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評估程序包括哪些,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為您整理強拆評估程序包括哪些的相關法律知識,猜您可能還想了解關于●強拆評估程序包括哪些方面●強拆評估程序包括哪些●強拆評估有效嗎。
拆遷評估的流程主要包括八個階段。
第一個程序是前期洽談、現場勘察。
比如有一個拆遷工程需要評估公司做,或者是招標,或者是直接委托評估機構。首先要了解大概狀況,包括去現場初步勘察,了解評估范圍、對象等。
第二個階段是簽訂評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計劃。
如果某評估公司要參與此次房屋拆遷,需要談一下收費的問題,評估收費國家有指導性標準,同時參考市場情況商討。委托雙方簽訂評估委托合同。
第三個程序是外業入戶評估。
外業階段,評估機構需要到現場逐戶進行評估。
第四個程序是內業結算。
外業評估之后需要把這些數據進行輸機,按照公式進行測算。
第五個步驟是出具正式評估報告。
第六個步驟送達報告。送到拆遷戶手中。
第七個是動遷解釋。
第八個是把報告歸檔。即項目結案,有關的資料結案。
這個里面比較難的,一個是入戶評估,一個是動遷解釋。這兩個工作比較難。因為入戶,首先老百姓對拆遷這個事是否認可。另外是動遷解釋。實際上評估公司并不是像一些人理解的那樣,簡單地出幾份報告就可以了。評估公司在這個拆遷工作中,要等到拆遷戶全搬遷走了,工作才算完成。因為動遷現場中,有的是涉及到報告有一些問題,有一些是拆遷雙方需要調整補償價格,通過報告來體現這種調整,這其中比較復雜。再比如說,有一些違章建筑算不算的問題,如果不算的話,補償價格比較低,老百姓不走。如果算的話,可能老百姓就能夠接受這個價格。但如果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違章建筑不應補償。因此,在動遷中評估報告經常會做出一些適當調整,這也是評估機構必須面對的問題。
1:你所講的第一條太籠統了,應遵循的原則實在太多.建議你認真閱讀一下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國務院305號令) 2: 城市房屋拆遷評估,先由拆遷人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進行分類評估,并出具分類評估委托書。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具體區位、地段、用途、結構、環境等因素,對該拆遷范圍內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平均價格進行評估,出具分類評估報告書。分類評估一般不含裝飾、裝修、設施等方面的室內評估,拆遷范圍內被拆遷戶數較少的除外。拆遷估價一般應當采用市場比較法。不具備采用市場比較法條件的,可以采用其他估價方法,并在估價報告中充分說明原因。 拆遷評估價格應當以人民幣為計價的貨幣單位,精確到元。 估價機構應當將分戶的初步估價結果向被拆遷人公示7日,并進行現場說明,聽取有關意見。 公示期滿后,估價機構應當向委托人提供委托范圍內被拆遷房屋的整體估價報告和分戶估價報告。委托人應當向被拆遷人轉交分戶估價報告。 3:具體程序簡單點說1,拆遷人上門進行摸底調查2,提交相關資料申請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發放拆遷許可證3,拆遷人請評估機構對被拆遷區域進行分類評估4,在分類評估基礎上結合被拆遷房屋進行協商.5,協商不成的共同確定評估機構對單棟被拆遷房屋進行分戶評估,協商不成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抽簽決定.6,雙方當事人申請復估或申請專家鑒定.7,申請房屋拆遷主管部門行政裁決.大概就是這些步驟.
