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2019拆遷補償,南昌學區房政策,法律分析:如果學校接納能力有限,那么將設定順序接收學生。其中對于有住宅的房屋權證的,且房屋位于所在學區的,將優先辦理入學工作。而在這個次序后,政策明確,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戶口在學區范圍內,且戶主為其父或
法律分析:如果學校接納能力有限,那么將設定順序接收學生。其中對于有住宅的房屋權證的,且房屋位于所在學區的,將優先辦理入學工作。而在這個次序后,政策明確,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戶口在學區范圍內,且戶主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實際居住地(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父或母或小學畢業生本人、房屋權證性質為非住宅[公寓、商住樓],且該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在城區無其他權證性質為住宅的房產,落戶在該常住地址)在學區范圍內。這一點是具有很大的創新的,即允許非住宅類的物業也允許納入到學區范圍內。而在這個次序后,實際居住地為租賃房(憑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且屬于學區范圍內,則可以安排入學。類似層次實際上從居住類型、房屋類型等角度,對入學機會給予了排序。
法律依據:《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試行)》 為適應教育改革發展的新形勢和新任務,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完善義務教育治理體系,深入實施素質教育,促進教育公平,推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下簡稱學校)依法辦學、科學管理,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制定本標準。學校管理水平直接關系到學校的辦學質量。學校管理標準既應考慮辦學條件的改善,更要強調學校內涵的提升。本標準針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也是對學校和校長進行考評的重要依據。本標準的發布與實施,將推動學校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實現學校治理的法治化和規范化。
法律分析:
2021年5月12日,南昌教育局發布了《關于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相對于以往的政策,有7項變化。
變化一:公辦小學招生依據中,房產年限從3年逐步過渡到6年
2021年小學新生入學,一套城區房產在3年之內只作為一個家庭適齡兒童、少年招生依據;2022年小學新生入學,一套城區房產在4年之內只作為一個家庭適齡兒童、少年招生依據;2023年小學新生入學,一套城區房產在5年之內只作為一個家庭適齡兒童、少年招生依據;2024年及以后小學新生入學的一套城區房產,在6年之內只作為一個家庭適齡兒童、少年招生依據。
變化二:學區生源認定順序作了進一步完善
今年的招生意見中生源類別的認定,突出了“房產戶籍一致”的原則。一是原生源順序中第二類祖(或外祖)父母“房產戶籍不一致”的調整到第四類生源;二是在原生源順序中的第一類,同樣強化了“房產戶籍一致”,即: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戶口均要在學區范圍內,且戶主為其父或者其母,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父或母或小學畢業生本人、房屋權證性質為住宅,同時屬于學區范圍內。
變化三:南昌市第十九中學疊山路初中部從2021年秋季起停止招生
近年來,隨著老城區常住人口逐漸往新區遷移,導致諸如東湖區疊山路片區等老城區地段生源逐步萎縮,而環繞著疊山路片區周邊有豫章中學、八一學校初中部、十九中初中部、二十八中總校、三中民德路校區等5所學校,該片區學校密度高,教育質量好,但生源數量卻在逐年遞減,以至于以上5所學校均不同程度存在“吃不飽”的情況。而紅角洲片區隨著新樓盤的陸續交付,常住人口在逐年增長,生源數量也在逐年遞增,相比較于疊山路片區,紅角洲片區學校資源卻較為缺少,鑒于以上情況,為了整合教育資源,市教育局將十九中疊山路初中部,用三年時間逐步搬遷至紅角洲新校區,十九中紅角洲校區從今年秋季開始招收初一新生。因此,從2021年秋季起,十九中疊山路校區初一年級停止招生,其原有學區地段生源按照相對就近原則調整到周邊的豫章中學、八一中學初中部、三中民德路校區、二十八中總校等4所學校。
變化四:公辦學校小升初對口直升工作
2021年我市城區部分學校仍然實施小升初對口直升,從2022年起,我市小升初對口直升工作暫不實施。
變化五:民辦學校的直升以及搖號招生作了適當調整。
以往,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七年級(初中)招生可設置直升招生計劃和校外招生計劃,但今年對直升計劃數進行了要求,要求學校直升計劃數比例不得超過今年全校初中招生計劃總數的15%。同時明確學生在本校自起始年級入學且一直在本校在籍就讀的學生具備直升資格,中途轉入的學生不具備直升資格。有意愿直升人數超過直升招生計劃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并同步編班。從2022年起,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七年級(初中)直升招生暫不實施。為了規范民辦學校招生秩序,在原有招生錄取原則下,參與電腦隨機派位的學校,如果存在因學生放棄而產生空余學位的,該學校學位自動核減,直接減少招生計劃,不再安排補錄。
變化六:由“南昌城市大腦”手機應用程序實施信息采集、核驗信息以及自動生成學位信息
小學畢業生家長經“南昌城市大腦” 手機應用程序提取家庭戶口、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居住證、經房管部門審核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等信息進行采集。信息采集一經確認提交,則不再作修改。“南昌城市大腦”手機應用程序核驗畢業生家長提交的相關入學信息后,自動生成學位分配信息。
變化七:證件截止時間延遲一個月
房產權證、房屋租賃備案、拆遷協議、居住證及其他有關證件推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房屋租賃備案、居住證及其他有關證件的辦理時間須在一年以上。
