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農村房子拆遷補償標準,購房協議書可以轉賣嗎, 購房協議書是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那么,購房協議書可以
購房協議書是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那么,購房協議書可以轉賣嗎?下面,讓小編為大家說明一下相關信息。
一、購房協議書可以轉賣嗎
購房協議書可以轉賣。最主要的是看你跟開發商簽什么樣的合同,如果是商品房買賣合同風險就能小一點,如果簽完合同就能在房地產交易市場備案的話就安全了.如果簽的就是個購房協議書風險就大了,如果開發商收回的話只會賠償你簽合同那部分,房主拿走的差額就找不回了.如果要買的話更名費最好讓房主包。
二、簽購房協議書要注意的事
1、弄清楚合同中的當事人
在新房買賣過程中合同簽署涉及兩個當事方:一為購房者,一個是開發商。購房者,即購房合同中的“買受人”,他將要成為房屋產權證上記載的所有人;需要支付房款;一旦違反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核實房屋狀況:在看房的時候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了解: 房屋建筑狀況、房屋小區狀況、房屋權利情況。這些情況的核實,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實際成本和風險; 違約責任。
3、明確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為看房、簽約、按合同約定明確時間給首付款、過戶、交房、給余款幾大步驟。這幾個步驟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證據、過戶是一定要房產證上所有人都到場才可以過戶、在交房時要查看清楚對方是否繳納清了物業費、水電煤氣費;這一點在購房簽合同注意事項中是非常需要注意的,如果交易流程有那些都不知道的話,將來在過戶的時候會非常麻煩的,有可能為自己帶來損失。
4、明確違約責任:和賣方要明確嚴格的違約責任,是雙方誠信履行二手房買賣合同的保障。實踐中,小額的定金處罰或簡單的“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損失”,缺少實際效果。
購房協議書可以轉賣嗎?由上可知,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在簽訂購房協議書的時候還是要多多注意,明確責任和義務,保障自己對財產的使用權和占有權。用掌握的相關知識維護自己的利益,保障自己的權利。
●廣元市農村房子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廣元市農村房子拆遷補償標準文件
●廣元市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廣元市農村房子拆遷補償標準表
●廣元農村房屋征收賠償標準
●廣元農村拆遷怎么賠償
●廣元農村拆房補貼政策
●廣元市農村房屋征地補償標準
●廣元拆遷政策
●廣元市拆房政策
●廣元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3年
●廣元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3年
●廣元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最新
●廣元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文件
●廣元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廣元市拆遷補償標準
●廣元拆遷政策
●廣元2021年拆遷安置標準
●廣元市拆房政策
●廣元市拆遷安置方案
●廣元房屋拆遷補償文件,廣元市拆遷補償標準:今日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廣元村上拆遷補償,廣元市拆遷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廣元房屋拆遷補償,廣元市拆遷補償不合理怎么維護自己利益:今日拆遷說法百科
●廣元市拆遷補償律師,廣元市拆遷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廣元市拆遷安置補償辦法,廣元市拆遷補償規定是什么: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廣元拆遷補償比例,廣元市拆遷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廣元市2021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廣元市土地征用賠償標準是多少: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廣元市城市更新項目包括什么工程,廣元市城市更新項目包括什么:今日談城市更新百科
●廣元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廣元市征地補償安置辦法: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廣元修路拆遷房屋怎么補償,廣元市城房拆遷補償標準:今日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廣元市拆遷咨詢電話是多少,廣元市拆遷咨詢電話:今日拆遷說法百科
●廣元市拆遷補償補助安置辦法,廣元市征地補償安置辦法: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廣元市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廣元市征地補償安置辦法: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廣元集體土地拆遷補償辦法,廣元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廣安農村房屋拆遷怎么補償,廣元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今日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房屋拆遷補償新規廣元地區,廣元市拆遷補償規定:今日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廣元市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廣元市城市更新:今日談城市更新百科
●廣元市企業拆遷補償辦法,廣元市最新地上建筑物征收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廣元集體土地拆遷補償辦法,廣元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廣元拆遷貨幣補償辦法,廣元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廣元市農村房子拆遷補償標準,廣元市農村房子拆遷補償標準文件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喻靈若
內容審核:羅思章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