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中山2023年征地拆遷的補償標準有哪些變化?,廣東中山征地拆遷補償標準是按照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的6~10倍來確定的,同時需要考慮土地原用途、資源條件、區位、供求關系等因素。征收農用地的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青苗
廣東中山征地拆遷補償標準是按照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的6~10倍來確定的,同時需要考慮土地原用途、資源條件、區位、供求關系等因素。征收農用地的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根據農作物產值、房屋結構、附著物實際情況給予合理補償。政府提高征地補償標準是為了促進國家發展和保障人民利益。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補償應根據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確定。
法律分析
一、廣東中山征地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
廣東中山征地拆遷補償標準是按照土地前三年的平均產值的6~10倍來確定的。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以及新的征地補償標準年的規定是什么?
1、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農作物的產值計算;能收獲的不予補償。多年生經濟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設單位付給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單位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
2、房屋拆遷,按房屋結構、面積、新舊程度,給予合理補償;違章建筑物和開始協商征地后突擊搶栽的樹木、突擊搶建的建筑物,不予補償;
3、農田水利工程及機電排灌設施、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著物,按照實際情況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
大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征用土地的補償安置標準和辦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規定另行制定。
隨著國家的不斷繁榮昌盛,政府對人民的征地征物的標準也在不斷提高,從這個新的征地補償標準規定就能顯示出來,只要國家不斷的發展的壯大,最先受益的永遠是人民群眾,一定要相信政府,當政府要征用自家的土地或者房屋時也要積極配合,不要因為自己的問題延緩了社會建設的進度,做一個對國家建設發展的有力的人民。
對農村的土地進行征收或者是征用,必然是需要采取一定的補償的措施的,目前我們國家法律當中的要求就是保證被補償之后,原來的生活水平不能夠降低,同時也是需要保障長遠的生計是有保障的。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當中的規定,應當根據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來作出補償。
結語
根據廣東中山征地拆遷補償標準,補償費按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的6~10倍確定。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以及新的征地補償標準也有具體規定。農作物產值按一季計算,可收獲的不予補償,多年生經濟林木可移植則支付移植費。房屋拆遷按結構、面積、新舊程度合理補償,違章建筑和突擊搶建的不予補償。附著物根據實際情況支付遷移費或補償費。大型水利、水電工程的補償安置標準由省政府另行制定。國家的繁榮昌盛使得征地補償標準不斷提高,人民是第一受益者,應積極配合政府征用土地或房屋,促進社會建設進程,保障人民的生計和生活水平不降低。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補償應根據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鄉規劃的實施 第三十九條 規劃條件未納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該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無效;對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建設單位批準用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撤銷有關批準文件;占用土地的,應當及時退回;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鄉規劃的實施 第四十四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的,應當經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臨時建設影響近期建設規劃或者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實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準。
臨時建設應當在批準的使用期限內自行拆除。
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2022年拆遷補償中山市的標準是怎樣的
拆遷標準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可以咨詢房管局相關部門。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三條
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第二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第二十九條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補償檔案,并將分戶補償情況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征收補償費用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并公布審計結果。
廣東中山征地拆遷賠償標準: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旱田5.8萬元,水田9.9萬元,林地及其他13.8萬元,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13.6萬元,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2.1萬元。征收房屋需符合公共利益,包括國防、基礎設施建設、公共事業、保障性安居工程、舊城區改建等。征收范圍內未登記的建筑需進行調查認定,合法建筑給予補償,違法建筑不予補償,認定結果需公示并接受異議核實處理。
法律分析
一、廣東中山征地拆遷賠償多少錢,標準明細
1、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二、根據公共利益需要,哪些情形下,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征收決定?
根據公共利益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1)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3)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4)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如何處理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城鄉規劃、住房建設、國土資源等相關部門依法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未經登記的建筑認定和處理結果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日。
當事人對認定和處理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內提出,做出認定和處理的部門應當進行核實并作出處理決定。
結語
根據廣東中山市的征地拆遷賠償標準,不同類型的土地和建筑都有相應的補償金額。對于未經登記的建筑,在征收范圍確定后,相關部門將對其進行調查和認定。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將給予補償,而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將不予補償。如有異議,當事人可在公示期內提出,并由相關部門核實并作出處理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鄉規劃的實施 第四十四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的,應當經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臨時建設影響近期建設規劃或者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實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準。
臨時建設應當在批準的使用期限內自行拆除。
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鄉規劃的實施 第三十九條 規劃條件未納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該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無效;對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建設單位批準用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撤銷有關批準文件;占用土地的,應當及時退回;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鄉規劃的實施 第三十六條 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有關部門批準或者核準的建設項目,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在報送有關部門批準或者核準前,應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核發選址意見書。
前款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不需要申請選址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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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鄧海鳳律師
來源:頭條-廣東中山2023年征地拆遷的補償標準有哪些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