法律依據:
《南昌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全國、全省、全市教育大會部署要求,堅持把立德樹人作為根本任務,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為目標,切實維護中小學生的合法入學權益,進一步規范招生入學秩序,營造良好教育生態。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以縣為主管理原則。落實義務教育“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義務教育入學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協調指導,各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以下簡稱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學校組織實施。城區初中招生工作由市、區教育部門共同負責。
(二)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綜合考慮本行政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的數量和分布狀況、學校布局、辦學規模、交通安全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學原則,為轄區內每一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含向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購買的學位)合理劃定招生學區范圍,確保具有本市戶籍的兒童少年、來昌人員隨遷子女按照生源類別依序進入學區學校接受義務教育。所有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遵守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采用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任何形式選拔生源。要嚴格落實《南昌市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衡編班的實施意見》(洪教義教字〔2019〕14號)文件精神,按照各班師資力量相對均衡的原則電腦隨機編班,不得按學生成績進行編班,嚴禁舉辦重點班或變相重點班。
(三)堅持陽光透明招生原則。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及招生部門建立完善本區域內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劃片決策制度、信息公開制度、社會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強教育部門、學校和家庭、社會的相互溝通。
(四)堅持公辦民辦同步原則。一是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在審批地范圍內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可優先錄取舉辦者子女、本校及所屬高校(或單位)教職工子女。凡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的,全部登記入學,剩余招生計劃可面向全市適齡兒童少年;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錄取。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七年級(初中)招生可設置直升招生計劃(直升招生方案、計劃提前報市教育局審核)和校外招生計劃,直升計劃數比例不得超過今年全校初中招生計劃總數的15%。有意愿直升人數超過直升招生計劃的或報名人數超過校外招生計劃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并同步編班。自本校起始年級入學且一直在本校在籍就讀的學生具備直升資格,中途轉入的學生不具備直升資格。從2022年起,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七年級(初中)直升招生暫不實施;二是未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的學生,由有關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區劃分和生源類別安排入學,保證公辦學校“兜底”;三是參與電腦隨機派位的學校,如果存在因學生放棄而產生空余學位的,則該學位自動核減,該學校直接減少招生計劃,不再補錄。放棄學位的學生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五)堅持班額容量管理原則。全市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班級容量限額管理制度,控制起始年級班額,小學和初中起始年級班額分別控制在45人、50人以內,超過標準班額的班級嚴禁轉入學生,逐年提高全市標準班額比例。
(六)堅持強化控輟保學原則。各縣區、學校要認真落實“8個制度6項機制”控輟保學工作內容,建立完善“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子女信息臺賬”“不具備學習條件的兒童、少年信息臺賬”“輟學學生勸返復學工作臺賬”等三個臺賬,認真排查并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社”“讀經班”“私塾”等形式代替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堅決防止因疫情影響造成新的輟學,加強對勸返復學學生的教育關愛,對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的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子女不失學輟學。
三、招生入學辦法
(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
1.公辦小學招生入學