第一個程序是前期洽談、現場勘察。比如有一個拆遷工程需要評估公司做,或者是招標,或者是直接委托評估機構。首先要了解大概狀況,包括去現場初步勘察,了解評估范圍、對象等。第二個階段是簽訂評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計劃。如果某評估公司要參與此次房屋拆遷,需要談一下收費的問題,評估收費國家有指導性標準,同時參考市場情況商討。委托雙方簽訂評估委托合同。第三個程序是外業入戶評估。外業階段,評估機構需要到現場逐戶進行評估。第四個程序是內業結算。外業評估之后需要把這些數據進行輸機,按照公式進行測算。第五個步驟是出具正式評估報告。第六個步驟送達報告。送到拆遷戶手中。第七個是動遷解釋。第八個是把報告歸檔。即項目結案,有關的資料結案。
1、接受建設單位委托,由建設單位全權委托拆遷實施單位實施拆遷;2、拆遷范圍內調查、摸底;3、制訂拆遷計劃、方案,編制拆遷預算;4、按規定委托評估單位評估;5、會同建設單位申辦拆遷許可證;6、拆遷公告;7、召開拆遷動員會并在拆遷地段設立現場咨詢點;8、發拆遷通知書,并會同評估單位發評估通知書;9、實施單位和評估單位進場實際操作;10、評估單位出具評估報告書,并送達被拆遷人;11、拆遷實施單位根據評估報告書與被拆遷戶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書;12、對達不成協議的申請裁決,由拆遷主管部門受理后進行裁決;13、按規定與拆房施工單位簽訂拆房協議,并由拆房施工單位組織拆房;14、申請拆遷管理部門對拆遷項目進行驗收;15、工程決算;16、整理上報拆遷檔案資料,并向房管、土管等有關部門移交相關資料。17、幫助被拆遷人做好房屋產權登記中的契稅減免等其它工作。
房屋拆遷評估是指拆遷補償價格評估。拆遷補償價格評估是在拆遷公告下發后,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對拆遷區域內的房產進行價格評估。拆遷估價由具有房地產價格評估資格的估價機構承擔,估價報告必須由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簽字。房屋拆遷的評估時間、評估單交付時間由被拆遷人與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協商確定。房屋拆遷評估的流程有:1、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協商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2、由房屋征收部門作為委托人,與評估機構簽訂評估委托合同;3、估價師對被征收房屋進行實地查勘;4、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向房屋征收部門提供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房屋征收部門將評估結果向被征收人公示;5、公示期滿后,評估機構向征收部門提供整體和分戶評估報告,房屋征收部門向被征收人轉交分戶評估報告;拆遷人或被拆遷人對估價報告有疑問的,可以向估價機構咨詢。估價機構應當向其解釋拆遷估價的依據、原則、程序、方法、參數選取和估價結果產生的過程。雙方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拆遷當事人向原估價機構申請復核估價的,該估價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復核估價申請之日起5日內給予答復。估價結果改變的,應當重新出具估價報告;估價結果沒有改變的,出具書面通知。拆遷當事人也可以另行委托估價機構評估,拆遷當事人另行委托估價機構評估的,受托估價機構應當在10日內出具估價報告。擴展資料:建住房〔2003〕234號《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相關內容:評估房屋要求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同一拆遷范圍內的被拆遷房屋,原則上由一家估價機構評估。需要由兩家或者兩家以上估價機構評估的,估價機構之間應當就拆遷估價的依據、原則、程序、方法、參數選取等進行協調并執行共同的標準。第七條 拆遷估價機構確定后,一般由拆遷人委托。委托人應當與估價機構簽訂書面拆遷估價委托合同。第八條 受托估價機構不得轉讓、變相轉讓受托的估價業務。估價機構和估價人員與拆遷當事人有利害關系或者是拆遷當事人的,應當回避。第九條 拆遷當事人有義務向估價機構如實提供拆遷估價所必需的資料,協助估價機構進行實地查勘。第十條 受托估價機構和估價人員需要查閱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權屬檔案和相關房地產交易信息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允許查閱。第十一條 拆遷估價目的統一表述為“為確定被拆遷房屋貨幣補償金額而評估其房地產市場價格。”評估價值要求拆遷估價時點一般為房屋拆遷許可證頒發之日。拆遷規模大、分期分段實施的,以當期(段)房屋拆遷實施之日為估價時點。拆遷估價的價值標準為公開市場價值,不考慮房屋租賃、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響。