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公墓拆遷補償政策,桂林市拆遷補償標準,法律主觀:《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 土地補償費 、 安置補助費 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
法律主觀:
《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 土地補償費 、 安置補助費 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 土地被征收 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第四十八條 征地補償安置 方案確定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并聽取被征地的農村 集體經濟組織 和農民的意見。第四十九條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 征地補償費用 和其他有關費用第七十九條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構成犯罪 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 征地 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 宅基地 建房、提供 安置房 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 養老保險 等 社會保險 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法律分析:柳州現行的拆遷政策基本上是,現金補償、產權置換、回遷安置。如果選擇回遷,則按1:1.2面積測算,拆遷后的過渡期按原房屋面積每平補10元/月,自己找房子或拆遷公司幫找房子租住。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第一條為了規范城市房屋拆遷評估行為,維護拆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城市房屋拆遷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估價規范》等法規的要求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在本市規劃區內進行城市房屋拆遷補償評估的,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房屋拆遷補償評估,是指對拆遷房屋補償金額中的房地產部分進行估價。房屋拆遷中的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電話遷移費、有線電視遷移費、水電表遷移費、空調遷移費不包括在評估之內。
第四條桂林市從事房屋拆遷補償評估的機構,應當取得三級以上房地產價格評估資格等級。
第五條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負責對本市規劃區內的房屋拆遷補償評估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房屋拆遷補償評估包括對被拆遷房屋的分類評估和分戶評估。
分類評估是指評估機構對拆遷范圍內的被拆遷房屋,按照區位、結構、用途、成新等分類以棟為單位進行的房地產市場平均價格的評估。分類評估應由拆遷人委托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分戶評估是指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按戶根據房屋的區位、結構、用途和建筑面積,結合該房屋的樓層、朝向、成新、裝修等因素進行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的評估。分戶評估的評估機構由拆遷當事人協商共同委托。
第七條安置房屋的評估方式,屬于集中成片安置的住房,按照被拆遷房屋分類評估的辦法按幢或者住宅區進行評估,不作分戶評估;屬于非住宅房屋和零星安置的住房,實行分戶評估。
第八條同一拆遷范圍分類評估應由一家評估機構承擔,并報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備案。
第九條房屋拆遷補償評估方法:住宅房屋的評估采用市場比較法和成本法相結合的評估方法;非住宅房屋的評估采用市場比較法、成本法、收益法等三項相結合的評估方法;公益事業房屋、被拆遷房屋的附屬物采用成本法進行評估。
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評估。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根據批準期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使用年限采用成本法進行評估。
第十條房屋區位價因素,以本市劃分的拆遷地段區位為依據。
第十一條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其房屋拆遷補償評估價格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價款。
第十二條評估機構應當嚴格依照國家《房地產估價規范》等規定,對房屋進行價格評估,并向委托人出具估價報告。評估機構有義務向拆遷當事人解釋估價依據,采用的評估方法等相關事宜。
第十三條拆遷當事人對分類評估價格,就補償金額達不成協議的,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以分戶評估的價格確定。
第十四條拆遷當事人就被拆遷房屋的評估補償金額達不成一致按《桂林市房屋拆遷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五條執行。
第十五條從事房屋拆遷補償評估的評估機構及其估價師應當嚴格遵守本規定。禁止下列行為:
(一)轉讓拆遷補償評估業務或者允許他人借用自己的名義從事拆遷補償評估業務;
(二)違反《房地產估價規范》,出具虛假評估報告,評估結果嚴重失真或者惡意串通損害拆遷當事人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應當加強對房屋拆遷補償評估活動的監督,并對評估機構的業績進行年度考核,如評估機構及其估價師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給拆遷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本規定由桂林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規定與《桂林市房屋拆遷管理暫行辦法》配套施行。
第一條為了規范城市房屋拆遷評估行為,維護拆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城市房屋拆遷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估價規范》等法規的要求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凡在本市規劃區內進行城市房屋拆遷補償評估的,適用本規定。第三條房屋拆遷補償評估,是指對拆遷房屋補償金額中的房地產部分進行估價。房屋拆遷中的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電話遷移費、有線電視遷移費、水電表遷移費、空調遷移費不包括在評估之內。第四條桂林市從事房屋拆遷補償評估的機構,應當取得三級以上房地產價格評估資格等級。第五條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負責對本市規劃區內的房屋拆遷補償評估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第六條房屋拆遷補償評估包括對被拆遷房屋的分類評估和分戶評估。分類評估是指評估機構對拆遷范圍內的被拆遷房屋,按照區位、結構、用途、成新等分類以棟為單位進行的房地產市場平均價格的評估。分類評估應由拆遷人委托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分戶評估是指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按戶根據房屋的區位、結構、用途和建筑面積,結合該房屋的樓層、朝向、成新、裝修等因素進行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的評估。分戶評估的評估機構由拆遷當事人協商共同委托。第七條安置房屋的評估方式,屬于集中成片安置的住房,按照被拆遷房屋分類評估的辦法按幢或者住宅區進行評估,不作分戶評估;屬于非住宅房屋和零星安置的住房,實行分戶評估。第八條同一拆遷范圍分類評估應由一家評估機構承擔,并報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備案。第九條房屋拆遷補償評估方法:住宅房屋的評估采用市場比較法和成本法相結合的評估方法;非住宅房屋的評估采用市場比較法、成本法、收益法等三項相結合的評估方法;公益事業房屋、被拆遷房屋的附屬物采用成本法進行評估。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評估。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根據批準期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使用年限采用成本法進行評估。第十條房屋區位價因素,以本市劃分的拆遷地段區位為依據。第十一條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其房屋拆遷補償評估價格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價款。第十二條評估機構應當嚴格依照國家《房地產估價規范》等規定,對房屋進行價格評估,并向委托人出具估價報告。評估機構有義務向拆遷當事人解釋估價依據,采用的評估方法等相關事宜。第十三條拆遷當事人對分類評估價格,就補償金額達不成協議的,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以分戶評估的價格確定。第十四條拆遷當事人就被拆遷房屋的評估補償金額達不成一致按《桂林市房屋拆遷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五條執行。第十五條從事房屋拆遷補償評估的評估機構及其估價師應當嚴格遵守本規定。禁止下列行為:
(一)轉讓拆遷補償評估業務或者允許他人借用自己的名義從事拆遷補償評估業務;
(二)違反《房地產估價規范》,出具虛假評估報告,評估結果嚴重失真或者惡意串通損害拆遷當事人合法權益。第十六條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應當加強對房屋拆遷補償評估活動的監督,并對評估機構的業績進行年度考核,如評估機構及其估價師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給拆遷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七條本規定由桂林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第十八條本規定與《桂林市房屋拆遷管理暫行辦法》配套施行。
廣西政府征地補償標準是如何規定的?1、土地補償費土地征收的土地補償費是如何計算的呢?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3、青苗補償標準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對于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于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4、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準征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準,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用地單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它非農業建設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拓展資料:依據《土地管理法》,鄉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除由法律規則屬于國度一切的之外,均屬農民集體一切。《新方法》將南寧市區范圍內的集體土地,依照天文位置,以行政村(社區或園藝場)為單位劃分為四個區片。各區片對應的補償補助費規范不同,第一區片最高,第四區片最低。如第一區片每畝水田可獲土地補償和安頓補償共計9.3萬元,第四片區就只要6萬元。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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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桂林公墓拆遷補償政策,2019桂林公墓價格一覽表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時月欣
內容審核:劉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