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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動遷安置房的分類有哪些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浦江兩岸進行的世博動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二、購置注意
購置拆遷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質,一般來說對已經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詢其“五證”,或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產權資料等。不同類型的拆遷安置房,交易雙方承擔的交易風險有所不同。
第一類動拆遷安置房,由于交易時間長,受市場因素的影響,往往買家需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房價上漲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
如果是購買還沒定位的安置房風險就更大,買賣雙方雖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無法確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體結構、朝向、小區環境等,辦理過戶等手續時間也會更長。因此在購買此類房產時,簽訂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買賣合同就顯得至關重要。
是現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優越,小區配套較完善;戶型適中,以小兩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為主,即建筑面積120平方米以內的戶型占絕大多數,而且大部分為多層建筑;政府統建的房屋質量較為穩定;安置房依托地理優勢和小區配套優勢,升值比率與經濟增長周期吻合,升幅較快,并且價格一般是相對比較低的。
一、成都溫江安置房具有什么優勢
成都溫江安置房的優勢是,一般來說安置房都是現房,一些城市早期的安置房靠近原來開發多大地方,有些的地理位置優越,住進去的人比較多,配套較完善,能很快形成一個比較成熟的小區;安置房戶型適中,以小兩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為主。
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隨著城市建設發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盡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戶的需求已迫在眉睫。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安置房分類: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浦江兩岸進行的世博會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
二、交易權屬動遷安置房和商品房
動遷房:即安置房,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從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商品房:是由開發商建設可以銷售的房屋,能辦產權證和國土證,可以在市場進行交易且自定價格出售的產權房。
(一)動遷房與商品房的區別
1、房屋質量有差異
動遷房的建設利潤一般都會被牢牢限制住的,因此建筑商在僅有的資金范圍內會偷工減料以賺取最大的利潤。所以,動遷房的質量一般較差。
商品房較于動遷房來說,雖然也存在偷工減料的的行為,但是畢竟是直接銷售給購房者的,相對來說質量會好些。
此外,動遷房與商品房在綠化率、容積率、公攤面積上也是有所差異的,至于究竟孰好孰差,還得看具體項目。
2、結構設計要求不同
動遷房在小區規劃、建筑設計上一般是按照要求的最低配置來建設,只要不違反規范就行,所以槽點比比皆是。
商品房則會在小區規劃、建筑設計上會多花點心思,畢竟開發商在前期要考慮到項目賣點,具體和開發商對該小區的定位有關。
3、房屋價格相差較大
動遷房享受國家政策的優惠,不含土地轉讓金,價格相對低廉。且房屋的購買基礎是拆遷單位和被拆遷人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房價在協議中進行約定。
商品房的購買基礎是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價在合同中進行約定,完全市場價。
4、交易時間有3年之差
動遷房一般都會有交易時間的限制,《上海市動遷安置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動遷房取得產證房取得產證后3年內不得轉讓(指買賣、贈與或者其他方式等發生的產權過戶)、抵押。
商品房在交易時間上是沒有限制的,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可在銀行做抵押進行貸款。
一、貨幣補償金額包括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位補償價。二、產權調換,被拆遷人的安置面積核定標準:被拆除房屋的批準建筑面積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間的,按批準的建筑面積核定;超過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戶,按2人核定;已婚并達到法定育齡夫婦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遷人在同一拆遷范圍內有多處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應合并計算房屋建筑面積。三、農民自建實行農民自建,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村鎮規劃,并按相關規定進行建設。
相城區拆遷政策與安置標準解析
相城區作為蘇州市的一個重要區域,擁有自己獨特的拆遷政策與安置標準。根據相關規定,拆遷安置標準主要包括被征收人的房屋補償、貨幣補償、安置房分配等方面。在房屋補償方面,根據房屋的性質、面積等因素,被征收人可以獲得相應的補償款項。貨幣補償則是根據被征收人的房屋評估價值來確定補償金額。至于安置房分配,被征收人可以選擇接受政府提供的安置房,也可以選擇以貨幣形式進行補償。總體而言,相城區的拆遷政策與安置標準旨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確保他們能夠順利過渡到新的生活環境。
相城區的拆遷政策與安置標準旨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確保他們能夠順利過渡到新的生活環境。根據相關規定,被征收人可以獲得房屋補償、貨幣補償和安置房分配等方面的支持。房屋補償根據房屋的性質和面積等因素確定,貨幣補償則根據房屋評估價值來確定補償金額。被征收人可以選擇接受政府提供的安置房,也可以選擇以貨幣形式進行補償。這些政策旨在確保被拆遷人能夠在過渡期內得到適當的補償和安置,以便順利開始新的生活。
一、征地拆遷給的房子是永久性嗎?
