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土地聯合開發需要政府批準嗎,央企土地聯合開發需不需要政府批準央企土地聯合開發需要政府批準。不管在哪國家,在任何權屬屬性的土地上搞開發,都要服從國家的既定規劃。這是任何一個現代法制社會的起碼準則。規劃的嚴肅性,就體現在房產開發要申請,要獲
央企土地聯合開發需不需要政府批準
央企土地聯合開發需要政府批準。不管在哪國家,在任何權屬屬性的土地上搞開發,都要服從國家的既定規劃。這是任何一個現代法制社會的起碼準則。規劃的嚴肅性,就體現在房產開發要申請,要獲批。政府按國家法律、規劃審核其申請。
無論何種方式,房地產開發商取得的土地,只是土地使用權。而且僅指城鎮國有土地,不包括集體所有土地。所以需要政府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四十條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準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土地使用權人未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以劃撥土地使用權作為投資與他人訂立合同合作開發房地產的,應當認定合同無效。但起訴前已經辦理批準手續的,應當認定合同有效。
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哪些方式
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目前僅有2種方式: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
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出讓金的行為。這是一種特殊的民事法律關系。
二,土地使用權的劃撥。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注意,這是一種具體行政行為。劃撥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是有期限的,也可以是無期限的,劃撥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出租,轉讓,抵押。
實際上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我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會因為屬于中央企業進行土地開發,就不需要政府來批準,可以說土地問題一直是我國政府最為重視的問題。如果有其他問題可以聯系律師,北京圣運律師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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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陳博揚律師
來源:臨律-央企土地聯合開發需要政府批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