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頂廣告牌收益歸誰,法律分析:樓頂廣告牌收益歸小區全體業主與開發商按約定比例所有,業主在購買房屋時,在其購房價款中已包括公共建筑的分攤價款,那么購房人應是公共建筑的產權共有人,開發商在樓頂上搭建廣告牌,開發商或者物管就需要征求全體同意后才可
法律分析:樓頂廣告牌收益歸小區全體業主與開發商按約定比例所有,業主在購買房屋時,在其購房價款中已包括公共建筑的分攤價款,那么購房人應是公共建筑的產權共有人,開發商在樓頂上搭建廣告牌,開發商或者物管就需要征求全體同意后才可以進行。經營所得利益,應與全體業主按約定的比例分成。
一、房子爛尾了業主怎么辦
房子爛尾了業主的處理方式如下:
1、拍賣,如果開發商資不抵債并宣布破產,房子已經存在爛尾的危機了,那么開發商的財務就會被法院拍賣,而根據破產法償債先后的規定,購房者比債主更容易等到一些房產企業的補償款的;
2、賠償,遇到房地產項目爛尾的時候,業主一定要齊心一致,去法院起訴開發商,這樣才能獲得賠償。如果業主不齊心,法院也沒辦法處理,可能就得不到賠償;
3、籌資,如果購買的房子只是有可能爛尾,可以給開發商多一點時間,讓其自行籌資復工,工程完結之后,可降低購房者的損失;
4、尋求政府幫助,市、區政府找融資平臺解封重新抵押復工。當地政府會根據不同的情況采用不同的方法進行干涉處理。如果是開發商缺資金,那么政府會期限該企業籌集基金或者是引入合伙人。如果是違法違規的,那么政府會要求其在制定的時間內進行整改;
5、如果是因為開發商的資金出現了意外,可以互相進行協商了解開發商的情況;
6、如果開發商破產導致建筑未完工,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開發商違約;
7、可以退房,但需要跟開發商雙方商量以后才可以申請退房,雙方可以達成協議辦理退房手續。
一、買房怎么避免爛尾樓
1、綜合考察開發商實力:
開發商的開發資質等級是從注冊資金、開發資歷等綜合來評判的。資質等級分為四個等級,一級為最高,四級為最低,如果開發商的資質是一級和二級,說明開發商的實力還是比較強的,選擇這樣的開發商,樓盤出現爛尾的幾率是最低的;
2、考察開發商的信譽:
那么有些本土的的開發商,實力差一點,開發資質等級可能是三級或四級,那么是不是就一定不能買呢?也不一定!特別是地級市和縣城這種地方,多數的開發商都是本土開發商,如果不買他們的,那么買房的選擇余地就很小了。首先看開發商口碑。本土的開發商在當地應該有一定影響力,親朋好友對其有什么印象和看法,通過這個大概會有一點了解。另外就是了解開發商既往開發過的樓盤,向已經入住的業主了解開發商在工程質量、物業管理、是否按期交房等方面;
3、了解項目樓盤的手續:
可以合法出售的房子,其項目應該“五證”齊全。“五證”包括《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購買“五證”齊全的房子,不但有利于避免爛尾樓,而且對于后期辦理產權證也是有利的。如果“五證”不齊全,意味著房屋手續不全,那么辦理產權證也就不會順利,甚至會拖上許久;
4、把握合適的購房時機:
據統計,房屋主體工程已經完成2/3的時候,出現爛尾的幾率可一般較低。有些買房朋友,受到內部認購、單位團購的低價誘惑,在項目工程還沒有打地基就倉促交錢。殊不知,沒有動工意味著手續沒到位,規劃能否通過還是個未知數。特別是城中村改造的項目,無法料到的風險則更多;
二、爛尾樓業主退房的補償方式如下:
1、雙方有在合同里約定了違約金,那么開發商須按約定賠償;
2、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購房者可直接要求開發商退還自己所付款項及相應利息,但通過按揭貸款、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情況則要相對復雜些。
三、房子爛尾業主退房流程如下:
1、購房人通過掛號信、傳真或電話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
2、督促開發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內負責辦理購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終止合同全部手續;
3、督促開發商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購房人;
4、辦理停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銀行還款的手續。
總之,如果只是開發商資金斷裂,給開發商一點時間,開發商如果能在短時間內籌措到資金,完成后續工程。如果開發商破產樓房爛尾,不可將房子退給開發商。因為退房以后,購房者只能拿到收據或欠條。購房者和開發商之間的關系,將由買賣關系變為債權債務關系。債權債務關系在之后法院的拍賣破產償債先后里,優先級別低于消費者關系。
二、逾期交房的怎樣救濟
逾期交房的救濟如下:
一、按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每超過一天,由開發商按購房人已交付房價款總數的一定比例支付違約金;
二、按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開發商根本違約的,購房人可以解除購房合同,開發商退還購房人已交付的全部房款及利息,按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數額支付違約金。
三、房地產企業開發的公共配套設施應如何處理
房地產企業開發的公共配套設施的處理如下:被列入小區公攤面積范圍的公共配套設施,其所有權歸全體業主共有;房屋買賣合同中已約定公共配套設施產權歸屬的或者屬于國家及地方規定開發商應配套修建并明確其產權歸屬的,按約定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條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第二百七十三條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
業主轉讓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并轉讓。
一、樓頂廣告牌的設置權歸誰所有?
