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農村宅基地政策規定有哪些內容,北京農村宅基地政策規定有哪些內容,一、申請宅基地審批條件1、申請人主體資格;2、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3、子女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無房分居;4、現有宅基地(包括1982年以前劃定的老宅基地)按所在區縣規定的建
一、申請宅基地審批條件
1、申請人主體資格;
2、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3、子女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無房分居;
4、現有宅基地(包括1982年以前劃定的老宅基地)按所在區縣規定的建房用地標準無法擴建。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規定標準,將原有住房出賣、出租或贈予他人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5、申請的宅基地應是經依法批準的集體建設用地,如占用農用地須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
6、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充分利用村內空閑地、老宅基地及荒坡地、廢棄地。
二、申請宅基地審批部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規定》(市政府1989年39號令)第八條規定,村民建房,占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或其他非耕地的,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區、縣人民政府批準。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由市政府或國務院批準農用地轉用。
三、申請審批程序:
村民向所在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村民委員會經過討論并公示后,報所屬鄉鎮政府,鄉鎮政府審核后報所在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對申請的宅基地用地的土地類型和標準審核后,報所在區縣政府批準。
四、申請宅基地申報材料:
1、農村村民宅基地申請表;
2、農村村民戶口簿、家庭成年成員身份證件復印件;委托辦理的,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證明;
3、申請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由村委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諾書(沒有舊住宅的除外);
4、村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及公示證明材料;
5、《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根據《北京市村莊規劃建設管理指導意見(試行)》(市規發〔2010〕1137號)的相關規定,由鄉鎮政府核發);
6、法律、法規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申請宅基地收費標準:
依據我局行政許可事項“農村村民住宅用地批準”,該項許可不收取費用。
一、中央農村宅基地新政策1、中央農村宅基地新政策:(1)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面積不超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標準;(2)鼓勵節約集約利用宅基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法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3)鼓勵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鼓勵村集體和農民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通過自主經營、合作經營、委托經營等方式,依法依規發展農家樂、民宿、鄉村旅游等。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條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二、宅基地確權有爭議如何解決宅基地確權有爭議解決方式有:1、協商解決的方式。如果公民之間發生了宅基地的糾紛,要首先通過協商的方式進行解決;2、行政解決的方式。個人間、個人和單位之間的爭議,由各鄉級人民政府或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進行處理;3、司法解決的方式。若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感到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的30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在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擴建、翻建房屋的,要嚴格依據村莊規劃對房屋間距、層數和高度,基底面積和高度等規范的標準執行。2、村民建房基底面積占宅基地面積原則上不得超過75%,房屋檐口高度(以房屋基底上平面起計算)原則上不得超過7.2米。3、房屋四至(含滴水)垂直下落投影、臺階均應控制在自家宅基地范圍內。一、房屋更改條件:1、房產產權清晰,有房產證,無抵押貸款,不是有過戶時間規定的經適房或小產權房。2、業主健在,有民事行為能力。3、過戶雙方自愿,或是按法定的程序。二、房屋更裝程序:1、主體拆改 房屋裝修第一步就是對主體進行拆改,例如拆墻、砌墻等。2、水電改造 主體拆改結束之后,接下來就是水電改造了,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步驟,因為如果這步出錯的話,則會對我們日后生活有很大影響。同時,水電改造沒有做好的話,還存在一些安全隱患。3、包立管 水電結束后,需使用到一些裝飾材料將下水管道給包裹起來,這樣才不會影響居室的美觀性。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第三百六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北京宅基地2023最新政策具體如下:1、本市按照“一戶一宅”的原則給予補償,嚴格控制宅基地面積補償標準;2、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征收宅基地時維護被征收人合法權益,應當對被征收人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聽取被征收人的意見;3、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收宅基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4、被征收人取得宅基地,應當依法進行登記。希望以上信息對您有幫助。北京戶口申請條件:1、和北京人結婚滿10年,年齡滿45周歲可以;2、和北京人結婚,配偶單位可以解決兩地分居問題,可以;3、符合北京市人才引進政策要求的,可以;4、碩士以上學歷,被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錄用,工作滿一定年限后可以;5、父母一方為北京戶口的,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和不滿18周歲的二胎子女可以;6、連續3年擔任私營企業的負責人,合伙企業合伙事務的執行人或者其他組織形式私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在北京有本人所有權的住房;企業連續3年每年納稅8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者近三年納稅達300萬元人民幣以上;企業職工中的北京市人員連續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達到職工總數的90%以上的,可以;7、本人直接被北京的事業單位、大型國企、國家機關等能解決落戶問題的單位錄用。綜上所述,本市按照“一戶一宅”的原則給予補償,嚴格控制宅基地面積補償標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征收宅基地時維護被征收人合法權益,應當對被征收人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聽取被征收人的意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收宅基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被征收人取得宅基地,應當依法進行登記。希望以上信息對您有幫助?!痉梢罁浚骸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條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全面規劃,嚴格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為。
法律分析:宅基地使用權在確權時主要依照以下原則:
1、1982年2月國務院發布《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之前農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過當地政府規定的面積,在《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施行后未經拆遷、改建、翻建的,可以暫按現有實際使用面積確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
2、1982年2月《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發布時起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開始施行時止,農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積超過當地政府規定標準的,超過部分按1986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管理、制止亂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處理后,按處理后實際使用面積確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
3、符合當地政府分戶建房規定而尚未分戶的農村居民,其現有的宅基地沒有超過分戶建房用地合計面積標準的,可按現有宅基地面積確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
4、非農業戶口居民原在農村的宅基地,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可依法確定其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拆除后沒有批準重建的,土地使用權由集體收回。
5、接受轉讓、購買房屋取得的宅基地,與原有宅基地合計面積超過當地政府規定標準,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后允許繼續使用的,可暫確定其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
6、繼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確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
7、按照確權規定,確定的宅基地面積超過當地政府規定標準的,可以在土地登記卡和土地證書內注明超過標準面積的數量,以后分戶建房或現有房屋拆遷、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實施規劃重新建設時,按當地政府規定的面積標準重新確定使用權,其超過部分退還集體。
8、華僑原在農村的宅基地,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可依法確定其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拆除后沒有批準重建的,土地使用權由集體收回。
9、空閑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不確定土地使用權。已經確定使用權的,由集體報經縣級人民政府批準,注銷其土地登記,土地由集體收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百六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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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沈月
內容審核:北京圣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