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楊女士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呼倫貝爾市某區房屋征收安置服務中心案情回顧內蒙古的楊女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呼倫貝爾市某區房屋征收安置服務中心
案情回顧
內蒙古的楊女士是呼倫貝爾市某區居民,在區內擁有合法的商業用房。幾年前,該處房屋由于當地的棚戶區改造項目被納入到征收范圍內,然后隨著征收進程的推進,楊女士的房屋卻遭遇了不明身份人員的非法拆除。合法權益被嚴重侵犯,楊女士決定來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接受委托后,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迅速啟動了辦案程序。針對案涉征收項目的合法性,圣運律師持懷疑態度,因此協助楊女士向房屋征收安置服務中心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公開案涉房屋在征收時的房屋調查登記結果、擬定的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及征求公眾意見的相關材料等政府信息。自簽收案涉申請后,至今沒有作出任何形式的關于此次申請公開信息的答復。房屋征收安置服務中心不履行政府信息公開職責的行為顯然侵害了楊女士的合法權益。在這樣的情況下,圣運律師協助楊女士提起了訴訟程序。
在訴訟過程中,區征收中心辯稱沒有收到楊女士郵寄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圣運律師認為,依據我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按照條例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進行公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本案涉及的房屋,楊女士作為所有權人有權申請公開,符合相關規定,被告作為征收部門未履行職責進行答復的理由不能成立,行為顯然違法。
訴訟結果
在圣運律師的協助與推進下,法院認可了圣運律師的意見,判決呼倫貝爾市某區房屋征收安置服務中心未在法定期限內對楊女士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進行答復的行政行為違法。責令其在判決生效之日后20日內對楊女士申請的信息公開事項作出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