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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拆除違法建筑要賠償。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只要是物,就存在所有權,即使是違章建筑,也不能否定違章建筑物的權利人對建筑材料的所有權,也就是說行為的違法性不等于財產的非法性。建造行為是違法行為,但認定是否為違章建筑是行政部門的職責,強行拆除違章建筑也是執法部門的職責,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能擅自拆除,因此應予以賠償。《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據此,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具有認定違法建筑的職權。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雖然具有認定違法建筑的職權,但實施行政處罰時必須根據法定程序。規劃局沒有作出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并送達,也沒有聽取利害關系人的陳述和申辯,拆除房屋的程序違法。
首先,應該做到心里有數,拆遷方之所以采取軟暴力,往往都是因為拆遷方征地拆遷手續不全。如果拿起法律武器捍衛權利,拆遷方也會底氣不足。被拆遷人首先應該拍照、攝像保存相關證據,立即啟動法律程序,起訴其違法拆遷;其次,遇到拆遷流氓到家里騷擾,盡量不要和他們講話以節省精力,應該立即撥打110報警;最后,盡量多找些親戚朋友看家護院,防止吃眼前虧。 因為《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所以暴力拆遷肯定是違法的,應當用適當的方法維護合法權益。
這是權利不對等造下的惡果,強拆致人傷亡仍需承擔刑事責任,只是現實生活中鮮有人被追究責任罷了。
私自強拆為侵權違法行為,按照法律規定受害人可以起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行政違法拆遷的應當賠償。《國家賠償法》第4條第3項規定,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請求國家賠償的,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申請,或者在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中一并提出賠償請求。賠償義務機關應當在兩個月內決定是否賠償,對于不賠償決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行政機關違法強制拆除原告房屋,人民法院判決予以行政賠償時,賠償標準不得低于原告依照征收補償方案可以獲得的征收補償標準。原告請求賠償依照征收補償方案可以獲得的獎勵,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擴展資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之規定,賠償請求人要求國家賠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為被確認違法后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關于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而且,此請求實效適用關于時效中止的規定,即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被拆遷人在遇到行政機關強拆時既可以在針對行政機關強拆行為提起的行政訴訟中一并提出行政賠償的請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也可以首先確認行政機關的行政強拆行為違法,待法院判決確認其違法性后,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要求,由賠償義務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對賠償數額有異議,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參考資料:搜狗百科-《國家賠償法》
按照法律規定來看,如果是違法建筑,拆除是沒有補償的。但是,有些地方是否會有變通的做法,就是各個地方具體運用政策的問題了。
房子被非法強拆當事人有權對征收決定、征收補償決定、限期拆除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提出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由人民法院審查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被拆遷人在遇到行政機關強拆時既可以在針對行政機關強拆行為提起的行政訴訟中一并提出行政賠償的請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也可以首先確認行政機關的行政強拆行為違法,待法院判決確認其違法性后,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要求,由賠償義務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對賠償數額有異議,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在沒有任何政府法律文件的強拆行為,在實踐中很難直接提起復議和訴訟。原因有兩點:其一、因為沒有政府批準文件,執行強制拆除的人員身份無法確認,也不知道其是代表個人實施還是政府部門實施,也就是說你根本無從知道實施強制拆除行為的是誰或者是哪個部門。其二、在復議或立案環節,由于你主張是某政府部門的非法強拆但是卻拿不出相應的證據,要么不予立案要么駁回起訴。
1、如果是違法建設的房屋,那么城管部門可以先發違法通知書,要你接受處理,自行拆除。如果在限期內不拆除,則城管可以強制拆除,并向你追討拆遷費用。例如,非法占用土地建房子、不按照規劃許可的標準建房子等,這些房子都沒有房產證,可以直接行政強制拆除。2、如果是合法的房屋,那么在征收的時候,政府制定征收賠償方案,召開居民大會討論,獲得多說通過的情況下,你反對該方案,不愿意按賠償方案來征收。這種情況下,政府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你敗訴的情況下,會要你限時交出房屋,如果不愿意交出房屋,政府可以提請法院強制執行。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違法侵害,一般情形下應給予賠償。但對于行政機關以違法方式拆除違章建筑造成建筑材料價值損失應否給予補償或賠償,從表象觀之,似無探討之必要,但若從嚴格規范行政權的行使和最大限度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角度審視,即使不予賠償也可適當補償。
《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同時侵害了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如果只是侵害了物質利益,不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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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法院網-非法強拆國家賠償更少,非法強拆要70倍的賠償
投稿:鄒南浩
內容審核:楊建峰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