(1)年齡要求:2015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必須按照《義務教育法》的相關規定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確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入學的,應向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書面申請推遲一年入學;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未入學的,應向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入學書面申請。
(2)公辦小學學校招生依據:2021年小學新生入學,一套城區房產在三年之內只作為一個家庭適齡兒童少年招生依據;2022年小學新生入學,一套城區房產在四年之內只作為一個家庭適齡兒童少年招生依據;2023年小學新生入學,一套城區房產在五年之內只作為一個家庭適齡兒童少年招生依據;2024年及以后小學新生入學,一套城區房產在六年之內只作為一個家庭適齡兒童少年招生依據。
(3)房產認定時間:房產權證、房屋租賃備案、拆遷協議、居住證及其他有關證件推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房屋租賃備案、居住證及其他有關證件的辦理時間必須在一年以上。
(4)報名時間:8月20日—22日為城區和縣城小學新生統一報名時間,農村小學新生報名時間為8月31日—9月1日。
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應指導督促屬地小學于8月15日前,在本校學區范圍內張貼公告,公布經本級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同意的招生學區范圍。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應在8月中旬,向社會發布來昌人員隨遷子女登記報名工作信息。
(5)報名要求:適齡兒童少年家長攜帶其子女,持戶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證件(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居住證、經房管部門審核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等有效證明)、兒童預防接種卡、兒童出生醫學證明等有關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教育部門劃定的學區范圍學校報名,交審有關材料,辦理入學手續。
2.公辦初中招生入學
(1)為更好地整合教育資源,南昌市第十九中學疊山路初中部從2021年秋季起停止招生,其原有學區地段生源調整到就近學校。
(2)南昌縣、進賢縣、安義縣、灣里管理局、新建區初中入學工作,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方案并組織實施。
(3)城區初中入學工作安排:
學生信息采集:小學畢業生家長經“南昌城市大腦” 手機應用程序提取家庭戶口、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居住證、經房管部門審核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等信息進行采集。具體時間安排、操作規程和工作要求由市教育考試院制定并實施。信息采集一經確認提交,則不再作修改,采集確認后的原始信息報市紀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市教育局義務教育工作科存檔。
信息采集及審核入學所需材料為:
A.具有本市城區戶籍:提交家庭戶口信息以及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關信息。其中房產權證必須為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不含購房合同),未在城區取得房產的,必須提供經房管部門正式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非直系親屬間共有的房產不作為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的依據。
B.來昌人員隨遷子女: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公辦學校接收為主”的原則,監護人(或本人)在城區擁有固定住所的小學畢業生提交家庭戶口信息以及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關信息,其中房產權證必須為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未在城區取得房產的,健全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在必要的條件下,補充審驗工商執照、社保繳納以及經房管部門正式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信息。
學區生源認定:城區各初中學校按照劃分的學區范圍接收符合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如果學區范圍內學生數量未超過學校接納能力,則全部接收。如果學區范圍內學生數量超過學校接納能力,則按以下生源類別順序接收學生:
一類: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戶口均在學區范圍內,且戶主為其父或者其母,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父或母或小學畢業生本人、房屋權證性質為住宅,同時屬于學區范圍內。
二類: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戶口均在學區范圍內,且戶主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實際居住地(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權證性質為住宅)同時屬于學區范圍內,且該小學畢業生及父母在城區無房產。
三類:小學畢業生或其父母戶口不在學區范圍內,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父或母或小學畢業生本人、房屋權證性質為住宅且在學區范圍內。