第十二條 委托拆遷估價的,拆遷當事人應當明確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包括用途,下同)和面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面積一般以房屋權屬證書及權屬檔案的記載為準;各地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面積認定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或者面積協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協商結果進行評估。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不能協商一致的,應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確認。對被拆遷房屋的面積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向依照《房產測繪管理辦法》設立的房屋面積鑒定機構申請鑒定;沒有設立房屋面積鑒定機構的,可以委托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房產測繪單位測算。公示期對拆遷中涉及的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面積認定的具體問題,由市、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制定辦法予以解決。第十三條 市、縣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應當根據當地房地產市場交易價格,至少每年定期公布一次不同區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結構的各類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第十四條 拆遷估價應當參照類似房地產的市場交易價格和市、縣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部門定期公布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結合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狀況進行。第十五條 拆遷估價人員應當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實地查勘,做好實地查勘記錄,拍攝反映被拆遷房屋外觀和內部狀況的影像資料。評估勘查記錄實地查勘記錄由實地查勘的估價人員、拆遷人、被拆遷人簽字認可。因被拆遷人的原因不能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實地查勘、拍攝影像資料或者被拆遷人不同意在實地查勘記錄上簽字的,應當由除拆遷人和估價機構以外的無利害關系的第三人見證,并在估價報告中作出相應說明。第十六條 拆遷估價一般應當采用市場比較法。不具備采用市場比較法條件的,可以采用其他估價方法,并在估價報告中充分說明原因。第十七條 拆遷評估價格應當以人民幣為計價的貨幣單位,精確到元。第十八條 估價機構應當將分戶的初步估價結果向被拆遷人公示7日,并進行現場說明,聽取有關意見。估價報告公示期滿后,估價機構應當向委托人提供委托范圍內被拆遷房屋的整體估價報告和分戶估價報告。委托人應當向被拆遷人轉交分戶估價報告。第十九條 拆遷人或被拆遷人對估價報告有疑問的,可以向估價機構咨詢。估價機構應當向其解釋拆遷估價的依據、原則、程序、方法、參數選取和估價結果產生的過程。第二十條 拆遷當事人對估價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估價報告之日起5日內,可以向原估價機構書面申請復核估價,也可以另行委托估價機構評估。第二十一條 拆遷當事人向原估價機構申請復核估價的,該估價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復核估價申請之日起5日內給予答復。估價結果改變的,應當重新出具估價報告;估價結果沒有改變的,出具書面通知。拆遷當事人另行委托估價機構評估的,受托估價機構應當在10日內出具估價報告。第二十二條 拆遷當事人對原估價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或者另行委托估價的結果與原估價結果有差異且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自收到復核結果或者另行委托估價機構出具的估價報告之日起5日內,可以向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估價專家委員會)申請技術鑒定。第二十三條 估價專家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鑒定的估價報告的估價依據、估價技術路線、估價方法選用、參數選取、估價結果確定方式等估價技術問題出具書面鑒定意見。估價報告不存在技術問題的,應維持估價報告;估價報告存在技術問題的,估價機構應當改正錯誤,重新出具估價報告。參考資料:搜狗百科-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搜狗百科-拆遷評估
