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領域又一重大法規發布!征地維權更有保障!,晰設立土地征收啟動公告、現狀調查、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補償安置公告等法定程序,更為重視權屬的明晰、程序的到位和社會的穩定,強調征收程序的公開透明,保障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三、宅基地管理更
晰
設立土地征收啟動公告、現狀調查、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補償安置公告等法定程序,更為重視權屬的明晰、程序的到位和社會的穩定,強調征收程序的公開透明,保障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宅基地管理更規范
批準權限賦予鄉(鎮)人民政府,宅基地申請程序更為明確,對農村村民更為便利;為節約集約用地,設立宅基地有償退出和盤活利用制度,對之前宅基地不得轉讓有條件的適當放寬。
四、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統籌更合理
國土空間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布局和用途,依法控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規模,促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節約集約利用。鼓勵鄉村重點產業和項目使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
五、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更明確
為了更好的實施國家政策,明確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的監督檢查職責,法律責任劃分更加嚴格。
史律師總結:
該《實施條例》的公布,對咱們老百姓的保護更強了,各地的基建項目也更加合理,征地的流程也更加具體清晰,我們用法律來維護合法權利的方法也更多了。
拆遷是一個長期斗爭,需要全面專業的知識,需要對全局的把控,需要對法條的合理運用。在遇到任何拆遷問題的時候,京康律師將給您最專業的幫助。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四條規定
法律分析:土地征收僅有公告居民可以這樣去維權,根據相關法律的相關的規定,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四條
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2020年土地管理法征地補償標準
●2020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標準
●土地征收法律規定
●土地法征地補償管理辦法
●土地征收政策法規
●土地征用的法律規定
●土地征收相關法律規定
●2020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標準
●土地征用相關法律法規
●土地管理法對征地補償的規定
內容審核:王學棉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土地領域又一重大法規發布!征地維權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