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的農村土地應歸屬于誰的所有,一、被征地的農村土地應歸屬于誰的所有被征地的農村土地應歸屬于國家所有。土地被征收之后,土地所有權由集體所有轉為國有,也就是說土地被征收后所有權屬于國家,但使用權等則需要就結合實際情形確定。北京圣運律師提醒您
被征地的農村土地應歸屬于國家所有。土地被征收之后,土地所有權由集體所有轉為國有,也就是說土地被征收后所有權屬于國家,但使用權等則需要就結合實際情形確定。
北京圣運律師提醒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征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1.主體是否是合法的、能夠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
2.補償款的總金額及各項補償內容,補償款的支付時間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積、具體位置等主要條款是否明確;
3.是否約定違約責任;
4.履行程序是否合法;
5.是否有不公平條款等。
征用農村土地的補償有: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和被征地人群的社會保障費,征收耕地的補償費應為該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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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王學棉律師
來源:頭條-被征地的農村土地應歸屬于誰的所有,簽訂征地拆遷補償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