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浙江省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寧波市奉化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起草背景和制定依據,解讀:《浙江省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寧波市奉化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起草背景和制定依據 一、起草背景 根據2020年1月1日起實
一、起草背景
根據2020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制定區片綜合地價(征地拆遷補償標準)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2020年4月2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調整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征地拆遷補償標準)最低保護標準的通知》(浙政發〔2020〕8號),要求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科學測算、合理確定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征地拆遷補償標準)。故為完善征地補償標準,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我區結合自身實際,制定本通知。
二、制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訂版);
2.《浙江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辦法》(省政府第264號令);
3.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征地拆遷補償標準)最低保護標準的通知》(浙政發〔2020〕8號);
4.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快制定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19〕53號);
5.《浙江省寧波市奉化區奉化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完善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奉政發〔2014〕174號);
6.《浙江省寧波市奉化區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政府關于同意重新公布征地補償標準的批復》(奉政發〔2017〕301號);
7.浙江省寧波市奉化區奉化市國土資源局關于要求下發《浙江省寧波市奉化區奉化市花木遷移費用補償標準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奉土資〔2012〕76號)。
三、主要內容
1.調整征地補償標準。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各區片征收耕地、園地、其他農用地、建設用地的區片綜合地價(征地拆遷補償標準)為:一級區片72000元/畝,二級區片66000元/畝,三級區片60000元/畝。征收林地、未利用地按耕地標準的60%補償。安置補助費全區統一為43200元/畝。
2.調整征地區片劃分。根據區域位置、土地利用現狀、土地供求關系、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原征地補償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全區征地區片級別仍劃分為三級,其中一級區片134個行政村,包括:錦屏街道、岳林街道、方橋街道所有行政村,江口街道、蕭王廟街道、尚田街道和溪口鎮的部分行政村;二級區片60個行政村,包括江口街道、西塢街道、蕭王廟街道、尚田街道、莼湖街道和溪口鎮的部分行政村;三級區片163個行政村,包括:裘村鎮、松岙鎮、大堰鎮所有行政村;西塢街道、尚田街道、莼湖街道和溪口鎮的部分行政村。一至三級區片劃分(詳見附件1)。
3.文件施行日期。浙江省寧波市奉化區區片綜合地價(征地拆遷補償標準)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但2020年1月1日前征地方案已依法獲得批準,且在《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最低保護標準的通知》〔2020〕8號文件發布之日前,區政府已經制定并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仍按原批準并公告的標準執行;未制定且未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按照新的補償標準執行。
●《寧波市奉化區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實施辦法》自2021年8月12日起施行: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解讀:《浙江省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寧波市奉化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起草背景和制定依據: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寧波市奉化區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實施辦法》自2021年8月12日起施行:今日土地拆遷,征收政策轉載
內容審核:李軒教授
來源:頭條-解讀:《浙江省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寧波市奉化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起草背景和制定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