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區樓房拆遷補償,成都市青白江拆遷辦的賠付標準是什么,成都市青白江拆遷辦的賠付標準是什么?成都市青白江拆遷辦的賠付標準是什么由征地單位按該企業建(構)筑物補償總額的10―15%補償。依據《成都市征地補償安置辦法》第十條規定:征地拆遷具有
成都市青白江拆遷辦的賠付標準是什么?成都市青白江拆遷辦的賠付標準是什么由征地單位按該企業建(構)筑物補償總額的10―15%補償。依據《成都市征地補償安置辦法》第十條規定:征地拆遷具有土地權屬證書和其他合法權證的建(構)筑物,按規定標準補償。企業搬遷涉及的搬遷損失、搬運費及水、電設施遷改費用等,由征地單位按該企業建(構)筑物補償總額的10―15%補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被依法全部征用、農業人口全部安置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由安置單位用于土地被征用后人員的安置;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產,應當造冊登記,向農民公布,其財產和涉及的債權、債務由被征地單位的上一級組織或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處理。這樣解釋大家理解嗎?
該內容由 趙軍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一、青白江區居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項目有哪些
1、房屋主體架構以及房屋內的裝潢、裝修及其他附屬物的補償
這是房屋拆遷補償的主要內容,其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由于具體辦法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各地操作起來會有所不同。
2、臨時安置補助費
拆遷人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房屋,用于拆遷安置。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因拆遷人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對自行安排住處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應當自逾期之月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對周轉房的使用人,應當自逾期之月起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
3、搬遷補助費
其中,拆遷住宅房屋的,搬遷補助費根據原住房建筑面積和規定的補助標準計算。但如果是拆遷人負責搬遷的,拆遷人不再支付搬遷補助費。拆遷非住宅房屋的,搬遷補助費還包括:設備搬遷、安裝的費用以及無法恢復使用的設備按照重置價結合成新結算的費用。
4、搬遷獎勵
目前許多地方都對此做出了規定,指的是被拆遷方在規定的時間內與拆遷方積極配合簽訂協議且搬家交房而獲得的獎勵。
5、停產停業補償
因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拆遷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二、拆遷補償不合理怎么辦
一般被征收人對補償結果不滿意的,可以申請復議或者訴訟。但復議和訴訟的期限一定要記清,一般被拆遷人有權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法律規定的申請日期超過60日的除外。被拆遷人對復議結果不服的,有權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提起訴訟;直接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房屋拆遷補償的方式有哪幾種
(一)、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遠組成的補償金額。
以下介紹三種法定評估依據:
1、市場評估價。
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并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2、商品房交易均價。
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匯總測定并公布。
3、重置價。
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采用估價時點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筑物的正常價格。
上述三種價格都是拆遷補償的法定依據,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別適用。
(二)、產權置換
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面積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產權置換分為兩種形式:
1、異地安置。異地安置是指由于開發商項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盡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
2、回遷安置。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項目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回遷安置。
(三)、結合型補償
顧名思義,這種補償方式就是指既給貨幣補償又給產權置換。
由于我國城市化進程與其他諸多客觀因素,導致房價和地價的虛高,因此造成了諸多不能夠單單用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解決的問題,所以就出現了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青白江區居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沒有一個統一的規定,一般在確定拆遷費時就會按當地的補償政策和不同的項目來確定,不同的項目所存在的補償金額就會不同,因此,在確定拆遷時就會由拆遷方與被拆遷方進行協商,確定無異議之才能實施拆遷行為。通過上述文章內容希望能夠解答您的問題,如果您對此還有疑問,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專業律師可在線為您解答。
法律分析:
從13年成都房屋征收工作開始,拆遷補償標準都是一致的:拆遷房屋定價參考市場與地理位置來計算房屋價格,再加上房屋補償費、政策性補助費、政策性補償費、政策性補貼、提前搬遷獎勵五部分補償,最終兩者相加為拆遷補償價格。確需征收房屋的各項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舊城區改建,應當納入市、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應當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經過科學論證。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房屋征收決定涉及被征收人數量較多的,應當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拆遷法》
