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強拆時怎么辦,1、及時報警,敦促警察對非法強拆立案調查房屋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面對強拆,很多當事人容易情緒激動,以暴制暴,進而產生肢體沖突,甚至釀成血案。這樣的方式一是無法獲得當事人想達到的爭取到合理補償的根本目的,二是可能危及
1、及時報警,敦促警察對非法強拆立案調查房屋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面對強拆,很多當事人容易情緒激動,以暴制暴,進而產生肢體沖突,甚至釀成血案。這樣的方式一是無法獲得當事人想達到的爭取到合理補償的根本目的,二是可能危及當事人的人身安全,不建議大家采用。科學的做法是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警察在接到公民報警后,有出警的義務。如果警察到達現場未阻止非法強拆的行為,屬于不作為。如因故未能到達現場,當事人可在事后到縣公安局書面報警,警方有義務對破壞公民財產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如果不立案,屬于不作為,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方式來促使警察立案調查。
2、攝影攝像,固定現場證據強拆現場,是當事人事后維權的重要證據,因此,一定要第一時間對強拆實施現場進行攝影攝像,以保留現場實況這個有力證據。在攝影攝像時,當事人應注意,攝影不要靠太近,以避免攝像設備被搶奪或損毀,但攝錄的畫面一定要清楚,包括強拆實施過程,參與強拆的人員情況都要攝入畫面。最好同時有一人近前錄音,在錄音中能夠辨別現場人員在強拆實施過程中的身份,職責等。視頻、音頻等錄好后,不要輕易從原始設備中刪除,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保留在原始攝錄設備上,并同時備份。
3、及時委托律師介入,調查取證,提起訴訟強拆現場情況復雜,背后的法律關系更是錯綜復雜。實施強拆很少政府親自出馬,常常會以開發商、社區、村委會甚至社會閑散人員具體操作的方式來實現。就算有政府工作人員到現場指揮,事后也以各種借口推脫的一干二凈。因此,對當事人來說,如果你的房屋已經被強拆了,簡單說就是有人以暴力手段侵犯你的財產權,無論是個人還是政府實施了這一行為,對于當事人來說,通過司法途徑都是唯一辦法,如果是個人實施了這一行為,那么涉及到刑事犯罪,我們應該敦促警察立案調查,在檢察機關提起刑事訴訟的同時提起民事賠償訴訟,要求犯罪嫌疑人進行賠償。
1、遇到不合法強拆可以這樣處理:
(1)遇到暴力拆遷等突發狀況,不能以暴制暴,盡量平復自己的心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害。當然面對蠻不講理的拆遷人,心里是十分委屈和憤怒,難免做出沖動的事情,但是,要想到這個事情還有更好的解決辦法,更加合法的解決辦法,違法者終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2)積累拆遷法律知識,自己保護權益。被拆遷人平時也可以對拆遷的一些法律常識進行了解,這樣使拆遷人不敢輕視。許多拆遷人就是因為被拆遷人不懂法、不知法才敢肆意的進行強拆甚至是暴力拆遷。其實,只要懂得一些法律常識,就足以應付很多情況,不至于權利被侵害而尚不自知。
(3)變被動為主動,積極收集證據,到公安局報案,如果公安局不受理或者受理后冷處理,可以通過合法的途徑對公安機關提起行政復議。
所謂“非法強拆”是指沒有強制執行法律批準文件的強制拆除行為。比如在房屋征收中,如果沒有法院的強制執行裁定,屬于典型的非法強拆。
一、征收中發現房屋“被違建”,你該怎么辦?
