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適用的土地、財稅政策,城中村改造適用的土地、財稅政策主要包括土地補償政策和房屋征收與補償政策。一、土地補償政策城中村改造涉及土地補償時,通常采取以下方式:產權置換:這是直接補給同等價值的房產的一種方式。產權置換又可分為回遷安置和異
城中村改造適用的土地、財稅政策主要包括土地補償政策和房屋征收與補償政策。
一、土地補償政策
城中村改造涉及土地補償時,通常采取以下方式:
產權置換:這是直接補給同等價值的房產的一種方式。產權置換又可分為回遷安置和異地安置。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在拆房重建后,讓拆遷戶回遷進行安置,通過置換產權比例進行拆遷補償。異地安置則是由于開發商項目不涉及住宅或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回遷安置,只能在其他地方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盡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
貨幣補償:這種方式是根據被征土地和房產的估值補償相應的現金。貨幣補償的金額由專業的評估機構按照不同的法定依據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這些法定評估依據包括市場評估價、商品房交易均價和重置價。
產權置換與貨幣補償相結合:在某些情況下,拆遷戶可以選擇既獲得一部分貨幣補償,又獲得一定的房屋產權。這種方式結合了前兩種補償方式的優點,更加靈活多樣。
二、房屋征收與補償政策
城中村改造還涉及房屋征收與補償,相關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補償內容: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和臨時安置的補償,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此外,政府還應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額外的補助和獎勵。
補償標準: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這個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如果對評估結果有異議,可以向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甚至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補償方式選擇: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如果選擇房屋產權調換,政府應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房屋價值的差價。如果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政府應提供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的房屋。
綜上所述,城中村改造適用的土地、財稅政策涉及土地補償和房屋征收與補償兩個方面,具體補償方式、標準和內容都有明確的法律法規依據。在實施改造過程中,應嚴格按照相關政策執行,確保被改造對象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城中村改造政策是:打破行政區劃藩籬,實現多種安置并行;拓寬融資渠道,加大監管扶持力度;村民有序參與建設,實現多方互惠共贏;大力加強教育引導,確保真正融入城市。城中村改造補償包括完整的土地使用權補償和部分房屋產權補償,臨時安置費一般按15元每平方米計算、搬遷費一般按10元每平方米計算。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不可以。
1、《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取得的商品房土地位于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應繳納土地使用稅。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集體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56號)規定,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內實際使用應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但未辦理土地使用權流轉手續的,由實際使用集體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3、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8]131號)精神,推進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2009年12月2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5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推進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建保[2009]295號)。為落實指導意見精神,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42號)。根據該文件規定,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建設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而所謂"城中村",是指在城市總體規劃范圍內,使用集體建設用地,并以農村集體經濟(村民委員會)為組織形式的農民聚居村落。"城中村"和棚戶區不同,二者主要有三方面區別:
(1)土地性質不同。"城中村"的土地是集體建設用地,而棚戶區是指國有土地上集中連片建設土地。
(2)房屋結構不同。"城中村"是以農村集體經濟(村民委員會)為組織形式的農民聚居村落,房屋結構完好,功能健全;而棚戶區內簡易結構房屋較多、建筑密度較大、房屋使用年限較長、使用功能不全、基礎設施簡陋。
(3)批準立項單位不同。當地的“城中村”改造是區政府提出意見,市政府批準的建設項目;而棚戶區改造是指列入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規劃的建設項目。所以,“城中村”改造項目不能參照棚戶區改造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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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趙明媛律師
來源:頭條-城中村改造適用的土地、財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