第六條 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下級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監督。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財政、國土資源、發展改革等有關部門,加強對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工作的指導。
第七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都有權向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舉報應當及時核實、處理。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參與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政府和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監察。
答成都拆遷補償標準如下:
一、拆遷補償的方式:房屋產權調換與貨幣補償
被拆遷人有選擇的權利例外情形:1.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2.共有產權,共有人對補償方式的選擇達不成一致的,應當采取產權調換方式;3.拆遷產權有糾紛的房屋,拆遷期間糾紛未解決的,應當采取產權調換方式;4.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5.抵押人不能清償債務或不能重新設置抵押權的,只能作產權調換;6.拆遷政府代管的非住宅房屋,實行拆遷公益事業用房的,拆遷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給予貨幣補償。
二、對非住宅房屋的認定
三、被拆遷人提出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與實際面積不符的處理
四、拆遷當事人對分類評估價不符的處理
五、確定拆遷安置房面積的依據
公轉私房屋使用面積換算建筑面積可采用使用面積乘以下列不同建筑結構的系數予以確認:。木結構:1.12;磚木結構:1.18;磚混結構:1.34;如果拆遷當事人申請產權監理處復丈的,以產權監理處復丈的結果為準。
六、拆遷房改住房或者補貼給個人的部分產權住房的規定
七、拆除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規定
八、拆除圍墻等附屬物的規定
拆除圍墻、水井和爐灶等的補償標準,可參照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78號《成都市征地補償安置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拆除非獨家所有的門道、廁所、過廳、巷道、樓梯間等附屬房屋,由拆遷人按評估價給予經濟補償。
九、對安置房屋地點的規定
十、對安置住房建筑面積的最低要求:套一42平方米;套二58平方米;套三72平方米
十一、對安置住房的樓層差價的規定:1.底樓有小院的上浮4%,無小院的上浮2%;2.二、四樓上浮3%;3.三樓上浮5%;4.五樓不浮動;5.六樓下浮7%;6.七樓下浮10%
十二、住宅產權調換的面積計算規定:1.拆除平房;2.拆除樓房
十三、對共有產權住房拆遷安置的規定:對拆遷共有產權住房實行產權調換的,只對房屋實際居住的共有人或承租人進行安置,對未居住的其他共有權人不予安置。安置后的房屋產權調換后,產權仍屬全體共有人所有。
十四、對私有住房產權調換的結算補差規定:
1.一次性付款的;
2.分期付款的;
3.拆遷私有自住房屋,被拆遷人房屋產權證記載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的;15平方米以上,25平方米(含25平方米)以下的。(他處無住房,并持有低保證,前者安置房為套一,后者為套二或套三的,不再享受一次性付款的優惠。)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1、產權調換的補償標準。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計算。即采取產權調換方式的補償標準是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其中,償還面積與原面積相等的部分,按重置價格計算結構差價;償還面積超過原面積部分,按商品房價格結算;償還面積不足原面積部分,按重置價格結合成新度結算。
2、貨幣補償標準。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度計算。實行貨幣補償的,應由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或法定評估機構對被拆除房屋進行評估,以評估價格作為計算依據。其他補償項目:對貨幣補償的被拆遷人,只要符合條件,也享受各種困難補助、拆遷獎勵、停產停業損失,及房屋專修、家電移機補償等。
一、搬遷補償款的發放流程是什么:
1、被拆遷在與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時,就應將補償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確約定,屆時拆遷人應當在該協議約定的付款期限內;
2、將拆遷補償款存入指定銀行,并將銀行開具的補償款存款單據交付給被拆遷人。
3、農村土地征收啟動到發放補償款的全流程:征地告知書-征地公告-補償登記-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補償安置方案-聽證-審批通過補償安置方案-支付補償款。
4、城市房屋拆遷啟動到發放補償款的全流程:征收調查登記-房屋征收決定-征收補償方案(公布)-房屋征收公告-簽訂補償協議-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支付-搬遷。
二、住宅房屋所有人的拆遷補償的標準有哪些?
1、拆除住宅房屋,拆遷人應當按照被拆房屋原建筑面積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對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給予補償;
2、拆執行國家規定租金標準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所有人應當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積的重置價格及成新,結合被拆除房屋所在區位給予補償;
3、拆除私有自住住宅房屋和不執行國家規定租金標準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除人對被拆除房屋所有人應按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積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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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青白江區樓房拆遷補償,青白江拆遷賠償多少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吳若慧
內容審核:劉偉濤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