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區將對這處國有土地上房屋實施征收征收范圍為…,鹿城區房屋征收補償新政策, 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政府關于對鹿城區五馬街道(吳百亨故居)舊城區改建工程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實施征收的決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
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政府關于
對鹿城區五馬街道(吳百亨故居)
舊城區改建工程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
實施征收的決定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和《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有關規定,本機關決定對鹿城區五馬街道(吳百亨故居)舊城區改建工程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實施征收,現就房屋征收有關事項決定如下:
一、征收范圍
以本項目征收決定公告所示為準。
二、房屋征收部門及實施單位
(一)房屋征收部門:溫州市鹿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政府五馬街道辦事處。
三、簽約搬遷期限
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20日下午5時。
四、房屋征收補償依據
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按照《鹿城區五馬街道(吳百亨故居)舊城區改建工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執行。
五、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的不予補償。
六、被征收人應當積極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規定的標準,與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并騰空搬遷房屋。
七、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八、被征收人在規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區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補償安置方案規定標準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并限期搬遷。
九、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仍不搬遷的,區人民政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十、被征收人如對本征收決定不服的,可在征收決定公布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溫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6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期間征收決定不停止執行。
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來源:溫州鹿城發布
資料:鹿城區人民政府
一審:蕓蕓
二審:慧慧
三審: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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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王學棉律師
來源:臨律-鹿城區將對這處國有土地上房屋實施征收征收范圍為…,,鹿城區房屋征收補償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