強制拆遷的法定流程:1、在政府作出責成決定后,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提前15日通知被拆遷人,并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盡量動員被拆遷人自行搬遷。2、被拆遷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內仍未自動搬遷的,人員才能正式實施強制搬遷。3、強制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單位負責人到現場作為強制拆遷證明人,并由公證部門對被拆遷房屋及其房屋內物品進行證據保全。實施強制拆遷時,被執行人應當到場,當然,如果其拒不到場,也不影響執行機關的執行。4、強制拆遷房屋證據保全時,公證機關應通知被拆遷人到場。如其拒不到場,公證員應在筆錄中記明。公證員應當組織對所有物品逐一核對、清點、登記,分類造冊。并記錄上述活動的時間、地點,交兩名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在場人員核對后,由公證員和在場人員在記錄上簽名。被拆遷人拒絕簽名的,公證員應在記錄中記明。5、物品清點登記后,應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遷人的,拆遷人應將物品存放在合適的倉庫中,同時,拆遷人應制作通知書,通知當事人在一定期限內領取物品。逾期不領的,拆遷人應辦理提存。6、強制執行騰出的房屋,由裁決機關接收。根據《裁決規程》的有關規定,實施強制拆遷的時候,不得采取恐嚇、脅迫以及停水、停電、停止供氣、供熱等非法手段進行。
不可以,說見下面 第一章 拆遷評估總則 第一條 制訂依據: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05號令)、《江蘇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江蘇省人大常委會第24號公告)、《泰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泰州市人民政府2005第2號令)、《房地產估價規范(GB/T50291-1999)》以及《城鎮土地估價規程》等有關規定,參照《建設部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建住房[2003]234號)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適用范圍: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域內城區和經濟開發區的國有土地上,從事房屋拆遷補償估價(以下簡稱拆遷評估)的專業評估技術行為應當符合本細則的要求。 第三條 估價機構:進行拆遷評估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應具備三級及以上房地產評估資質,并已列入向社會公布的泰州市城市房屋拆遷評估機構名錄。 第四條 估價人員:承擔房屋拆遷評估的房地產評估專業人員應該是符合本細則第三條規定的評估機構中的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第五條 估價對象及分類:房屋拆遷范圍內,經現場查產認定的被拆遷建筑和其占用范圍內的合法國有土地使用權組成的房地產(簡稱“被拆遷房屋”)。被拆遷房屋分為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兩大類,非住宅房屋又分為非營業用房和營業用房兩類,適應拆遷評估的技術需要,住宅、非營業用房、營業用房又劃分為若干細類,參見附件一。 第六條 估價目的:統一為“房屋拆遷補償評估”。 第七條 估價時點:被拆遷房屋的拆遷許可證頒發之日。 第八條 價值標準:被拆遷房屋在估價時點完全產權下最可能達成的公開市場價值,不考慮被拆遷房屋所受抵押、租賃等權利限制情形。 第九條 拆遷區位分區:根據泰州市城市現狀,將市區城區和經濟開發區按住宅、非營業性用房、營業性用房三種情況,劃分為三類拆遷區位及分等分區,劃分結果見《泰州市城市房屋拆遷區位劃分體系》,作為拆遷補償評估依托的技術基礎。 第十條 房屋拆遷評估價格構成:是被拆遷房屋(含一般裝修)拆遷補償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室內裝飾裝修內容不列入被拆遷房屋評估內容而另行專項評估,也不包含房屋拆遷中的搬遷補助費、過渡補助費和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損失補助費等。 第十一條 評估程序:1.接受評估委托,明確基本事項;2.驗收查產資料,開展前期調查;3.擬訂作業方案,進行現場勘察;4.按照技術細則,進行評估測算;5.確認測算結果,撰寫評估報告;6.匯總相關資料,提交評估報告;7.評估結果公示,送達被拆遷人;8.現場咨詢答疑,評估材料存檔。 第十二條 評估結果表達:一是房屋拆遷項目補償資金概算評估,作為拆遷項目補償資金總額概算依據;二是房屋拆遷分戶補償金額評估,作為被拆遷房屋的補償依據。估價結果的貨幣單位應精確到人民幣元。 第十三條 估價結果應用的有效期:自提交正式評估結果之日起,至該拆遷項目拆遷補償結束時止。 