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黃先生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福建省某鄉人民政府案情回顧黃先生是福建省某村村民,在該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福建省某鄉人民政府
案情回顧
黃先生是福建省某村村民,在該村擁有合法土地及所健的房屋,面積約570平方米。由于當地的橋梁建設項目其房屋被正納入到征收范圍內,房屋周遭還有廢品收購站,但征收部門對其 一直未予以征收。一年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突然對房屋旁邊的廢品收購站作出了《責令期限拆除通知書》,并限定其在三天之內自行拆除。這樣未談任何補償的征收行為令黃先生深感自己的合法權益可能會被侵犯,無奈之下黃先生決定來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想通過法律途徑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接受委托后,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迅速啟動了辦案程序。在尋求法律幫助的過程中,黃先生房屋的部分設施遭遇了強制拆除,因此圣運律師在積累的關鍵性的證據后,迅速協助黃先生提起了訴訟程序,請求確認鄉政府強制拆除的行政行為違法。
圣運律師認為,首先鄉政府單獨事實強制拆除行為,也未曾接受其他部門的委托,是本案的適格被告。本案中,鄉政府曾主張案涉的建筑未經審批屬于違法建設,但實踐中其并沒有提交證據證明已經按照我國《行政強制法》的規定履行相關程序規定,沒有提交實施強制拆除行為依據的行政決定,顯然鄉政府實施的強制拆除行為證據不足且違反了法定的程序。
訴訟結果
在圣運律師的協助與推進下,法院支持了圣運律師的意見,判決確認鄉政府強制拆除行為違法。該勝訴判決為黃先生下階段的維權程序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期望在圣運律師的高效協助下,黃先生的合法權益能夠早日得以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