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李先生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 :保定市某鄉人民政府第三人 :保定市某村村民委員會【案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 :保定市某鄉人民政府
第三人 :保定市某村村民委員會
【案情回顧】
李先生在保定市某村擁有一棟房屋,由于當地的城中村改造項目被納入征收范圍。李先生與征收部門就安置補償問題一直未達成一致,征收部門給出的征收補償標準也未達到李先生的予以,因此李先生未簽署補償協議。不久后,鄉政府與村委會作出通知,告知不簽署安置補償協議的村民在有關部門收回宅基地使用權后,將進行拆除活動。這一紙通知讓李先生慌了神,不知道該如何應對之時,鄉政府安排相關人員對李先生的房屋實施了強制拆除。情急之下,李先生來到了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迅速啟動了辦案程序。圣運律師先協助李先生整理了相關證據,隨后協助李先生就強制拆除行為提起了行政訴訟。顯然,李先生在沒有簽訂安置補償協議,未獲得合法補償的情況下,強拆行為從程序到實體上均有明顯的違法行為。在訴訟過程中,征收部門辯稱村委會已經作出過收回宅基地使用權決定書,告知了李先生安置補償待遇,是李先生未按時辦理導致的強拆后果。
圣運律師認為,我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45條規定,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可以作出責令交出土地的決定,拒不交出土地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本案中,村委會通知李先生騰空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后,土地管理部門應在李先生不辦理的情況下作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在李先生拒不交出時,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本案中,征收部門直接進行拆除的行為,顯然主體不適格且程序違法。
【訴訟結果】
法院經審理后,認可圣運律師的意見,判決確認鄉政府強拆李先生位于保定市房屋的行為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