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廣州市從化區第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國土資(建)字〔2016〕644號廣州市人民政府:經你市政府審核同意上報的《關于審核廣州市從化區第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請示》(穗國土規劃(用地)報〔2016〕31號)收悉。經省人
粵國土資(建)字〔2016〕644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
經你市政府審核同意上報的《關于審核廣州市從化區第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請示》(穗國土規劃(用地)報〔2016〕31號)收悉。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復如下:
一、同意上報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同意你市將從化區龍聚村田下、西瓜一、西瓜二、大圍、田一、田二、蓮塘經濟合作社、龍聚經濟聯合社,龍星村龍星經濟聯合社、松園村下和、上和、大圍、圍背、圍仔、地岳、長禾經濟合作社,魚洞村第一、二、三經濟合作社,云星村明一、明二、榮星經濟合作社,連麻村河洞、黃沙坑經濟合作社,紅旗村東合、嶺仔腳經濟合作社,良新村格塘第一、二經濟合作社,大夫田村第十四經濟合作社、大夫田經濟聯合社,黃場村第五、六、第七經濟合作社,坑尾村第一、二、三經濟合作社、坑尾村經濟聯合社,水坑村第五經濟合作社,左村第二、三、四、五經濟合作社,橫坑村禾一、二、橫一、二、三、四、凌角、橫坑、新池里、元嶺、沙一、二、禾一、二、嶺貝、虎形、凌角經濟合作社、橫坑經濟聯合社,嶺南村北圍第十三、十四、十五、十七、大嶺第十八、第二十經濟合作社、北圍經濟合作社、大嶺經濟合作社,塘尾村山一、山二、江一、江二經濟合作社、塘尾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農用地48.0414公頃[耕地10.6585公頃、園地14.9697公頃(含可調整地類2.2669公頃)、林地18.77公頃、其他農用地3.6432公頃(含可調整地類0.4294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同時使用上述有關村集體建設用地5.2679公頃,以上合計53.3093公頃集體土地一并辦理征收為國有土地手續;上述土地經完善征收手續后依照規劃安排作為從化區城鎮建設用地。
二、該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均安排為城鄉建設用地,供地時土地用途應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規劃安排相符;同時,供地方式、供地規模、供地標準等應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切實做到節約集約用地。
三、同意上報的補充耕地方案。同意使用已有耕地儲備指標(44082520090003、44142120090003、44098120060005)落實占補平衡。
四、請你市人民政府及時依法組織實施征地,切實保障被征地群眾生活出路。市人民政府應依法發布征地公告,限期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會同有關單位根據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擬訂具體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并聽取群眾意見后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實施。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強行使用被征土地。
五、使用土地涉及有關稅費的收繳或調整,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六、批后征地實施情況連同經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和具體項目供地情況須按規定報備。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
29日
●廣東省《廣州市從化區關于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留用地高效開發利用的意見》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廣東省廣州市《從化區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管理實施細則》自2022年7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內容審核:黎雪雁律師
來源:頭條-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廣州市從化區第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