騰退補償方案 法律問題: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琉璃河未來的規劃 ,房山琉璃河五年內規劃 法律問題: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房山琉璃河五年內規劃 法律問題,房山琉璃河五年內規劃: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標題建議:《夫妻吵架,娘家人介入引沖突:法律視角下的責任與賠償》,婆媳沖突:如何解決法律問題并維護家庭和諧: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不要簡單認為訴訟就是1+1=2的過程,一案一訴原則 法律問題: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北京房山線三期規劃,北京房山線三期規劃 法律問題: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賢江三舊改造方案,賢江三舊改造方案 法律問題: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現役軍人能否享受村集體待遇 法律問題,現役軍人能否享受村集體待遇: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2025年房山竇店軌道交通規劃 法律問題,2025年房山竇店軌道交通規劃: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震亞榮譽|周東律師榮獲當事人兩面錦旗,震宇震律師事務所 法律問題: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起訴公積金管理中心起訴狀,起訴公積金管理中心起訴狀 法律問題: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最新民間借貸起訴書 法律問題,民間借貸起訴書: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司法解釋: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廣州市十四五規劃 法律問題,廣州市黃埔區十四五規劃 法律問題: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搭伴養老二十年,巨額遺產起糾紛,把老伴的遺產還給我 法律問題: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監事能否進入公司清算組,監事能否進入公司清算組 法律問題: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戶口遷出能否參加征地補償的分配 法律問題,戶口遷出能否參加征地補償的分配: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李娜娜律師
來源:頭條-保障性住房的取得、買賣、離婚分割、繼承等法律問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