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選擇拆遷安置房屋才不會后悔?,1、明確房屋的具體情況實踐中,很多地方都奉行“先拆后建”,在大規模拆遷中,并沒有妥善的安置計劃,使得被拆遷人的安置房約定并不明確,嚴重降低了被拆遷人的生活居住水平。如果選擇產權置換的方式,協議應該寫明所調換
1、明確房屋的具體情況
實踐中,很多地方都奉行“先拆后建”,在大規模拆遷中,并沒有妥善的安置計劃,使得被拆遷人的安置房約定并不明確,嚴重降低了被拆遷人的生活居住水平。
如果選擇產權置換的方式,協議應該寫明所調換房屋的價款、坐落、朝向、結構、用途、面積、層次、交付日期等,如果審完協議發現對安置房的約定不夠明確,交付日期不夠具體,不要輕易簽協議,及時咨詢專業的拆遷律師,以免出現久久不能回遷的情況。
2、質量要有保證
建設拆遷安置房,實踐中不乏“豆腐渣工程”,房屋質量無法保證,有的在入住之前發現有裂縫,有的是入住一段時間之后出現漏水情況,使業主既委屈又氣憤。
安置房交付使用前,工程項目須通過質量監督、安全監督、消防、建設、國土、規劃、
3、及時辦理房產證
即便交了房,很多地方一直拖著不給辦理權屬證件,或者明確告知是小產權房或者是經濟適用房,使得被拆遷戶只有居住權,沒有所有權,交易受到限制,住著也不踏實。因拆遷安置房是根據國家政策規定,對被拆遷戶進行的安置補償,故凡是通過正規拆遷程序開發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將來都能取得房屋的產權證,只是相對要經過更長的時間。
如果安置補償協議中對辦證事項有約定,就可以按照約定履行,如果對辦證事項無約定,如何辦理房產證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但是如果安置房未按照法定程序建造審批,未經竣工驗收,會存在房產證無法辦理的情形,因此,安置房的選擇應慎之又慎。
4、違反約定不交房要承擔法律責任
現實生活中曾出現過拆遷方違約導致拆遷戶長達7年不能回遷的情況,說好的安置房,遙遙無期,區區周轉費無法彌補被拆遷人的損失。針對這種情況:
首先,在簽訂補償協議的時候,要重視違約責任,并且要明確約定在協議里,如果拆遷人不能履行協議,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其次,如果已經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并且協議中明確約定交付日期,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要求其履行?!缎姓V訟法》第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因此,協議的履行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在拆遷方未按照協議履行、無履行能力的時候,及時啟動法律程序挽回損失。
一、買賣安置房注意事項都有哪些?
1、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質,一般來說對已經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詢其“五證”,或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產權資料等。不同類型的拆遷安置房,交易雙方承擔的交易風險有所不同。第一類動拆遷安置房,由于交易時間長,受市場因素的影響,往往買家需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
2、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以免日收出現糾紛。如果是購買還沒定位的安置房風險就更大,買賣雙方雖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無法確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體結構、朝向、小區環境等,辦理過戶等手續時間也會更長。因此在購買此類房產時,簽訂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買賣合同就顯得至關重要。
3、合同的內容要明確。買賣合同除了要具備一般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外,還需要對房屋的增購等費用的支付方式,遲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確的約定。一般來說購置該類房屋,可以根據《民法典》及《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簽訂附條件的合同來保證買賣合同的有效性,并對具體細節作出明確約定以防合同相對方反悔,最好由專業房產律師進行指導。
律師分析:
1、明確房屋的具體情況。實踐中,很多地方都奉行“先拆后建”,在大規模拆遷中,并沒有妥善的安置計劃,使得被拆遷人的安置房約定并不明確,嚴重降低了被拆遷人的生活居住水平。
2、質量要有保證。建設拆遷安置房,實踐中不乏“豆腐渣工程”,房屋質量無法保證,有的在入住之前發現有裂縫,有的是入住一段時間之后出現漏水情況,使業主既委屈又氣憤。
3、及時辦理房產證。即便交了房,很多地方一直拖著不給辦理權屬證件,或者明確告知是小產權房或者是經濟適用房,使得被拆遷戶只有居住權,沒有所有權,交易受到限制,住著也不踏實。
4、違反約定不交房要承擔法律責任?,F實生活中曾出現過拆遷方違約導致拆遷戶長達7年不能回遷的情況,說好的安置房,遙遙無期,區區周轉費無法彌補被拆遷人的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1、明確房屋的具體情況
實踐中,很多地方都奉行“先拆后建”,在大規模拆遷中,并沒有妥善的安置計劃,使得被拆遷人的安置房約定并不明確,嚴重降低了被拆遷人的生活居住水平。
如果選擇產權置換的方式,協議應該寫明所調換房屋的價款、坐落、朝向、結構、用途、面積、層次、交付日期等,如果審完協議發現對安置房的約定不夠明確,交付日期不夠具體,不要輕易簽協議,及時咨詢專業的拆遷律師,以免出現久久不能回遷的情況。
2、質量要有保證
建設拆遷安置房,實踐中不乏“豆腐渣工程”,房屋質量無法保證,有的在入住之前發現有裂縫,有的是入住一段時間之后出現漏水情況,使業主既委屈又氣憤。
安置房交付使用前,工程項目須通過質量監督、安全監督、消防、建設、國土、規劃、
3、及時辦理房產證
即便交了房,很多地方一直拖著不給辦理權屬證件,或者明確告知是小產權房或者是經濟適用房,使得被拆遷戶只有居住權,沒有所有權,交易受到限制,住著也不踏實。因拆遷安置房是根據國家政策規定,對被拆遷戶進行的安置補償,故凡是通過正規拆遷程序開發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將來都能取得房屋的產權證,只是相對要經過更長的時間。
如果安置補償協議中對辦證事項有約定,就可以按照約定履行,如果對辦證事項無約定,如何辦理房產證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但是如果安置房未按照法定程序建造審批,未經竣工驗收,會存在房產證無法辦理的情形,因此,安置房的選擇應慎之又慎。