第二章 住宅房屋拆遷評估 第十四條 高檔住宅房屋拆遷評估方法:高檔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適用市場比較法評估,直接套用可比實例修正方式進行,也可視具體情況采用其它市場化方法評估,具體操作按《房地產估價規范》要求執行,可比實例的選擇要求參見附件二。 第十五條 一般住宅房屋拆遷評估方法:一般被拆遷住宅房屋的界定及細分參見附件一,適用市場比較法的基準價格修正方式估價。其拆遷補償評估價格測算的技術路線為: 1.確立評估基準。在拆遷項目范圍內設定“標準樣本住宅”作為評估基準。“標準樣本住宅”的設定要求參見附件三; 2.測算基準價格。按《房地產估價規范》規定的方式,采用市場比較法評估出“標準樣本住宅”的基準價格,基準價格按比準價格的算術平均值確定。測算基準價格的可比實例的選擇條件參見附件二。其計算公式為: 基準價格 = × × × × Vs—可比實例價格,n為可比實例的個數; —交易情況修正系數。由于采用買賣的正常交易實例為可比實例,因此該系數取100; —交易日期修正系數。該系數由估價機構根據房地產市場情形和評估中的具體情況,并參照當地物價部門公布的相關價格指數進行確定; —可比實例實體因素情況修正為標準樣本住宅實體因素情況的修正系數,系數確定可參見附件四; —可比實例區位因素情況修正為標準樣本住宅區位因素情況的修正系數,系數確定參見附件五; —可比實例權益因素情況修正為標準樣本住宅權益因素情況的修正系數,根據上述第八條規定,該系數取值為100; 3.確定分類基準價格。為保證測算結果的客觀性,對“標準樣本住宅”按成套、獨門院落、非成套三種情況,測算其對應的分類基準價格,其公式為: ,j=1,2,3 其中Vo1為成套住宅分類基準價格,Vo2為獨門院落住宅分類基準價格,Vo3為非成套住宅分類基準價格,Kj為對應的分類基準價格調整系數,其取值參見附件三; 4.確定評估價格。各被拆遷房屋分別與對應類型“標準樣本住宅”進行房地產實體狀況因素比較,按比較法原理修正基準價格得出各被拆遷住宅房屋的評估價格。 其計算公式為: 被拆遷住宅評估價格 = 標準樣本住宅分類基準價格 × K31i—標準樣本住宅實體因素情況修正為被拆遷房屋實體因素情況修正系數,系數確定參見附件四。 第三章 非住宅非營業用房拆遷評估 第十六條 非住宅非營業用房評估方法:非住宅非營業用房拆遷評估首選市場比較法進行。因案例收集等具體原因無法適用市場比較法時,可適用成本法評估。非營業用房的成本法應用說明參見附件六。 第十七條 成本法評估技術路線: 1. 測算地價:根據被拆遷非營業用房的占地范圍,可選用成本法、基準地價修正法、市場比較法等測算其為空地時的土地重新取得價格PD; 2. 確定房價:根據被拆遷非營業用房的建筑結構,參照附件六所示重置價格標準作適當調整,確定其建筑物的重置價格PJ; 3.估測折舊:現場勘察對照附件七所示的《房屋成新評定等級標準》和不同年限建筑物成新上限的相關規定和說明,估計測算確定建筑物的折舊額C; 4.補償價格評估:根據《房地產估價規范》,考慮到城市房屋拆遷補償評估的特點,按成本法評估的基本公式計算被拆遷非營業用房的拆遷補償價格Vi為: Vi=PD+PJ-C。 第四章 非住宅營業用房拆遷評估 第十八條 非住宅營業用房評估方法:非住宅營業用房拆遷評估首選市場比較法進行。因案例收集等具體原因無法適用市場比較法時,可適用以收益法為基礎的商業街區基準價格修正方式評估。但其中高檔次賓館、高檔寫字樓、高層商務樓、大型超市、百貨商場等適用可比實例比較修正方式或單純收益法方式。 第十九條 收益法評估商業街區基準價格:設定典型商鋪類營業用房為樣本房,參見附件八。采用收益法評估被拆遷營業用房樣本房的基準價格時,應采用有限期收益法公式。考慮到拆遷評估的補償性質,一般采用穩定收益情形測算,即通常采用如下公式計算: Vo為基準價格,a為設定樣本房的年純收益,r為資本化率,n為收益年期,相關系數的確定參見附件八。 第二十條 營業用房商業街區基準價格修正法評估:被拆遷營業用房評估適用商業街區基準價格比較修正方式,其拆遷補償價格經過商業用途修正、商業街道路線修正和實體因素修正后得到,其評估測算公式為: 被拆遷房屋評估價格 = —商業街區基準價格; fxy—商業用途修正系數,具體數據的選用參見附件八; fm—商業街道路線修正系數,具體數據的選用參見附件八; f31i—為被拆遷房屋實體因素修正系數,參見附件八; 第五章 其他拆遷評估問題處理 第二十一條 “地大于房”的評估:對被拆遷住宅房屋及“住改非”房屋建筑面積小于土地使用面積情況的,土地使用面積大于房屋建筑面積的部分應給予補償,計算公式為: 1.“地大于房”面積S=合法土地面積-合法房屋建筑面積 2. “地大于房”區位單價 VW= (VO- PJ×g)Kj VO—該拆遷項目標準樣本住宅基準價格; PJ—該標準樣本住宅建筑物重置單價,參見附件六; g—該標準樣本住宅建筑成新率,參見附件七; Kj—分類基準價格調整系數,參見附件三。 3.“地大于房”補償金額=VW×S 第二十二條 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的評估:對泰州市直管公房、單位系統房為住宅房的,其重置價結合成新補償給產權人,其它部分補償給使用人,計算方法如下: (1)用市場比較法求出標準樣本住宅房的價格VO (2)求出該拆遷范圍的區位價格VW :該標準樣本住宅建筑的重置單價,參見附件六; g:該標準樣本住宅建筑成新率,按附件三的設定要求,g=0.8; Kj:分類基準價格調整系數,參見附件三。 (3)被拆遷房屋評估價格 補償給產權人的部分: :為被拆遷房屋重置價格結合成新部分的補償金額; :為對應的被拆遷房屋建筑重置價格,參見附件六; :為對應的被拆遷房屋成新率,參見附件七; :房屋建筑面積。 