是永久性,拆遷安置房是個人房產,可以辦理房產證。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征地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流程有哪些?
1、公布安置戶騰空交房時間順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號及特殊困難戶安置對象;
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時間、地點;
3、發放分配安置房選號通知單;
4、由拆遷戶憑通知單選擇安置房號,由工作小組組長填寫安置房分配證明,組長簽字確認,由開發區管委會分管負責人審核簽字;
5、拆遷戶憑安置房分配證明到開發區征遷辦辦理結算手續,征遷辦出具銀行繳款單,拆遷戶到指定銀行交購房款;
6、拆遷戶憑銀行繳款憑證到財政局確認交清房款后開具收款收據;
7、拆遷戶憑安置房分配證明及財政局開具的能證明交清房款的收款收據到拆遷辦開具交房通知單;
8、拆遷戶憑安置房分配證明和交房通知單到小區物業公司領取安置房鑰匙。
三、征地拆遷貨幣補償方式有哪些?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四)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四、拆遷安置協議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金額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積、標準和地點;
3、產權調換房屋的差價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5、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費發放標準和支付方式;
6、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的方式;
7、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五、拆遷安置協議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六、拆遷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的流程有哪些?
1、申請人需要收集房屋相關材料,如房屋權屬證明、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房屋完稅證明、登記申請書等。
2、申請人向房屋所在地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交申請材料,申請產權登記。
3、不動產登記機構對申請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自申請之日起30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
實際上征地拆遷給的房子是永久性嗎這個問題這是很好理解的,征地主管部門制定的拆遷補償政策對于被拆遷人來講必須是公平,合理的,拆遷個人房產后不可能提供臨時性的安置房。看完上文內容后,還有其他想要咨詢的問題,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會有專業律師在線為您解答。
一、蘇州買拆遷安置房注意事項有哪些
購買拆遷安置房,手續與普通商品房是一樣的。但是如果你想購買拆遷安置房,較好等賣主有了房產證后再進行交易。
購房者在購買拆遷安置房時,要對轉讓方(個人)有一定的了解,安置期房交易時,需要注意該安置房是否享受政府有關補貼以及相關的限制,還是純屬市場行為,必須調查清楚。其次,要查看賣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在轉讓時,要求對方把安置房及該房的產權證明單證件給你。
同時,在交易時與賣方簽訂拆遷安置房購買合同中要明確約定雙方辦理產權過戶的時間、違約責任的處理辦法等等,以便對方違約時可退房,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蘇州拆遷安置房購買合同范本怎么寫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拆遷安置房屋座落在,安置房屋面積為平方米,房屋用途為住宅。裝修情況:
第二條:本協議中所述房屋為甲方拆遷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財產。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三條:上述房產的交易房屋面積和價格:
買賣房屋面積為平方米,按元/每平方米計價,共計人民幣元整(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但由于房產證尚在辦理中,如實際安置房屋不足或超過平方米,按實際面積元/平方米計算總房款,多還少補。
第四條:付款時間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付款人民幣元整交付甲方,其中定金元整在年月日已支付,余款元整在簽訂協議六年內支付,即余額必須在2017年月日前付清。甲方的銀行帳戶:開戶行:戶名:賬號:乙方可現金支付給甲方也可將購房款存入甲方上述的帳戶。
第五條:房屋交付
房屋竣工后三日內甲方將約定買賣的房屋及其附帶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由乙方所有。
第六條:關于產權登記及過戶的約定:
對本房屋以后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以下約定進行。
第七條:本協議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定本協議,簽定本協議后,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通過法律方式解決糾紛。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協商解決,與本協議同具法律效力。