四類: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戶口均在學區范圍內,且戶主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實際居住地(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父或母或小學畢業生本人、房屋權證性質為非住宅[公寓、商住樓],且該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在城區無其他權證性質為住宅的房產,落戶在該常住地址)在學區范圍內。
小學畢業生或其父母戶口(含集體戶口)不在學區范圍內,家庭實際居住地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權證性質為住宅)且該小學畢業生及父母在城區無房產。
五類: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戶口(含集體戶口)均在學區范圍內,家庭實際居住地為租賃房(憑房屋租賃合同等有效證明)屬于學區范圍內,且該小學畢業生及父母在城區無房產。
六類:小學畢業生或其父母戶口(含集體戶口)在南昌城區范圍內但不在學區范圍內,家庭實際居住地為租賃房(憑房屋租賃合同等有效證明)、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父或母或小學畢業生本人(房屋權證性質為非住宅[公寓、商住樓])等屬于該學區范圍內,且該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在城區無房產。
七類:小學畢業生或其父母戶口不在南昌城區范圍內,但家庭實際居住地為租賃房(憑房屋租賃合同、居住證等有效證明)屬于學區范圍內,且該小學畢業生及父母在城區無房產。
房產認定時間:房產權證、房屋租賃備案、拆遷協議、居住證及其他有關證件推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房屋租賃備案、居住證及其他有關證件的辦理時間必須在一年以上。
一是公辦初中學校招生依據:一套城區房產在三年之內只作為一個家庭適齡兒童少年招生依據。
二是租賃房未滿一年或非直系親屬間共有的房產,由教育部門依據其學區學校學位限額情況和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義務教育學位。
三是城區地鐵建設拆遷戶、棚戶區(舊城)改造拆遷戶及其他因國家建設需要的拆遷戶子女就學安排:被征收居民遷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學須提交家庭拆遷協議材料進行審驗。拆遷協議三年內有效,可選擇繼續在原戶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學,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學,也可在被征收人住地附近相對就近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法律分析:2.初中招生范圍(2021年招初一年級新生)
雙馬石路西起至夏澤規劃三路交界處、東至招賢大道交界處,夏澤規劃三路至天寧西路交界處以南,招賢大道至天寧東路合圍地段,主要包括:
雙馬石路南側:磨盤山8號(云灣逸景)、南標小區等。
綠苑路:長鴻小區、綠苑小區、江南小區、龍森山居、霞麥村安置房小區(霞麥村戶籍)、恒大林溪府等。
下澤路:衛材安置房、灣里經濟適用房、云景苑、弘陽時光里等。
天寧西路:金佳云舒花園、云棲谷、恒茂未來都會、林家灣、海玥名邸、天寧小區等。
梅嶺大道:帝景灣洋城、豫章花園、紅星九灣天鉑、港下村安置小區(港下村戶籍)等。
招賢大道以西:竹林花園、洪恒花園、蔬菜村安置小區(蔬菜村戶籍)等。
射擊中心路:江中御墅(萬科璞悅里),和諧佳園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七條 義務教育實行以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即學區劃分方案由各區、縣(市)教育局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報市教育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法律分析:
2021年5月12日,南昌教育局發布了《關于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相對于以往的政策,有7項變化。
變化一:公辦小學招生依據中,房產年限從3年逐步過渡到6年
2021年小學新生入學,一套城區房產在3年之內只作為一個家庭適齡兒童、少年招生依據;2022年小學新生入學,一套城區房產在4年之內只作為一個家庭適齡兒童、少年招生依據;2023年小學新生入學,一套城區房產在5年之內只作為一個家庭適齡兒童、少年招生依據;2024年及以后小學新生入學的一套城區房產,在6年之內只作為一個家庭適齡兒童、少年招生依據。
變化二:學區生源認定順序作了進一步完善
今年的招生意見中生源類別的認定,突出了“房產戶籍一致”的原則。一是原生源順序中第二類祖(或外祖)父母“房產戶籍不一致”的調整到第四類生源;二是在原生源順序中的第一類,同樣強化了“房產戶籍一致”,即: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戶口均要在學區范圍內,且戶主為其父或者其母,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父或母或小學畢業生本人、房屋權證性質為住宅,同時屬于學區范圍內。
變化三:南昌市第十九中學疊山路初中部從2021年秋季起停止招生
近年來,隨著老城區常住人口逐漸往新區遷移,導致諸如東湖區疊山路片區等老城區地段生源逐步萎縮,而環繞著疊山路片區周邊有豫章中學、八一學校初中部、十九中初中部、二十八中總校、三中民德路校區等5所學校,該片區學校密度高,教育質量好,但生源數量卻在逐年遞減,以至于以上5所學校均不同程度存在“吃不飽”的情況。而紅角洲片區隨著新樓盤的陸續交付,常住人口在逐年增長,生源數量也在逐年遞增,相比較于疊山路片區,紅角洲片區學校資源卻較為缺少,鑒于以上情況,為了整合教育資源,市教育局將十九中疊山路初中部,用三年時間逐步搬遷至紅角洲新校區,十九中紅角洲校區從今年秋季開始招收初一新生。因此,從2021年秋季起,十九中疊山路校區初一年級停止招生,其原有學區地段生源按照相對就近原則調整到周邊的豫章中學、八一中學初中部、三中民德路校區、二十八中總校等4所學校。
變化四:公辦學校小升初對口直升工作
2021年我市城區部分學校仍然實施小升初對口直升,從2022年起,我市小升初對口直升工作暫不實施。
變化五:民辦學校的直升以及搖號招生作了適當調整。
