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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成都拆遷補償標準
(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三)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以及建制雖然不撤銷,但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問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它的具體計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第十九條規定,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根據立法精神,對被征收房屋的補償,應參照就近區位新建商品房的價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條件、生活質量不降低為宜。
二、拆遷補償的兩種方式
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元組成的補償金額。以下介紹三種法定評估依據:
1、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并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2、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匯總測定并公布。
3、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采用估價時點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筑物的正常價格。
上述三種價格都是拆遷補償的法定依據,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別適用。
產權置換
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面積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產權置換分為兩種形式:
1、異地安置:是指由于開發商項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盡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
2、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項目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回遷安置。
1.拆遷土地手續完備后,應依法、準時地支付合理的土地補償金、安置補助及房屋、作物等補償,同時為被征用人提供社保保障。
2.沒有統一的補償標準,但總體原則是保持原有生活水平,同時適度提高,通常包括以下幾個部分:房屋補償費(根據房屋結構與折舊);周轉補償費(根據居住環境);獎勵性補償費(由當地實際情況和相關法規確定)。
3.房屋征收公告需明確征收目的、范圍、實施單位、補償方案、簽約期限、行政復議和訴訟權利等內容,同時禁止在征收范圍內進行特定活動。
4.房屋拆遷流程如下:建設單位申請領取許可證,管理部門頒發并公布公告;拆遷方書面通知所有權人,所有權人了解補償方式、金額、安置房面積、地點、過渡方式等信息;雙方簽訂補償安置協議,落實補償后實施拆遷。
主要包括拆遷項目的性質,是屬于集體土地上的拆遷,還是國有土地上的拆遷?拆遷的主體是誰,項目的規劃內容是什么?拆遷的期限,拆遷的規模、是否和公共利益相關聯?拆遷的補償總額是多少?(這對企業客戶確定心理價位很重要)項目是否得到區、縣及以上人民政府的批準、是否履行了相關征收補償條例的法律文件?是否在征收開始的時候征詢了相關公眾的意見、是否按照2011年公布的《國有土地上征收和補償條例》規定的法律程序?
一、商河拆遷補償的類型
1、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補償
2011年1月21日《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正式頒布,2001年6月13日國務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已經2011年1月19日國務院第141次常務會議通過。新條例的頒布標志著拆遷補償已經進入民主化、多元化的新紀元,新條例中拆遷補償從官方評估轉向二次征詢制度和申請評估復核制度預示著拆遷已經在從民生和人權考慮出發,正在漸漸走向成熟。
2、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補償
據猜測最新的集體土地拆遷補償條例將于2011年第四季度出臺,集體土地拆遷補償可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三條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當地拆遷方可以公布所有違法拆遷補償方案嗎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對房屋進行拆遷的時候,如果房屋征收部門沒有公布拆遷方案,是屬于違法的行為,被拆遷人可以申請公開。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1、房屋拆遷補償(通過評估確定)
2、房屋內的裝潢、裝修及附屬物的補償;
3、臨時安置補助費(過渡費);
4、搬遷補助費(搬家費);
5、獎勵(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協議且搬家交房的才可獲得獎勵);
6、地大于房補償:指對合法土地面積大于合法房屋面積的部分所給予的補償。
一、城市房屋拆遷評估
1、評估的時點。被拆遷房屋價值評估時點為房屋拆遷決定公告之日。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評估時點應當與被拆遷房屋價值評估時點一致。
2、被拆遷房屋的價值。被拆遷房屋價值是指被拆遷房屋及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在正常交易情況下,由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評估時點自愿進行交易的金額,但不考慮被拆遷房屋租賃、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響。
3、評估的方法。注冊房地產估價師應當根據評估對象和當地房地產市場狀況,對市場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設開發法等評估方法進行適用性分析后,選用其中一種或者多種方法對被拆遷房屋價值進行評估。
4、被拆遷房屋的類似房地產有交易的,應當選用市場法評估;被拆遷房屋或者其類似房地產有經濟收益的,應當選用收益法評估;被拆遷房屋是在建工程的,應當選用假設開發法評估。
二、城市房屋拆遷工作程序
1、拆遷調查和項目概算。由擬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組織;
2、拆遷管理部門對申領單位所申報的材料進行審核。提交申報的材料有:建設項目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附紅線圖);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拆遷資金;拆遷計劃和安置方案;
