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擴建共約287畝贛州擬征收這里的集體土地,水庫擴建!共約287畝!贛州擬征收這里的集體土地合法嗎?, 上猶縣人民政府關于上猶縣梅嶺水庫擴建工程建設項目土地征收預公告 贛州頭條 & x2;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
上猶縣人民政府關于上猶縣梅嶺水庫擴建工程建設項目土地征收預公告
#贛州頭條#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辦法》等規定,經上猶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擬征收上猶縣梅嶺水庫擴建工程建設工程項目范圍內的集體土地。具體事項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范圍
(一)所在圖幅:涉及G50G051008幅圖。
(二)涉及油石鄉梅嶺村排上、陳屋組等2個村民小組,征收范圍詳見擬征收土地范圍紅線圖(最終以土地現狀調查確認結果為準)。
(三)土地面積:共約287畝。
二、征收用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擬征收土地目的為: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政府組織實施的水利項目,即用于梅嶺水庫擴建工程建設。
?三、土地現狀調查工作安排
在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8日,上猶縣人民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對擬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地上青苗、樹木、農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著物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進行現場調查,集體經濟組織應組織相關權利人配合調查,調查結果由參與各方簽字確認。同時對擬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等參保情況開展調查。
不能參加土地現狀調查的,應當書面委托他人參加。不能參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場參加調查又不簽字確認的,由上猶縣人民政府申請公證機構對調查行為以及調查結果進行證據保全。
四、有關要求
(一)擬征地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或者相關權利人應當根據調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確認等工作。
(二)自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搶建,包括新建、改建、擴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構筑物,種樹、種草或者種植其他作物等;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五、公告期限
預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8日(預公告時間不少于十個工作日)
預公告同時在上猶縣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告,網址:http://www.shangyou.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上猶縣梅嶺水庫擴建工程建設項目擬征收土地范圍紅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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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李站波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水庫擴建共約287畝贛州擬征收這里的集體土地,,水庫擴建!共約287畝!贛州擬征收這里的集體土地合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