以往,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七年級(初中)招生可設置直升招生計劃和校外招生計劃,但今年對直升計劃數進行了要求,要求學校直升計劃數比例不得超過今年全校初中招生計劃總數的15%。同時明確學生在本校自起始年級入學且一直在本校在籍就讀的學生具備直升資格,中途轉入的學生不具備直升資格。有意愿直升人數超過直升招生計劃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并同步編班。從2022年起,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七年級(初中)直升招生暫不實施。為了規范民辦學校招生秩序,在原有招生錄取原則下,參與電腦隨機派位的學校,如果存在因學生放棄而產生空余學位的,該學校學位自動核減,直接減少招生計劃,不再安排補錄。
變化六:由“南昌城市大腦”手機應用程序實施信息采集、核驗信息以及自動生成學位信息
小學畢業生家長經“南昌城市大腦” 手機應用程序提取家庭戶口、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居住證、經房管部門審核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等信息進行采集。信息采集一經確認提交,則不再作修改。“南昌城市大腦”手機應用程序核驗畢業生家長提交的相關入學信息后,自動生成學位分配信息。
變化七:證件截止時間延遲一個月
房產權證、房屋租賃備案、拆遷協議、居住證及其他有關證件推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房屋租賃備案、居住證及其他有關證件的辦理時間須在一年以上。
法律依據:
《南昌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全國、全省、全市教育大會部署要求,堅持把立德樹人作為根本任務,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為目標,切實維護中小學生的合法入學權益,進一步規范招生入學秩序,營造良好教育生態。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以縣為主管理原則。落實義務教育“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義務教育入學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協調指導,各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以下簡稱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學校組織實施。城區初中招生工作由市、區教育部門共同負責。
(二)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綜合考慮本行政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的數量和分布狀況、學校布局、辦學規模、交通安全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學原則,為轄區內每一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含向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購買的學位)合理劃定招生學區范圍,確保具有本市戶籍的兒童少年、來昌人員隨遷子女按照生源類別依序進入學區學校接受義務教育。所有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遵守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采用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任何形式選拔生源。要嚴格落實《南昌市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衡編班的實施意見》(洪教義教字〔2019〕14號)文件精神,按照各班師資力量相對均衡的原則電腦隨機編班,不得按學生成績進行編班,嚴禁舉辦重點班或變相重點班。
(三)堅持陽光透明招生原則。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及招生部門建立完善本區域內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劃片決策制度、信息公開制度、社會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強教育部門、學校和家庭、社會的相互溝通。
(四)堅持公辦民辦同步原則。一是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在審批地范圍內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可優先錄取舉辦者子女、本校及所屬高校(或單位)教職工子女。凡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的,全部登記入學,剩余招生計劃可面向全市適齡兒童少年;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錄取。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七年級(初中)招生可設置直升招生計劃(直升招生方案、計劃提前報市教育局審核)和校外招生計劃,直升計劃數比例不得超過今年全校初中招生計劃總數的15%。有意愿直升人數超過直升招生計劃的或報名人數超過校外招生計劃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并同步編班。自本校起始年級入學且一直在本校在籍就讀的學生具備直升資格,中途轉入的學生不具備直升資格。從2022年起,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七年級(初中)直升招生暫不實施;二是未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的學生,由有關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區劃分和生源類別安排入學,保證公辦學校“兜底”;三是參與電腦隨機派位的學校,如果存在因學生放棄而產生空余學位的,則該學位自動核減,該學校直接減少招生計劃,不再補錄。放棄學位的學生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五)堅持班額容量管理原則。全市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班級容量限額管理制度,控制起始年級班額,小學和初中起始年級班額分別控制在45人、50人以內,超過標準班額的班級嚴禁轉入學生,逐年提高全市標準班額比例。
