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絕戶土地這樣處理,死絕戶的土地有以下的兩種處理方法:1、承包方成員全部死亡,即死亡絕戶,承包合同因為一方體消滅而終止,發包方有權將土地收回;2、農村土地是集體的,如果死絕了,沒有后人,那么該土地就會收歸集體了,也就是收到村里做機動地,村
死絕戶的土地有以下的兩種處理方法:
1、承包方成員全部死亡,即死亡絕戶,承包合同因為一方體消滅而終止,發包方有權將土地收回;
2、農村土地是集體的,如果死絕了,沒有后人,那么該土地就會收歸集體了,也就是收到村里做機動地,村里根據政策可以向外承包,承包費歸村里,用于日常支出。
土地分配使用管理制度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和市財政局關于轉發《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為了積極推進本區土地出讓工作,加快土地出讓資金的周轉結算,現對區級土地出讓收入分配使用規定如下:
一、土地出讓收入解繳入庫
(一)區房地部門根據土地出讓合同和劃撥用地批準文件,開具繳款通知書,并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填寫市財政局繳款書,由國有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根據繳款通知書及繳款書依法繳納土地出讓收入。國有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應按照繳款通知書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應繳地方國庫的土地出讓收入,就地及時足額繳入地方國庫。
(二)從年1月1日起,土地出讓收入按以下規定解繳入庫:招拍掛和協議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按總成交款的85%繳入區級國庫,15%繳入市級國庫(市、區共同投資儲備項目除外);存量地塊增值收入補繳的土地價款等純收益,按五五比例分別進市區兩級國庫;劃撥用地用于支付的各項補償的土地收入,100%繳入區級國庫(具體項目按市有關規定)。
(三)土地受讓人結清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后,憑繳款書收據聯向房地部門辦理土地出讓相關手續。對未按照繳款通知書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土地出讓收入,并且未提供有效繳款憑證的,房地部門不予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四)房地部門與原受讓人簽訂土地補充合同或解除土地出讓合同,需要退款的,由原受讓人向原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房地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房地部門按規定程序審核后,開具土地出讓收入退款單,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土地出讓收入退庫申請,財政部門征詢上一級(或下一級)財政部門意見后,審核辦理退庫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條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死絕戶的土地有以下的兩種處理方法:
1、承包方成員全部死亡,即死亡絕戶,承包合同因為一方體消滅而終止,發包方有權將土地收回;
2、農村土地是集體的,如果死絕了,沒有后人,那么該土地就會收歸集體了,也就是收到村里做機動地,村里根據政策可以向外承包,承包費歸村里,用于日常支出。
土地分配使用管理制度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和市財政局關于轉發《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為了積極推進本區土地出讓工作,加快土地出讓資金的周轉結算,現對區級土地出讓收入分配使用規定如下:
一、土地出讓收入解繳入庫
(一)區房地部門根據土地出讓合同和劃撥用地批準文件,開具繳款通知書,并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填寫市財政局繳款書,由國有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根據繳款通知書及繳款書依法繳納土地出讓收入。國有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應按照繳款通知書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應繳地方國庫的土地出讓收入,就地及時足額繳入地方國庫。
(二)從年1月1日起,土地出讓收入按以下規定解繳入庫:招拍掛和協議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按總成交款的85%繳入區級國庫,15%繳入市級國庫(市、區共同投資儲備項目除外);存量地塊增值收入補繳的土地價款等純收益,按五五比例分別進市區兩級國庫;劃撥用地用于支付的各項補償的土地收入,100%繳入區級國庫(具體項目按市有關規定)。
(三)土地受讓人結清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后,憑繳款書收據聯向房地部門辦理土地出讓相關手續。對未按照繳款通知書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土地出讓收入,并且未提供有效繳款憑證的,房地部門不予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四)房地部門與原受讓人簽訂土地補充合同或解除土地出讓合同,需要退款的,由原受讓人向原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房地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房地部門按規定程序審核后,開具土地出讓收入退款單,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土地出讓收入退庫申請,財政部門征詢上一級(或下一級)財政部門意見后,審核辦理退庫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條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法律分析:死絕戶的土地有以下的兩種處理方法:1、承包方成員全部死亡,即死亡絕戶,承包合同因為一方體消滅而終止,發包方有權將土地收回;2、農村土地是集體的,如果死絕了,沒有后人,那么該土地就會收歸集體了,也就是收到村里做機動地,村里根據政策可以向外承包,承包費歸村里,用于日常支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條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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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張曙光教授
來源:中國法院網-死亡絕戶土地這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