補償給使用人(承租人)的部分: :為被拆遷房屋除房屋重置價格結合成新部分外的補償金額; :為被拆遷房屋所在區位價格(已包含相應土地使用權價格); pi4:為被拆遷房屋層次修正系數;參見附件四; :房屋建筑面積。 第二十三條 產權調換住宅房屋評估:選擇產權調換方式的住宅房地產,對被拆遷房屋和待調換房屋進行價格結算時應按上述同樣的基準價格修正評估模式和方法進行。 第二十四條 劃撥土地評估:拆遷評估時涉及的被拆遷非住宅非營業房屋的合法用地為劃撥性質時,其土地補償金額按土地基準地價的60%進行計算。非住宅營業房屋補償金額具體公式如下: Vi:被拆遷非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評估價格; V:被拆遷非住宅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 Vjo:泰州市土地基準樓面地價, ,Vj為基準地價,m為標準容積率。 出讓方式國有土地使用權市場評估價格的確定可按第十七條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住改非”房屋評估:對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并已持續經營一年以上的住宅房屋應當參照營業用房分兩種情形評估。 1.沿街“住改非”房屋:根據營業年限取其營業用房性質和住宅房屋性質的拆遷評估價格的加權平均值作為其實際營業部分的拆遷補償價格,其公式為: Vi=wy×Viy+wz×Viz Vi—“住改非”房屋拆遷補償評估價格,Viy—“住改非”房屋營業用房性質評估價格,Viz—“住改非”房屋住宅性質評估價格,wy、wz分別為“住改非”房屋營業用房性質和住宅性質的價格權重系數,具體權重系數的選取參見附件九; 2.非沿街“住改非”房屋:其實際營業部分的拆遷補償單價為: 拆遷評估單價=住宅性質評估單價+定額補助 定額補助的標準根據經營年限確定,具體參見附件九。 第二十六條 “非改非”房屋評估:對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并已持續經營至少一年以上的產權登記性質為非營業用房的非住宅房屋應當參照營業用房分“沿街”和“不沿街”兩種情形評估。 1.沿街“非改非”房屋: Vi=wy×Viy+wF×ViF Vi—“非改非”房屋拆遷補償評估價格,Viy—“非改非”房屋營業用房性質評估價格,ViF—“非改非”房屋非營業用房性質評估價格,wy、wF分別為“非改非”房屋營業用房性質和非營業用房性質的價格權重系數,具體權重系數的選取參見附件九; 2.非沿街“非改非”房屋: 拆遷評估單價=非營業用房性質評估單價+定額補助 定額補助的標準根據經營年限確定,具體參見附件九。 第二十七條 室內裝潢評估:房屋拆遷評估中,室內裝飾裝修部分為獨立的專項評估,評估結果供拆遷當事人雙方協商時參照。室內裝潢部分專項評估補償價格的標準按本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頒布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八條 其它評估:房屋獨立附屬物補償價格可對照本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測算;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按成本法評估其建筑物殘值;對未鑒證的建筑物補償評估以重置價格結合成新按實際建筑面積測算,測算時應考慮其使用現狀;在建工程應采用成本法進行評估,工程建設進度以政府管理部門通知停止施工時的狀態為準。在建工程土地評估以政府管理部門批準的用途、參數或規劃設計方案等為依據。 第六章 拆遷評估報告 第二十九條 出具報告要求:拆遷評估機構應按《房地產估價規范》的規定格式,依照本細則的要求出具拆遷評估報告。 第三十條 簽名蓋章:拆遷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應當由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簽名蓋章,并加蓋評估機構公章。在估價報告上簽名、蓋章的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和加蓋公章的估價機構,對估價報告的內容和結論負責任。 第三十一條 報告裝幀:房屋拆遷評估報告應做到圖文并茂,所用紙張、封面、裝訂應有較好的質量。 第七章 拆遷評估工作準則 第三十二條 評估委托:被選定的拆遷評估機構應與委托單位簽訂拆遷評估委托協議,并將委托協議原件報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備案。拆遷評估委托協議中應約定本次拆遷評估操作程序的時間安排。 第三十三條 評估技術負責人:評估機構必須確定受委托拆遷評估項目的評估技術負責人,評估技術負責人最終確定評估技術方案,并對評估方法的選用和應用以及評估結果的合理性承擔技術責任。 第三十四條 現場勘察:所有拆遷評估項目均須開展現場勘察工作,承擔評估業務的評估機構應派出有拆遷評估資格的專業人員依據查產資料和前期調查資料進行現場勘察。現場勘察記錄資料是拆遷評估測算和撰寫評估報告必備的基礎資料。 