樓頂廣告牌的設置權歸誰主要應看樓頂的所有權歸誰所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中就有關于外墻面及樓頂使用權的約定,不同的約定內容,有不同的法律后果。具體分兩種情況:第一,如果購房者和開發商約定屋面和外墻面使用權歸全體業主共有,那么開發商要想在屋頂或其他的外墻面安裝廣告牌就必須要經過全體業主及與業主委員會同意。第二,如果購房者和開發商約定屋面和外墻面使用權歸開發商所有,開發商安裝廣告牌就不需要經過業主及業主委員會同意。
不管是上述哪種情況,物業管理公司都對樓頂及外墻面不享有所有權,沒有權利擅自允許他人進行利用。
二、樓頂廣告牌的設置收益權歸誰所有?
1、約定歸全體業主所有的情況
如果購房者和開發商約定屋面和外墻面使用權歸全體業主共有,那么開發商要想在屋頂或其他的外墻面安裝廣告牌就必須要通過業主委員會同意,安裝廣告牌必須不能影響業主的正常生活,并且所收取的廣告費的主要部分歸業主委員會所有,由業主委員會統一保管、使用,開發商只能收取小部分的管理費。但如果開發商是為本小區做宣傳使用的廣告牌,只能征得業主委員會同意,并不能影響業主的正常生活,這種情況下是不需要向業主委員會交廣告費的,因為該廣告的受益者是業主和開發商雙方。
2、約定歸開發商所有的情況
如果購房者和開發商約定屋面和外墻面使用權歸于開發商所有,開發商安裝廣告牌就不需要經過業主委員會同意,只要做到不影響全體業主的正常生活,廣告的內容不會降低小區的整體形象,開發商就可以安裝廣告牌,并且所收取的廣告費全部屬于開發商所有。
3、雙方沒有約定的情況
如果雙方對樓宇的屋面使用權、外墻面使用權歸誰享有沒有約定,針對這種情況如何處理目前并沒有明確規定,不能當然的認為歸開發商或物業管理公司享有。
從法律角度分析,業主在購買房屋時,在其購房價款中已經包含了公共建筑的分攤價款,那么購房人應是公共建筑的產權共有人。樓房的屋頂作為該樓房的公共建筑部分,其產權應當屬于該樓房的各產權人。那么開發商在樓頂上搭建廣告牌,或在一些建筑的外墻墻體上涂刷廣告語,都是對樓頂、毗鄰墻體等公共建筑的使用,開發商對此經營時,需要征得房屋所有共有人同意后才可以進行。并且對經營所得的收益,應與全體業主按約定的比例分成。
法律分析:樓頂廣告牌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業主對公共區域的廣告牌享有收益的權利,扣除廣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應歸屬業主。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條 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
業主轉讓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并轉讓。
第二百八十二條 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屬于業主共有。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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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有權強制拆除廣告牌嗎,張貼小廣告城管怎么處罰: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馮興元教授
來源:中國法院網-樓頂廣告牌收益歸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