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土地征收建議,針對政協委員提出的土地征收建議,以下是從法律角度出發的分析和建議:依法推進土地征收工作在土地征收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確保征收工作的合法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征收土地需根據土地
針對政協委員提出的土地征收建議,以下是從法律角度出發的分析和建議:
依法推進土地征收工作
在土地征收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確保征收工作的合法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征收土地需根據土地類型及面積,分別由國務院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時,征收農用地時,需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這要求政府部門在征收土地前,必須完成所有必要的法律程序,確保征收行為的合法性。
保障被征收農民的合法權益
在土地征收過程中,應充分保障被征收農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征收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并給予被征收農民合理的補償。同時,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被征收人應獲得包括房屋價值補償、搬遷及臨時安置補償以及停產停業損失補償等在內的全面補償。政府部門在制定征收方案時,應充分考慮被征收農民的實際需求,確保補償方案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妥善處理土地權屬爭議
在土地征收過程中,如遇到土地權屬爭議,應依法妥善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應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在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政府部門在征收過程中,如發現土地權屬爭議,應積極介入調解,并依法作出公正裁決,確保征收工作的順利進行。
綜上所述,政協委員在提出土地征收建議時,應重點關注征收工作的合法性、被征收農民權益的保障以及土地權屬爭議的妥善處理等方面。通過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推動土地征收工作的規范化、法治化進程,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法律分析:人民政協的基本職能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履行這個基本職能是每個參加政協的單位和個人的權利和義務。從政協開展工作的實際情況看,委員發揮作用的形式多種多樣,而提案所具有的廣泛性、經常性、規范性的優勢,使委員可以隨時以提案的方式,就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和中心任務及群眾關心的問題進行參政議政,從發揮每一位委員作用而言,提案無疑是最佳的形式之一,也是委員盡責的具體體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
1,要想當政協委員,首先是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各團體和各族各界的代表人物,在社會上享有較高的聲譽。
2,政協委員的產生程序是:參加各單位政協的提名推薦,中共黨委有關部門對推薦的名單進行綜合評定,并同各推薦單位協商,形成建議名單,在將建議名單到政協常務委員會進行協商,經全部常務委員過半數同意通過,才能成為政協委員,政協委員的任期是5年。
3,年滿18周歲的公民,按慣例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海外華僑,及現在由臺灣統治的地區的人民理論上也可參加。
要想當政協委員,首先是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各團體和各族各界的代表人物,在社會上享有較高的聲譽。
政協委員的產生程序是:參加各單位政協的提名推薦,中共黨委有關部門對推薦的名單進行綜合評定,并同各推薦單位協商,形成建議名單,再將建議名單報到政協常務委員會進行協商,經全部常務委員過半數同意通過,才能成為政協委員,政協委員的任期是5年。政協委員的產生機制是邀請制。
這種被動的形式無疑折損了政協委員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政治自覺,只剩下一種榮譽,正因為這樣,我們很少看到有誰拒絕了政協委員的邀請,更沒看見誰主動辭職。顯然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都為他們承擔了成本。
因此,關鍵的是要改革政協委員產生機制,即使不能立即采用人大代表的選舉制,也可以先行申請批準制——既尊重了委員的主體意愿,也有益于調動委員們的積極性,并借諸準契約的形式約束委員行為,完善制度且有利于提高政協委員的政治素質。
拓展資料:縣級政協委員有工作證嗎
有工作證。
政協委員證。當政協委員,首先是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各團體和各族各界的代表人物,在社會上享有較高的聲譽。政協委員的產生程序是:參加各單位政協的提名推薦,中共黨委有關部門對推薦的名單進行綜合評定,并同各推薦單位協商,形成建議名單,再將建議名單報到政協常務委員會進行協商,經全部常務委員過半數同意通過,才能成為政協委員,政協委員的任期是5年。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
第十八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設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
第十九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由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人民團體、各少數民族和各界的代表,臺灣同胞、港澳同胞和歸國僑胞的代表以及特別邀請的人士組成。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的組成,根據當地情況,參照全國委員會的組成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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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馮興元教授
來源:中國法院網-政協委員土地征收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