三、蘇州拆遷安置房能買嗎
目前蘇州的銀行絕大部分不接受動遷安置房的貸款的,因為其中產權問題比較復雜。
個人建議對動遷安置房的購買持極度謹慎態度。你看到房產證上的名字并不代表該房產就只屬于他們的,你需要去房管局調檔查詢的。查了你就發現你要順利過戶到你名下是件很困難的事情了。
舉個例子,我有一個客戶A,他是馬浜的房子,房產證上的名字只有A和B(B系A妻子),但經過房管局調檔查詢,該房產的實際所有者包括A,B,C(A的父親),D(A的母親),E(A的小孩),但C,D已死亡,且C,D又另有子女F,G;E未成年。這樣的情況下,實際房產所有者為A,B,E,F夫婦,G夫婦。但是在現實中A一直認為既然房產證上的名字只有A和B,房產就是只屬于他的,這樣產權糾紛就產生了。然后如果你當時和A簽訂了買賣合同,那么受損失的必然是你。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埔江兩岸進行的世博動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相關知識:哪些人可以獲得安置房
安置房是給特定人群的。以下兩種人可以獲得安置房:
1、農民。由于開發項目而被拆遷或征地的農民,可以根據拆遷或征地單位與村集體、當地政府一起制定的政策來購買安置房;
2、舊城改造。以前的老城區、老住宅區,由于項目開發被拆遷的,那些居民可以獲得安置房。
除此之外,正常來說,一般的人,特別是城市居民,很難購買安置房。至于政策和條件,那要看建設安置房的單位和當地政府的規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采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不同意拆遷,或者不在拆遷協議上簽字是不能阻止拆遷的。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所以被拆遷人如果堅持不同意拆遷的話,政府行政部門會作出征收補償公告,下一步就可以對相關房屋進行強拆處理,這種方法是不可以阻止拆遷的。
一、拆遷時被拆遷人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1、充分了解拆遷房屋周邊房價。
每個地方的拆遷補償標準都是不一樣的,在拆遷之前,就可以對周邊的房地產市場進行了解,可以到當地的房地產售樓部進行咨詢,有條件的也可以請專業的律師對房產的價值進行評估,這樣在拆遷時,做到心中有數,可以避免報價過低而得不到滿意的補償的情況。
2、被拆遷人應當在拿到拆遷補償后進行拆除房屋。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對于拆遷的情況應當按照先賠償后拆遷的政策來執行,被拆遷人沒有拿到拆遷補償的情況下,是可以拒絕拆遷部門對房屋進行拆除的。
3、避免發生強制拆遷事件。
被拆遷人遇到拆遷時,可能不因本人的意愿而改變,被拆遷人應當以爭取最大的補償利益為主,避免發生正面沖突。在國家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情況下,也出臺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等法律規定對強制拆遷行為進行了規定。
二、買拆遷安置房有什么風險
沒有產權證的拆遷安置房,或者有產權證但5年內限制轉讓的拆遷安置房,從簽訂合同到將來辦理產權轉移的時間漫長,不確定因素多,會出現如下一些風險:
1、家庭成員內部可能對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有異議,萬一協商不成,可能起訴到法院解決,最終確定的合法權益人是誰還無法確定。
2、無產權的拆遷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證。
3、因交易時間漫長,房價變動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為謀取更大利益,將房屋房價賣給他人,并在可以過戶交易時先行過戶給他人,那么購買方就很難實現購房,只能主張債權。
4、在購買方等待過戶的漫長時間內,有可能發生因出售方自身債務糾紛,導致房屋被債權人申請法院查封。
目前蘇州的銀行絕大部分不接受動遷安置房的貸款的,因為其中產權問題比較復雜。
個人建議對動遷安置房的購買持極度謹慎態度。你看到房產證上的名字并不代表該房產就只屬于他們的,你需要去房管局調檔查詢的。查了你就發現你要順利過戶到你名下是件很困難的事情了。
舉個例子,我有一個客戶
A,他是馬浜的房子,房產證上的名字只有A和B(B系A妻子),但經過房管局調檔查詢,該房產的實際所有者包括
A,
B,C(A的父親),D(A的母親),E(A的小孩),但
C,D已死亡,且
C,D又另有子女
F,G;E未成年。這樣的情況下,實際房產所有者為
A,
B,
E,F夫婦,G夫婦。但是在現實中A一直認為既然房產證上的名字只有A和
B,房產就是只屬于他的,這樣產權糾紛就產生了。然后如果你當時和A簽訂了買賣合同,那么受損失的必然是你。
通過學校了為大家帶來的這篇文章,我們了解清楚了蘇州買拆遷安置房注意事項有哪些。在購買房屋的時候,我們應該注意清楚房屋的相應價值以及雙方辦理產權過戶的約定,以上就是為大家總結,非常感謝您的閱讀。
核心內容:拆遷安置房買賣會引起什么糾紛?大量的拆遷安置房進入房產買賣市場會引起什么后果?對于拆遷安置房買賣糾紛有什么解決辦法?下面,房地產小編通過蘇州工業園區拆遷安置房的問題為大家解答上述問題。
隨著蘇州工業園區經濟的快速發展,拆遷工作力度的加大,政府在園區建造了相當數量的拆遷安置房。在近兩年蘇州商品房價格節節攀升的帶動下,在園區的大量拆遷安置房也開始流入二手市場。這些產權手續不齊全,買賣程序不正規的二手房源,成為房地產市場上引發矛盾和糾紛的新因素。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自4月至8月共受理各類民事案件400多件,其中因拆遷安置房買賣引起的糾紛達40多件,占受理民事案件總數的10%。
園區拆遷安置房買賣糾紛發生的原因很復雜,主要有以下幾類:
拆遷安置房大量涌入園區房屋買賣市場,對園區二手房源形成沖擊。由于拆遷安置房價格較低,與園區開發的商品房有較大的價格優勢,形成了園區房屋買賣的另一種競爭。眾多的房源使買房者難以辨認,一些兩證手續不全,產權不明,甚至虛假房源信息成為房屋買賣糾紛隱患。
拆遷安置房往往通過一些資質較差的房屋中介公司推向市場,造成買賣糾紛的發生。有的被拆遷戶通過報紙、網絡以個人名義對外買賣拆遷安置房,許多購房者為了省去房屋買賣中介費用,常常冒險進行此類房屋買賣,在沒有相關房產中介機構的參與下,發生糾紛的可能性進一步加大。
隨著園區房價的節節攀升,拆遷安置房的價值也水漲船高,房屋買賣從雙方達成意向、簽訂合同、交付房屋到合同履行完畢需要一定的時間,如果產權、兩證不全的房屋買賣需要的時間可能更長。而這段時間內房屋的價格也漲了幾成,甚至翻番。在巨大的利益驅使下,賣房者違約,一房多賣,甚至賣而不給,買房者既付出了精力,花費了金錢,最終也得不到房屋,無奈只能訴諸于法院。
目前,園區法院受理拆遷安置房買賣糾紛案件的特點漸漸明朗:
一、是部分轉讓人不同意按合同履行合同。
二、是不講誠信,任意毀約引起糾紛。三是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大多是在簽訂拆遷安置協議,但尚未交付的情況下轉讓買賣的。
辦案法官結合實際,對于預防拆遷安置房買賣糾紛,提出這樣的建議:
一、規范拆遷安置協議。拆遷時對于被安置人應當在協議書上明確,在產權登記時對于共有人應當一并登記在產權證上。以便買受人在買房時能及時發現拆遷安置協議或產權證上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存在,也可要求其他共有人一并作為出讓人在合同上簽字,以避免出讓人有借口毀約,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二、明確房屋所有人。對于共有財產在處分時法律有明確規定,一方不得擅自代表對方作出處分。對于共有人之一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除非其他共有人事后追認或擅自處分人事后取得該財產的全部所有權,否則該合同應為無效合同。買受人在訂立買賣合同時一定要搞清房屋的實際所有人,并要求有其他共有人在房屋買賣合同上簽字或出具同意出讓房屋的書面證據。
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確認合同效力。法院在處理該類案件時,對于合同的效力只能按照法律的規定認定。對于有效合同,堅決維護其效力;對于無效合同,根據法律規定讓過錯方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對于買受人的損失予以一定程度的彌補。而對于買受人善意、有償并已取得該財產所有權的,則依法保護善意買受人的利益,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人進行賠償。但對此類買受人的保護,必須是實際已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權,即已辦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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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因我國城市經濟的飛速發展及農村人口的城鎮化導致城市房價飛速攀升,為了解決日益增加的城市人口居住生活問題,各地不得不大量的征地建房來緩解城市住房壓力,而不同類型房源也是各有優劣,今天我們就來看一下征地拆遷安置房的優勢與劣勢。
一、征地拆遷安置房的優勢
1、價格優勢
一般的征地拆遷安置房都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因此便宜實惠,受到不少市民的青睞。
2、房型優勢
一般的征地拆遷安置房均是現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優越,小區配套較完善且戶型適中,以小兩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為主,即建筑面積120平方米以內的戶型占絕大多數,而且大部分為多層建筑。因此安置房依托地理優勢和小區配套優勢,升值比率與經濟增長周期吻合,升幅較快。
3、房屋質量
征地拆遷安置房一般都是政府統建的所以房屋質量較為穩定。
二、征地拆遷安置房的劣勢
1、交易時間的限制
征地拆遷安置房雖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一定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很多城市均有規定征地拆遷安置房自取得產權之日起五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2、房屋所有權的限制
征地拆遷安置房很多不是完全產權,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卻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也就是沒有繳納出讓金。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時,可能會被要求補繳土地出讓金。
3、容易受到當地政策的約束
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且拆遷安置房買賣大多不能一次性將一切手續辦理完畢,其后續手續通常要出售方配合辦理,這就為糾紛的產生留下了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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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法院網-蘇州拆遷安置房有哪些小區,蘇州拆遷安置房有哪些小區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