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公墓使用年限,法律分析:墓地使用期限與其土地性質和使用年限有關,一般為50年或70年。20年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護墓費以20年為一個繳費周期。只要按期交納護墓費用,即可繼續使用墓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法律分析:墓地使用期限與其土地性質和使用年限有關,一般為50年或70年。20年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護墓費以20年為一個繳費周期。只要按期交納護墓費用,即可繼續使用墓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處理,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延長,其土地上的墓地使用年限應自動延長。
法律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十一條 嚴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積和使用年限。按照規劃允許土葬或者允許埋葬骨灰的,埋葬遺體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積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節約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則規定。
《公墓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 未經批準,公益性公墓不得對外經營殯儀業務。經營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費一次性收取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墓穴用地要節約。
公墓的使用年限是20年。
公墓的使用年限以繳費年限為準,20年繳費一次,若沒有繼續繳費,則使用年限就是20年。20年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護墓費以20年為一個繳費周期。只要按期交納護墓費用,即可繼續使用墓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處理,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延長,其土地上的墓地使用年限應自動延長。未經批準,擅自興建殯葬設施的,由民政部門會同建設、土地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取締,責令恢復原狀,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相關立法出臺處理墓地使用問題
國家相關部門在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該如何處理上的法律空白,使得市民在墓地到期之后面臨著許多困惑。因此,建議相關部門盡快出臺有關的具體實施方案,使群眾在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能夠尋得切實可行的操作方案來處理相關后續問題。
另外,大力鼓勵合葬也不失為解決這一問題的良好辦法。根據市殯儀館管理人員介紹,政府在單個墓穴可容納人數上并沒有硬性的限制條例。
例如,如果是全家從外地遷墳至深圳,可以允許多人合葬單個墓位的做法。事實上,合葬能夠在很大程度上節約用地,也使得墓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所需的后續費用大大減少。采用新型的樹葬和海葬,也能夠極大地節約用地,避免了傳統土葬在墓地使用期限到期后面臨的后續問題。
法律依據
《殯葬管理條例》第十二條 殯葬服務單位應當加強對殯葬服務設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陳舊的火化設備,防止污染環境; 殯儀服務人員應當遵守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實行規范化的文明服務,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財物。
《公墓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 未經批準,公益性公墓不得對外經營殯儀業務。經營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費一次性收取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墓穴用地要節約。
一般公墓的使用年限一般為50年或者70年。墓地使用期限與其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致,護墓費以20年為一個繳費周期,只要按期交納護墓費用,即可繼續使用墓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處理,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延長,其土地上的墓地使用年限應自動延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應當按照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出讓方)與土地使用者簽訂。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國家最新征地具體補償標準是什么
1、 征收耕地補償標準為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 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為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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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苗佳律師
來源:頭條-永久公墓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