第三十五條 評估到戶:評估人員應佩戴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統一監制的拆遷評估上崗證逐戶逐項評估,做到評估到戶,實地勘測準確、權證查驗無誤,不得錯計或缺項。 第三十六條 內部審核評議:拆遷評估價格結果須經評估機構內部審核評議,評估機構在提交正式評估報告前負有審查、調整、復核評估報告的技術責任。 第三十七條 報告提交:拆遷評估機構在評估委托協議約定的時間內,應向拆遷人提交正式的拆遷評估分戶報告。拆遷評估分戶報告需經項目評估技術負責人簽字認可。 第三十八條 報告解釋與答疑:拆遷評估機構及其專業人員負有解釋評估報告技術問題,接受拆遷當事人就評估報告相關問題咨詢和質疑的義務,并負有向拆遷評估技術委員會報告和答復技術質詢的義務。 第八章 拆遷評估工作資料存檔 第三十九條 整理存檔內容:評估機構應當將下列資料(原件或復印件)與評估報告(含技術報告)共同整理存檔: (1) 評估委托協議; (2) 拆遷許可證; (3) 評估對象的產權證明材料及有關房屋基本情況的證明材料; (4) 評估對象的實地查勘記錄、照片等資料; (5) 可比實例的實地查勘記錄、照片等資料; (6) 確定評估結果的有關系數、參數等證明資料; (7) 其他涉及評估項目的必要資料。 第四十條 保存期限:完成并出具估價報告后,應對有關該估價項目的一切必要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和妥善保管。評估報告及有關資料至少應保留六年。 第四十一條 資料證據保全:評估涉及辦理證據保全手續的房地產情形的,估價機構應將評估報告(含技術報告)及評估過程中形成的有關評估資料同時提交委托方。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細則附件:本技術細則附件系本技術細則的必要組成部分。 第四十三條 特種業務:凡房屋拆遷評估中涉及原始成本測算、機電設備評估、工程造價分析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估價機構可委托有資格從事該類業務的機構協助評估。 第四十四條 范圍外拆遷評估:城市規劃區外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評估以及城市規劃區內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評估,可參照本技術細則實施。各市房屋拆遷評估可參照本技術細則執行。 第四十五條 實施時間:本技術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泰州市區城市房屋拆遷評估實施細則(試行)》(泰建房【2004】1號)同時廢止。 附:泰州市城市房屋拆遷評估技術細則附件 泰州市城市房屋拆遷區位劃分體系
當事人多次協調不成的,由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估價,然后由政府下達安置補償協議,代建賬戶,代管房屋補償款,然后將資料報法院審查,法院審查后即可進入司法強拆
房屋拆遷的基本程序如下:1、拆遷調查和項目概算。由擬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組織;2、拆遷管理部門對申領單位所申報的材料進行審核。提交申報的材料有:①建設項目批準文件;②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附紅線圖);③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④拆遷資金;⑤拆遷計劃和安置方案。3、拆遷主管部門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同時發布《拆遷通告》,正式啟動拆遷工作;4、拆遷主管部門組織被拆遷人投票選擇確定評估機構;5、入戶調查(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調查,實施單位進行附屬物、裝潢的調查);6、評估結果公示;7、出具并送達評估報告;8、正式開始商談并簽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獎金期開始);9、搬家、騰房、交鑰匙、領取補償款;10、拆除房屋。
房屋拆遷,是指因國家建設、城市改造、整頓市容和環境保護等需要,由建設單位或個人對現存建設用地上的房屋進行拆除,對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進行遷移安置并視情況給予一定補償的活動。 推薦閱讀: 房屋拆遷 拆遷程序 房屋拆遷,是指因國家建設、城市改造、整頓市容和環境保護等需要,由建設單位或個人對現存建設用地上的房屋進行拆除,對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進行遷移安置并視情況給予一定補償的活動。 由于城市規劃和國家專項建設工程的需要,必須對城市國有土地的使用權實行再分配,從而達到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舊房,在原有土地上進行新的房地產開發建設。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著物凝結了原用戶的資金與勞動力,并且是原用戶、住戶賴以生存和生產的基本物質條件,因而在再建設過程中,必須對原用戶、住戶的損失給予適當補償,并對其進行妥善的安置。 1、調查核實。 