1.把握時間很重要
收到拆違通知或決定后,無需慌張、恐懼,亦不用猶豫,你應該立即針對拆遷方的拆違通知或決定提起行政復議(60日內)或者行政訴訟(6個月內)。尤其注意的是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超過法定期限將會對維權非常不利。權利不行使,過期作廢,這句法律格言廣大被征收人需要謹記。
2.限期拆違通知或決定作出后的違法點面面觀
(1)強拆之前的催告、告知義務
《行政強制法》第35、36、37、43條規定,行政機關在拆除“違建”前,應當事先催告(書面形式)被拆遷人履行義務,告知并聽取當事人陳述和申辯,聽取其意見。而在實踐中,拆遷方較多只知強拆,并不會履行法定程序,在其“拆違”過程中存在諸多的程序違法之處。捕捉這些違法點,對于被征收人而言尤為重要。
(2)拆遷方夜間強拆、斷電、斷水
為達到其拆遷目的,拆遷方會選擇對被拆遷人斷水、斷電,夜里組織不明身份人員對被拆遷人房屋進行破壞(如砸玻璃、卸門等)。在此提醒廣大被拆遷人,遇到上述情況時,一勿慌張,二要沉著應對,不可以暴制暴。三要盡可能地留存證據,以便為后期進行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提供依據。
(3)拆遷方之強制拆除行為
限期拆違通知或決定期滿后,拆遷方會堂而皇之地對被拆遷人的房屋進行拆除,但依據《行政強制法》第44條之規定,在接到限期拆違通知或決定后,若被拆遷人及時提起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在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期間,拆遷方是不能進行強制拆除的,如拆遷方貿然強拆,其強制拆除行為應被認定為嚴重違法。
我國《行政訴訟法》及其解釋規定,行政機關應對其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負舉證責任,行政機關舉證不能的應承擔敗訴的責任。限期拆除通知或決定進入訴訟程序后,若被告即拆遷方不能舉證證明其依法進行了立案、現場勘驗、現場拍照、制作平面位置圖等工作,不能證明其已告知相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并聽取了其意見,則拆遷方將可能面臨敗訴。
二、施工單位工程部強拆犯法嗎
違法,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進行強拆,有專門的機構負責,其次要依據強拆的程序是否合法而定,如果按法律規定的程序強拆的,就合法,強拆程序不合法的,就是違法。
強拆的法定程序:
1、在政府作出責成決定后,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提前15日通知被拆遷人,并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盡量動員被拆遷人自行搬遷。
2、被拆遷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內仍未自動搬遷的,人員才能正式實施強制拆遷。
3、強制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單位負責人到現場作為強制拆遷證明人,并由公證部門對被拆遷房屋及其房屋內物品進行證據保全。實施強制拆遷時,被執行人應當到場,當然,如果其拒不到場,也不影響執行機關的執行。
4、強制拆遷房屋證據保全時,公證機關應通知被拆遷人到場。如其拒不到場,公證員應在筆錄中記明。公證員應當組織對所有物品逐一核對、清點、登記,分類造冊。并記錄上述活動的時間、地點,交兩名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在場人員核對后,由公證員和在場人員在記錄上簽名。被拆遷人拒絕簽名的,公證員應在記錄中記明。
5、物品清點登記后,應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遷人的,拆遷人應將物品存放在合適的倉庫中,同時,拆遷人應制作通知書,通知當事人在一定期限內領取物品。逾期不領的,拆遷人應辦理提存。
6、強制執行房屋,由裁決機關接收。
1、及時報警,敦促警察對非法強拆立案調查
房屋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面對強拆,很多當事人容易情緒激動,以暴制暴,進而產生肢體沖突,甚至釀成血案。這樣的方式一是無法獲得當事人想達到的爭取到合理補償的根本目的,二是可能危及當事人的人身安全,不建議大家采用。科學的做法是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警察在接到公民報警后,有出警的義務。如果警察到達現場未阻止非法強拆的行為,屬于不作為。如因故未能到達現場,當事人可在事后到縣公安局書面報警,警方有義務對破壞公民財產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如果不立案,屬于不作為,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方式來促使警察立案調查。
2、攝影攝像,固定現場證據
強拆現場,是當事人事后維權的重要證據,因此,一定要第一時間對強拆實施現場進行攝影攝像,以保留現場實況這個有力證據。在攝影攝像時,當事人應注意,攝影不要靠太近,以避免攝像設備被搶奪或損毀,但攝錄的畫面一定要清楚,包括強拆實施過程,參與強拆的人員情況都要攝入畫面。最好同時有一人近前錄音,在錄音中能夠辨別現場人員在強拆實施過程中的身份,職責等。視頻、音頻等錄好后,不要輕易從原始設備中刪除,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保留在原始攝錄設備上,并同時備份。
3、及時委托律師介入,調查取證,提起訴訟
強拆現場情況復雜,背后的法律關系更是錯綜復雜。實施強拆很少政府親自出馬,常常會以開發商、社區、村委會甚至社會閑散人員具體操作的方式來實現。就算有政府工作人員到現場指揮,事后也以各種借口推脫的一干二凈。
因此,對當事人來說,如果你的房屋已經被強拆了,簡單說就是有人以暴力手段侵犯你的財產權,無論是個人還是政府實施了這一行為,對于當事人來說,通過司法途徑都是唯一辦法,如果是個人實施了這一行為,那么涉及到刑事犯罪,我們應該敦促警察立案調查,在檢察機關提起刑事訴訟的同時提起民事賠償訴訟,要求犯罪嫌疑人進行賠償。
一、強拆的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條依照本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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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侯承志律師
來源:頭條-不法分子強拆時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