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樓房拆遷補償標準,呼市農村宅基地最新政策有什么內容,國家將呼和浩特市確定為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辦證整省推進省區,呼和浩特省去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辦證工作將從2016起全面推進,并在2018年底全面完成那么相關政策是怎樣的呢?一、呼市
國家將呼和浩特市確定為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辦證整省推進省區,呼和浩特省去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辦證工作將從2016起全面推進,并在2018年底全面完成那么相關政策是怎樣的呢?
一、呼市農村宅基地最新政策
《方案》強調,我區被國家確定為全國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整省推進省區,從2016年起,我區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在全區全面推進,2018年底全區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全面完成
《方案》要求,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堅持和完善農村牧區基本經營制度,按照保持穩定、依法規范、民主協商、因地制宜的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要通過確權登記頒證,解決好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登記簿不健全等問題,為開展土地經營權流轉、調處土地糾紛、完善補貼政策、進行征地補償和抵押擔保提供重要依據;要通過確權登記頒證,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設立、轉讓、互換、變更、抵押等登記制度,確認農牧戶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項權利;要通過確權登記頒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信息應用平臺,實現土地承包合同、登記簿和權屬證書信息化,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應用,方便群眾查詢,利于服務管理,更好地服務于現代農牧業和新農村新牧區建設
呼和浩特市宅基地發證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發證工作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宅基地發證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發證率分別為36.59%、26.15%
據了解,為了規范呼和浩特市的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呼和浩特市國土資源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農村宅基地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細則》,對農村宅基地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范圍、原則、程序、權屬調查、地籍測量、數據庫建設、檔案管理等方面均予以詳細規定
二、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重要意義:
1.通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有效解決農村集體土地權屬糾紛,化解農村社會矛盾,依法確認農民土地權利,強化農民特別是全社會的土地物權意識,有助于在城鎮化、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推進過程中,切實維護農民權益
2.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過程,是進一步查清宗地的權屬、面積、用途、空間位置,建立土地登記簿的過程;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將農民與土地物權緊密聯系起來,可以進一步激發農民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的積極性
3.加快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依法確認和保障農民的土地物權,進而通過深化改革,還權賦能,最終形成產權明晰、權能明確、權益保障、流轉順暢、分配合理的農村集體土地產權制度
三、土地經統一規劃整理的如何確權登記?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統一規劃整理了的承包土地和土地流轉以后由受讓方統一規劃整理了的農村土地,可參照承包土地臺賬、承包合同等有關原始資料,結合實際土地測量數據,將承包地塊的詳細情況查清,然后再據實登記,確權確地給原承包農戶,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
四、集體投資或國家投資新開墾的耕地如何確權?
集體用自有資金和國家投資開墾的未納入二輪承包的集體耕地,應依法用于調整土地或發包給新增人口,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確地確權登記到戶。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應該進一步改革完善農村的宅基地制度。進城落戶的農民要自愿有償的退出或者是轉讓宅基地,改革宅基地的審批制度。宅基地的基本原則滿足一戶一宅,未來可能會針對以前形成的一戶多宅或者是宅基地閑置等情況,國家可能采取的措施是進行征稅。對于超過標準或者是面積過大的宅基地要征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在保護和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進行有關的科學研究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獎勵。
一、農村土地使用政策內容是什么
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縮小土地征收范圍,探索制定征收目錄,嚴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圍,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
政策解讀: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可是現實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為名征用農民集體土地,卻將土地用于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建設等。而在對農民補償方面,國家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土地安置補助費加起來,不超過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的30倍。如果按照農業種糧的用途進行補償,按一畝平均毛收入1000元來算,每畝30倍才3萬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樓房,一平米就要賣5000元!