(六)堅持強化控輟保學原則。各縣區、學校要認真落實“8個制度6項機制”控輟保學工作內容,建立完善“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子女信息臺賬”“不具備學習條件的兒童、少年信息臺賬”“輟學學生勸返復學工作臺賬”等三個臺賬,認真排查并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社”“讀經班”“私塾”等形式代替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堅決防止因疫情影響造成新的輟學,加強對勸返復學學生的教育關愛,對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的貧困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子女不失學輟學。
三、招生入學辦法
(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
1.公辦小學招生入學
(1)年齡要求:2015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必須按照《義務教育法》的相關規定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確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入學的,應向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書面申請推遲一年入學;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未入學的,應向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入學書面申請。
(2)公辦小學學校招生依據:2021年小學新生入學,一套城區房產在三年之內只作為一個家庭適齡兒童少年招生依據;2022年小學新生入學,一套城區房產在四年之內只作為一個家庭適齡兒童少年招生依據;2023年小學新生入學,一套城區房產在五年之內只作為一個家庭適齡兒童少年招生依據;2024年及以后小學新生入學,一套城區房產在六年之內只作為一個家庭適齡兒童少年招生依據。
(3)房產認定時間:房產權證、房屋租賃備案、拆遷協議、居住證及其他有關證件推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房屋租賃備案、居住證及其他有關證件的辦理時間必須在一年以上。
(4)報名時間:8月20日—22日為城區和縣城小學新生統一報名時間,農村小學新生報名時間為8月31日—9月1日。
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應指導督促屬地小學于8月15日前,在本校學區范圍內張貼公告,公布經本級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同意的招生學區范圍。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應在8月中旬,向社會發布來昌人員隨遷子女登記報名工作信息。
(5)報名要求:適齡兒童少年家長攜帶其子女,持戶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證件(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居住證、經房管部門審核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等有效證明)、兒童預防接種卡、兒童出生醫學證明等有關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教育部門劃定的學區范圍學校報名,交審有關材料,辦理入學手續。
2.公辦初中招生入學
(1)為更好地整合教育資源,南昌市第十九中學疊山路初中部從2021年秋季起停止招生,其原有學區地段生源調整到就近學校。
(2)南昌縣、進賢縣、安義縣、灣里管理局、新建區初中入學工作,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方案并組織實施。
(3)城區初中入學工作安排:
學生信息采集:小學畢業生家長經“南昌城市大腦” 手機應用程序提取家庭戶口、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居住證、經房管部門審核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等信息進行采集。具體時間安排、操作規程和工作要求由市教育考試院制定并實施。信息采集一經確認提交,則不再作修改,采集確認后的原始信息報市紀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市教育局義務教育工作科存檔。
信息采集及審核入學所需材料為:
A.具有本市城區戶籍:提交家庭戶口信息以及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關信息。其中房產權證必須為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不含購房合同),未在城區取得房產的,必須提供經房管部門正式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非直系親屬間共有的房產不作為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的依據。
B.來昌人員隨遷子女: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公辦學校接收為主”的原則,監護人(或本人)在城區擁有固定住所的小學畢業生提交家庭戶口信息以及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關信息,其中房產權證必須為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未在城區取得房產的,健全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在必要的條件下,補充審驗工商執照、社保繳納以及經房管部門正式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信息。
