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李先生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申請人:石家莊市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案情回顧】 李先生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申請人:石家莊市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案情回顧】
李先生是河北省石家莊市某村村民,承包了一處近400平方米的國有土地。在土地確權的過程中,受到了一定的阻礙導致確權無法順利進行,無奈之下,李先生只得來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協助當事人迅速啟動了系列程序。圣運律師了解了案情后,知曉了縣國土資源局曾作出了《告知書》,確認涉案土地已經是政府審批補辦了出讓手續并且辦理轉讓的,是合法的國有土地。再次,李先生與石家莊市郊區的城鄉建設開發有限公司也簽訂了協議,縣政府也曾出具了《權屬證明》,證明了李先生對土地的合法使用權。甚至在《不動產權籍調查表》上,對該承包地的界限登記也很明晰。
在這樣的情況下,圣運律師協助李先生通過郵寄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不動產登記中心郵寄了《土地確權申請書》,申請辦理確權手續。但該部門卻拒收了李先生郵寄的相關資料。
圣運律師認為,根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土地管理部門具體承辦。本案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作為土地管理部門應該依法辦理土地權屬證明,其拒收文件的行為已經構成了行政不作為,嚴重侵害了李先生的合法權益。
【復議結果】
復議機關經過審理后,認可了圣運律師的意見,確認了拒收郵件的行為違法,責令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就李先生的《土地確權申請書》履行法定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