拆遷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錄征地范圍內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產情況,按表格逐一登記,并上門大量核實。 2、逐戶走訪。 拆遷人應成立拆遷小組,對所有的被拆遷人逐戶走訪,全面進行宣傳接觸,了解被拆遷人的拆遷安置愿望。 3、編制拆遷計劃。 根據調查核實的情況以及國家、地方有關拆遷的法律規定,及時編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確定拆遷時間、拆遷步驟和拆遷形式。 4、申請拆遷。 拆遷人持有關的國家批文、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向當地拆遷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申查批準并領到拆遷許可證后,方可進行拆遷。 5、發出拆遷公告。 拆遷許可證一經批準發放,拆遷主管機關應將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時應作好房屋拆遷的宣傳、解釋工作。 6、簽訂協議。 在公告規定的時限內,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按國家和本地區關于安置、補償的有關規定在自愿、有償的基礎上簽訂協議書。協議應明確補償辦法和數額、安置面積和地點、搬遷過渡方式和時限以及違約責任等。協議經雙方同意,可送拆遷主管機關備案和公證機關公證。 7、實施拆遷。 被拆遷人搬遷后,拆遷人應及時在批準的拆遷范圍和期限內實施拆遷。
●強拆評估程序包括哪些內容
●強拆評估程序包括哪些
●強拆評估有效嗎
●強拆評估程序包括哪些方面
●強拆后怎么評估房屋價值
●強拆認定標準
●強拆的程序需要多長時間
●強拆評估程序包括哪些
●拆遷強行評估
●強拆之后如何算補償標準?最高法給出了賠償新標準!
●法院司法強拆程序流程,法院司法強拆程序流程規定: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法院司法強拆程序規定,法院司法強拆程序規定解釋: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法院強拆程序規定,法院強拆程序規定是什么: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法院強拆最牛釘子戶,釘子戶司法強拆程序: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司法強拆的程序,司法強拆的程序是什么: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司法強拆怎么辦,司法強拆必須走的法律程序: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強拆司法程序規定最新,強拆司法程序規定最新修訂: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強拆司法程序流程規定,強拆司法程序流程規定是什么: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強拆司法程序流程圖,強拆司法程序流程圖怎么寫: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拆遷強拆程序有哪些,拆遷強拆程序有哪些內容: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拆遷強拆程序是什么,拆遷強拆程序是什么樣的: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拆遷強拆程序流程,拆遷強拆程序流程是什么: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拆遷強拆程序規定,拆遷強拆程序規定是什么: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城管強拆現行違建程序,城管強拆現行違建程序怎么辦:今日強拆律師在線咨詢
●農村拆遷與補償程序最新,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1: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企業拆遷補償程序,企業拆遷政府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拆遷補償方案和流程,拆遷安置補償的程序: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房屋拆遷補償如何撤銷訴訟,政府違反程序下達征收補償決定,如何撤銷: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拆遷補償評估程序包括,房屋拆遷評估程序是怎樣的: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來源:中國法院網-強拆評估程序包括哪些,強拆評估程序包括哪些內容
投稿:梁言夢
內容審核:范美華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