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和拆遷的區別是什么,征地和拆遷的區別如下: 1、含義不同:拆遷比動遷含義廣,拆遷包括拆遷規劃、拆遷管理、動遷、安置補償等。 2、包括的范圍不同:動遷僅僅是拆遷工作的一個部分,拆遷人取得拆遷許可證后,到被拆遷人那里動員搬遷。 3、補償情況
征地和拆遷的區別如下: 1、含義不同:拆遷比動遷含義廣,拆遷包括拆遷規劃、拆遷管理、動遷、安置補償等。 2、包括的范圍不同:動遷僅僅是拆遷工作的一個部分,拆遷人取得拆遷許可證后,到被拆遷人那里動員搬遷。 3、補償情況不同:拆遷有拆遷補償,補償是指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給予的補償。 4、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5、涉及范圍不同:拆遷是通過安置補償將范圍內居民、集體、單位遷出的行為,動遷只是其中的一個步驟。 6、主體不同:征收屬于政府行為,在房屋年限到了之后,將原來的地方收回去,做其他用途。拆遷是在年限沒有到的情況下,或者年限已到達的情況下,政府需要將這塊地進行開發,最初的房屋必須要進行遷移; 7、目的不同:國家對房屋進行征收是為了公共的利益,而拆遷為是為了市場利益,是很多開發商為了建房或盈利的; 8、條件不同:征收的時候需要聽取且大家都有參與權,而拆遷是強制性的,政府會發放一些拆遷許可證; 9、法律規定不同:征收補償一般都是由法院來決定的,它具有一定的合法性據,取消了政府強行拆遷的權利,拆遷都是個別政府為了完成任務與開發商結合在一起,在一定期限內強制性拆遷,開發商會給予一定的費用。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銜接的兩大塊,即征地的批準程序和征地的實施程序。具體情況如下: 1、征地的批準程序(以大型建設項目為例) (1)建設項目依法經國務院或省政府批準。 (2)建設單位向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3)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審查后擬訂征用土地等方案。 (4)經市、縣政府同意后逐級上報。 (5)征用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國務院或者省政府批準。 2、征地的實施程序 (1)發布征地公告 a、發布機關:市縣政府。 b、發布范圍: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 c、公告內容: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用土地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 d、發布后果:公告發布后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搶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補償范圍。 (2)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a、登記機關: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門。 b、登記申請人: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 c、登記期限:征地公告規定的期限。 d、登記所需材料:土地權屬證書證書、地上附著物產權證明等文件。 e、不辦理登記的后果:不列入補償范圍。 (3)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a、擬訂機關: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 b、擬訂根據:土地登記資料、現場勘測結結果、經核對的征地補償登記情況、法律法規規定的征地補償標準。 c、方案內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等事項。 d、方案公告: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公告方案,聽取被征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e、報批:由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報市、縣政府批準。 (4)確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和批準機關:市、縣政府(并報省政府地政部門備案)。 (5)實施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a、組織實施機關:縣級以上政府地政部門。 b、費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個月內俠客支付給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支付費用的,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被征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
第二百四十五條 因搶險救災、疫情防控等緊急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組織、個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征用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使用后,應當返還被征用人。組織、個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毀損、滅失的,應當給予補償。
1、土地范圍不同:征收依法申請使用的國有土地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征收的原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拆遷的意思是拆遷國有土地上的房屋。 2、利益需要不同:征地,是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進行的拆遷,補償原則是合理、適當。拆遷,現在多是商業性拆,是出于商業目的或非公共利益而進行的拆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條前款所稱依法申請使用的國有土地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征收的原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五條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基本農田,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征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務院備案。征用是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進行的拆遷,補償原則是合理、適當。拆遷,出于商業目的或非公共利益而進行的拆遷,補償原則應是充分,合理。再有,征地是對土地的征收,拆遷是對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拆遷,二者的區別主要在于對象不同。由于征收土地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建筑物,但國家并不需要這些房屋和建筑物,所以稱“拆遷”而不叫征收。二者依據的法律規定不同,征地主要依據《土地管理法》及實施條例,各省土地管理條例。而拆遷主要依據原《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新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征收條例出臺后,“拆遷”這個不規范的用語逐漸淡出了,以后無論征地還是征房,都叫做征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條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九條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1、主體不同.協議拆遷往往是民事主體,征地拆遷一般是政府的征收部門。 2、目的不同。協議拆遷,往往是為了商業利益,征地拆遷中拆遷協議的簽訂一般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3、違約責任不同。協議拆遷中,雙方若不履行協議,往往承擔民事責任;而征地拆遷中,往往涉及到行政責任,比如國家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征地拆遷和房屋拆遷
●拆遷與征地的區別
●征地和拆遷哪個賠的多
●征遷和拆遷有何不同
●征地拆遷和房屋拆遷
●征地和拆遷補償
●征遷和拆遷有啥區別
●征地和拆遷的區別是什么意思
●征地和拆遷有什么區別
●征地與拆遷的區別是什么
●拆遷補償與征地補償一樣嗎,征地拆遷補償和賠償的區別:今日拆遷補償在線咨詢
●棚改和拆遷有什么區別,舊城改造和棚改的區別:今日拆遷補償在線咨詢
●安置補助與拆遷補償區別,拆遷安置有沒有補助:今日拆遷補償在線咨詢
●征地補償和拆遷有什么區別,安置費和拆遷補償費什么區別:今日拆遷補償在線咨詢
●農村拆遷與城市拆遷的區別?如何區分農村宅基地拆遷和城市房屋拆遷的不同點: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拆遷補償區別,集體土地上拆遷宅基地:今日拆遷補償在線咨詢
●房屋征收和拆遷有哪些區別,拆遷征收區別:今日拆遷補償在線咨詢
●征地拆遷補償和賠償的區別,征地拆遷補償費和管線遷移費:今日拆遷補償在線咨詢
●征收和拆遷的區別,拆遷和搬遷的區別?:今日拆遷補償在線咨詢
●拆遷補償和安置有什么區別,拆遷安置房還有補償嗎拆遷安置房有補償嗎:今日拆遷補償在線咨詢
●搬遷費和拆遷費的區別有哪些,拆遷搬遷費要怎么算啊?:今日拆遷補償在線咨詢
●承包土地和買賣土地區別?農村土地購買和承包的區別是什么: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承包地和自留地有什么區別?土地承包地和自留地的區別是什么: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危房改造和房屋拆遷補償款區別是什么,棚戶區改造補償和正常房屋拆遷的比較:今日拆遷補償在線咨詢
●農村房屋拆遷和城市房屋拆遷的補償有什么區別,城市房屋和農村房屋拆遷的補償標準真的是天差地別嗎:今日拆遷補償在線咨詢
●安置房拆遷和商品房拆遷一樣嗎?拆遷安置房與商品房有區別嗎: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拆遷補償協議糾紛: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區別與選擇,拆遷補償協議糾紛按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今日拆遷補償在線咨詢
●農村宅基地征收補償和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有什么區別,宅基地補償農村與非農村區別:今日拆遷補償在線咨詢
●農村拆遷和城市拆遷誰劃算?城市房屋拆遷和農村宅基地拆遷有什么區別: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來源:中國法院網-征地和拆遷的區別是什么,征地和拆遷的區別是什么呢
投稿:邵伊
內容審核:王有銀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