3、拆遷主管部門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同時發布《拆遷通告》,正式啟動拆遷工作;
4、拆遷主管部門組織被拆遷人投票選擇確定評估機構;
5、入戶調查(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調查,實施單位進行附屬物、裝潢的調查);
6、評估結果公示;
7、出具并送達評估報告;
8、正式開始商談并簽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獎金期開始);
9、搬家、騰房、交鑰匙、領取補償款;
10、拆除房屋。
機投鎮果堰村屬于機投橋街道內果堰片區,該片區2021年拆遷工作目標尚未正式下達,待拆遷目標下達后,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政府機投橋街道辦事處將及時開展工作。
一、征地拆遷前期工作的內容有哪些方面
征地拆遷的前期準備工作包括:
1.調查核實。拆遷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錄征地范圍內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產情況,按表格逐一登記,并進行上門核實。
2.逐戶走訪。拆遷人應成立拆遷小組,對所有的被拆遷人逐戶走訪,全面進行宣傳接觸,了解被拆遷人的拆遷安置愿望。
3.編制拆遷計劃。根據調查核實的情況以及國家、地方有關拆遷的法律規定,及時編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確定拆遷時間、拆遷步驟和拆遷形式。
4.申請拆遷。拆遷人持有關的法律批文、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向當地拆遷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并領到拆遷許可證后,方可進行拆遷。
5.發出拆遷公告。拆遷許可證一但批準發放,拆遷主管機關應將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時間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時應作好房屋拆遷的宣傳、解釋工作。
6.簽訂協議。在公告規定的時限內,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按照國家和本地區關于安置、補償的有關規定在自愿、有償的基礎上簽訂協議書。
7.實施拆遷。被拆遷人搬遷后,拆遷人應及時在批準的拆遷范圍和期限內實施拆遷。
二、拆遷征地補償糾紛該如何解決
拆遷征地補償糾紛的解決方式是可以先到當地鄉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請求解決;鄉鎮不受理的當事人可直接向縣政府申請,受理機關對受理的糾紛先行調解,調解無效的作出處理決定;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后30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三、征地拆遷補償的方式
1.貨幣補償。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元組成的補償金額。
2.產權置換。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
3.結合型補償。這種補償方式就是指既給貨幣補償又給產權置換。由于我國城市化進程與其他諸多客觀因素,導致房價和地價的虛高,因此造成了諸多不能夠單單用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解決的問題,所以就出現了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房屋拆遷之前要做的準備工作有:
1、房屋拆遷首先相關拆遷文件要齊全。
2、房屋拆遷需要有《拆遷許可證》,拆遷公告。
3、房屋拆遷的拆遷人委托評估。
4、房屋拆遷需要制定拆遷補償細則。
5、房屋拆遷需簽定拆遷補償協議。
房屋拆遷的程序有:
1、取得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2、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
4、擬定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5、開設拆遷資金專用賬戶。
6、申領拆遷許可證。
7、發布拆遷公告
8、拆遷凍結
9、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10、發放、領取補償款;
11、拆除房屋。
1、城市房屋拆遷申領規劃用地許可證程序
城市房屋拆遷首先應當獲得被拆遷房屋的土地使用權。拆遷人按規定向有關政府規劃管理部門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由規劃管理部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拆遷房屋的地域范圍。同時,由規劃管理部門通知被拆遷人停止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改建、擴建等工程。
2、城市房屋拆遷編制拆遷計劃和方案
拆遷人在獲得土地使用權后,應當到當地公安派出所和房管所摘錄拆遷范圍內的常住人員及其房產狀況,對被拆遷人進行逐一采訪,摸清要求,并分類做好記錄。拆遷人再根據核實的情況和國家、地方有關拆遷補償安置的規定,編制出詳細的拆遷計劃和方案。
3、城市房屋拆遷申領拆遷許可證
國家對房屋拆遷實行許可制度。拆遷房屋的單位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后,方可實施拆遷。拆遷人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交下列資料:建設項目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經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4、城市房屋拆遷發布拆遷公告
5、城市房屋拆遷中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拆遷公告發布后,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規定,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房屋的所有人和使用人是同一人的,拆遷人只與房屋的所有人簽訂房屋拆遷協議。但如果房屋的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拆遷人需要分別與所有人和使用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6、城市房屋拆遷中實施拆遷程序
拆遷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拆遷任務。搬遷結束后,拆遷人應向被拆遷人出具包括被拆遷房屋所有人姓名或者名稱、房屋產權性質、地點、面積、搬遷時間等內容的搬遷驗收單。對完成搬遷后的房屋斷水、斷電、斷熱、斷氣,組織房屋拆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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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頭條-2021成都拆遷規劃,2021年成都拆遷規劃
投稿:齊君
內容審核:李軒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