4、違反約定不交房要承擔法律責任
現實生活中曾出現過拆遷方違約導致拆遷戶長達7年不能回遷的情況,說好的安置房,遙遙無期,區區周轉費無法彌補被拆遷人的損失。針對這種情況:
首先,在簽訂補償協議的時候,要重視違約責任,并且要明確約定在協議里,如果拆遷人不能履行協議,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其次,如果已經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并且協議中明確約定交付日期,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要求其履行。《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因此,協議的履行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在拆遷方未按照協議履行、無履行能力的時候,及時啟動法律程序挽回損失。
一、強制拆遷法院起訴流程是什么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1、行政裁決是行政訴訟的前置程序。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都應當經當事人申請,先由同級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只有經行政裁決后,當事人仍不滿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訴訟。
實施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2、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任何一方當事人或者與行政裁決有法律上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裁決不服的,都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根據行政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行政裁決的事實認定、行政程序、法律適用、有無超越職權和濫用職權等進行全面合法性審查。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未經行政機關裁決,僅就房屋補償、安置等問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受理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等案件問題的批復》的相關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協議后,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反悔的,未經行政機關裁決,僅就房屋補償、安置等問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約定拆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協議或者履行協議不符合約定的,按照民法典和民法典的規定,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當事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三)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情形
1、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搬遷期限屆滿后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協議后,且拆遷當事人之間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反悔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怎樣選擇拆遷安置房屋才不會后悔呢
●拆遷安置房怎么選擇
●拆遷安置怎么安置
●拆遷安置房選房流程
●拆遷安置方式
●如何選擇拆遷房
●拆遷安置房購買流程
●拆遷安置房怎么選擇
●拆遷安置房按什么算怎么算
●拆遷安置房怎么選
●購買拆遷安置房買房人后悔?拆遷安置房買房后受益是否要和政府分: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土地協議簽字了又后悔了?土地承包合同簽了反悔怎么辦: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拆遷協議簽字后?簽了拆遷協議后悔還能維權么: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簽了拆遷協議后悔了怎么辦?已經簽過拆遷協議還能維權嗎: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協議離婚后后悔財產分配還可以起訴嗎,協議離婚后財產分配后悔了能起訴嗎: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拆遷安置方式?怎樣選擇拆遷安置房屋才不會后悔: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己簽拆遷合同如何維權,簽了拆遷協議后悔還能維權么: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征地補償協議后悔怎么辦?,簽了土地征用補償協議后悔了怎么辦: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不簽征地補償協議就強制征用是否能?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后還能后悔嗎: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不簽征地補償協議就強制征用是否能不能?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后還能不能后悔: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不簽征地補償協議就強制征用是否可以?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后還可以后悔嗎: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趙正群律師
來源:頭條-怎樣選擇拆遷安置房屋才不會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