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過低起訴房屋征收,拆遷補償標準過低能否提起訴訟,拆遷補償標準過低,協商不一致的可以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
拆遷補償標準過低,協商不一致的可以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五)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拆遷補償標準問題能否提起行政訴訟
拆遷補償標準問題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五)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拆遷補償能否直接提起訴訟
拆遷補償可以直接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五)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如何提起拆遷補償訴訟
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起訴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房屋拆遷補償過低該怎么辦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拆遷人依照本條例規定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房屋被拆遷能否提起訴訟
房屋被拆遷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該內容由 劉文海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拆遷補償標準過低能提起訴訟。拆遷補償標準過低時,被拆遷人可以就補償款數額與拆遷人進行合理范圍內的協商溝通,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被拆遷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三)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四)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五)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拆遷補償標準過低,協商不一致的可以提起訴訟。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1、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2、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3、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4、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5、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6、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7、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8、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9、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10、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11、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12、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一、現在的司法強拆就一定合法嗎
現在的司法強拆不一定合法,當事人覺得自己的合法權益收到損害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五)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法律分析:認為拆遷補償不合理的當事人,通常情況下在短時間內也不能和拆遷方達成拆遷補償協議,但政府規劃的拆遷期限并不可能無限延長,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法律分析:拆遷補償不合理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國家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拆遷補償過低怎么辦
●拆遷賠償太低,能告贏嗎
●拆遷賠償低怎么辦
●拆遷賠償太少怎么上訴
●拆遷補償太低投訴有用嗎
●房屋拆遷補償太低
●拆遷賠償低 打官司會有勝算嗎
●拆遷補償低可以打官司嗎
●拆遷補償不滿意訴訟成功案例
●拆遷補償標準過低怎么辦
●水田征收補償太低怎么辦拆遷,農村征地補償過低可以拒絕嗎:今日土地征收規定更新
●江陰拆遷補償標準過低,江陰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拆遷補償過低起訴房屋征收,拆遷補償太低如何打官司:今日土地征收規定更新
●政府拆遷補償太低如何打官司?征地拆遷給的補償過低應該怎么辦,如何能夠獲得合理補償: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拆遷房屋如何維權,房屋拆遷中補償過低被拆遷人如何維權:今日拆遷補償在線咨詢
●承包地被征收補償款如何繼承?家庭承包被征收后能否以標準過低要求補地: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房屋拆遷中補償過低被拆遷人如何維權,房屋拆遷時,拆遷補償標準低怎么維權: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房屋拆遷中補償過低被拆遷人如何維權,面對房屋拆遷過低的補償,應該如何處理?: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拆遷補償過低不簽字拆遷辦也不來談?拆遷補償不合理,可以不簽協議一直當釘子戶嗎: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拆遷補償標準太低怎么辦?拆遷補償標準過低能否提起訴訟: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政府拆遷評估價過低怎么辦?收到拆遷評估報告給出的拆遷補償價格非常低可以拒簽嗎: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拆遷補償標準過低怎么辦?征地拆遷補償標準低有用嗎: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拆遷補償太低被強拆?農村征地拆遷補償過低能強拆嗎: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征地補償款過低能否提起訴訟,征地補償款過低能否起訴: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征地補償過低怎么辦呢?征地補償過低怎么辦:今日在線強拆評估法律咨詢
●2024年農村土地征收案例分析:征收補償過低申請信息公開被拒案件:今日在線拆遷法律咨詢
●拆遷評估過低應當撤銷房產證嗎?拆遷評估過低應當撤銷!:今日在線強拆評估法律咨詢
●【圣運第2164勝案】吉林勝案:補償標準過低對協調申請不予回應,圣運律師助力爭取合法權益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拆遷補償過低起訴房屋征收,拆遷賠償太低,能告贏嗎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戴俊宇
內容審核:李站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