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明確入市范圍途徑。
政策解讀: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賣地”,可是土地資源終歸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擴張過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邊的農村,這就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類似于村辦企業、工廠等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并與國有土地“同權同價”,農民可以利用出讓、租賃、入股等多種方式,實現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探索進城落戶農民自愿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審批制度。
政策解讀:試點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則是一戶一宅,未來針對歷史原因形成的一戶多宅或宅基地閑置,國家可能采取的措施會“很簡單很暴力”——征稅!超過標準、面積過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稅!對人均耕地少,二、三產業比較發達的地區,原則上或不再進行單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過集中建設農村公寓、農民住宅小區落實一戶一宅。而對于那些在城鎮落戶的農民,他們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償退出,由村集體出資購買。河南省近日已經出臺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農村宅基地退出資金庫,對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請新宅基地的農民,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
二、一戶多宅被拆遷就沒有補償拆遷嗎
所有的一戶多宅并不是沒有補償拆遷的,只要是依據法律的規定,而且面積也是在法律的規定范圍之內,這種類型的拆遷就可以得到相應的補償。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所以說,如果直接將所有的“一戶多宅”都當做違建直接強拆不予補償,對很多被拆遷農民實際上是不公平的,也有借機侵犯被拆遷農民財產權利的嫌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八條:在保護和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進行有關的科學研究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獎勵。
第四十二條:國家鼓勵土地整理。縣、鄉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
法律分析:1.村(居)民建房建筑占地面積不大于批準建房用地面積的80%:2.新批宅基地建房的建筑面積不大于250平方米;3.原址重建的建筑面積在符合規劃技術標準的情況下不大于300平方米:4.建筑層數不超過3層,建筑高度不大于10.5米,屋頂坡度不大于30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下列土地屬于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
(一)城市市區的土地;
(二)農村和城市郊區中已經依法沒收、征收、征購為國有的土地;
(三)國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屬于集體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灘涂及其他土地;
(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鎮居民的,原屬于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
(六)因國家組織移民、自然災害等原因,農民成建制地集體遷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屬于遷移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一、呼市農村宅基地最新政策
《方案》強調,我區被國家確定為全國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整省推進省區,從2016年起,我區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在全區全面推進,2018年底全區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全面完成。
《方案》要求,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堅持和完善農村牧區基本經營制度,按照保持穩定、依法規范、民主協商、因地制宜的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要通過確權登記頒證,解決好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登記簿不健全等問題,為開展土地經營權流轉、調處土地糾紛、完善補貼政策、進行征地補償和抵押擔保提供重要依據;要通過確權登記頒證,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設立、轉讓、互換、變更、抵押等登記制度,確認農牧戶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項權利;要通過確權登記頒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信息應用平臺,實現土地承包合同、登記簿和權屬證書信息化,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應用,方便群眾查詢,利于服務管理,更好地服務于現代農牧業和新農村新牧區建設。
呼和浩特市宅基地發證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發證工作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宅基地發證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發證率分別為36.59%、26.15%。
據了解,為了規范呼和浩特市的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呼和浩特市國土資源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農村宅基地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細則》,對農村宅基地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范圍、原則、程序、權屬調查、地籍測量、數據庫建設、檔案管理等方面均予以詳細規定。
二、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重要意義:
1.通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有效解決農村集體土地權屬糾紛,化解農村社會矛盾,依法確認農民土地權利,強化農民特別是全社會的土地物權意識,有助于在城鎮化、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推進過程中,切實維護農民權益。
2.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過程,是進一步查清宗地的權屬、面積、用途、空間位置,建立土地登記簿的過程;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將農民與土地物權緊密聯系起來,可以進一步激發農民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的積極性。
3.加快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依法確認和保障農民的土地物權,進而通過深化改革,還權賦能,最終形成產權明晰、權能明確、權益保障、流轉順暢、分配合理的農村集體土地產權制度。
三、土地經統一規劃整理的如何確權登記?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統一規劃整理了的承包土地和土地流轉以后由受讓方統一規劃整理了的農村土地,可參照承包土地臺賬、承包合同等有關原始資料,結合實際土地測量數據,將承包地塊的詳細情況查清,然后再據實登記,確權確地給原承包農戶,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
四、集體投資或國家投資新開墾的耕地如何確權?
集體用自有資金和國家投資開墾的未納入二輪承包的集體耕地,應依法用于調整土地或發包給新增人口,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確地確權登記到戶。
法律分析:
1.村(居)民建房建筑占地面積不大于批準建房用地面積的80%:2.新批宅基地建房的建筑面積不大于250平方米;3.原址重建的建筑面積在符合規劃技術標準的情況下不大于300平方米:4.建筑層數不超過3層,建筑高度不大于10.5米,屋頂坡度不大于30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下列土地屬于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
(一)城市市區的土地;
(二)農村和城市郊區中已經依法沒收、征收、征購為國有的土地;
(三)國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屬于集體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灘涂及其他土地;
(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鎮居民的,原屬于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
(六)因國家組織移民、自然災害等原因,農民成建制地集體遷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屬于遷移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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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呼市樓房拆遷補償標準,呼和浩特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方怡研
內容審核:馮立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