學區生源認定:城區各初中學校按照劃分的學區范圍接收符合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如果學區范圍內學生數量未超過學校接納能力,則全部接收。如果學區范圍內學生數量超過學校接納能力,則按以下生源類別順序接收學生:
一類: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戶口均在學區范圍內,且戶主為其父或者其母,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父或母或小學畢業生本人、房屋權證性質為住宅,同時屬于學區范圍內。
二類: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戶口均在學區范圍內,且戶主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實際居住地(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權證性質為住宅)同時屬于學區范圍內,且該小學畢業生及父母在城區無房產。
三類:小學畢業生或其父母戶口不在學區范圍內,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父或母或小學畢業生本人、房屋權證性質為住宅且在學區范圍內。
四類: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戶口均在學區范圍內,且戶主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實際居住地(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父或母或小學畢業生本人、房屋權證性質為非住宅[公寓、商住樓],且該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在城區無其他權證性質為住宅的房產,落戶在該常住地址)在學區范圍內。
小學畢業生或其父母戶口(含集體戶口)不在學區范圍內,家庭實際居住地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權證性質為住宅)且該小學畢業生及父母在城區無房產。
五類: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戶口(含集體戶口)均在學區范圍內,家庭實際居住地為租賃房(憑房屋租賃合同等有效證明)屬于學區范圍內,且該小學畢業生及父母在城區無房產。
六類:小學畢業生或其父母戶口(含集體戶口)在南昌城區范圍內但不在學區范圍內,家庭實際居住地為租賃房(憑房屋租賃合同等有效證明)、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父或母或小學畢業生本人(房屋權證性質為非住宅[公寓、商住樓])等屬于該學區范圍內,且該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在城區無房產。
七類:小學畢業生或其父母戶口不在南昌城區范圍內,但家庭實際居住地為租賃房(憑房屋租賃合同、居住證等有效證明)屬于學區范圍內,且該小學畢業生及父母在城區無房產。
房產認定時間:房產權證、房屋租賃備案、拆遷協議、居住證及其他有關證件推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房屋租賃備案、居住證及其他有關證件的辦理時間必須在一年以上。
一是公辦初中學校招生依據:一套城區房產在三年之內只作為一個家庭適齡兒童少年招生依據。
二是租賃房未滿一年或非直系親屬間共有的房產,由教育部門依據其學區學校學位限額情況和實際居住地,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義務教育學位。
三是城區地鐵建設拆遷戶、棚戶區(舊城)改造拆遷戶及其他因國家建設需要的拆遷戶子女就學安排:被征收居民遷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學須提交家庭拆遷協議材料進行審驗。拆遷協議三年內有效,可選擇繼續在原戶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學,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學,也可在被征收人住地附近相對就近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法律分析:
如果學校接納能力有限,那么將設定順序接收學生。其中對于有住宅的房屋權證的,且房屋位于所在學區的,將優先辦理入學工作。而在這個次序后,政策明確,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戶口在學區范圍內,且戶主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實際居住地(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父或母或小學畢業生本人、房屋權證性質為非住宅[公寓、商住樓],且該小學畢業生及其父母在城區無其他權證性質為住宅的房產,落戶在該常住地址)在學區范圍內。這一點是具有很大的創新的,即允許非住宅類的物業也允許納入到學區范圍內。而在這個次序后,實際居住地為租賃房(憑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且屬于學區范圍內,則可以安排入學。類似層次實際上從居住類型、房屋類型等角度,對入學機會給予了排序。
法律依據:
《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試行)》 為適應教育改革發展的新形勢和新任務,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完善義務教育治理體系,深入實施素質教育,促進教育公平,推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下簡稱學校)依法辦學、科學管理,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制定本標準。學校管理水平直接關系到學校的辦學質量。學校管理標準既應考慮辦學條件的改善,更要強調學校內涵的提升。本標準針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也是對學校和校長進行考評的重要依據。本標準的發布與實施,將推動學校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實現學校治理的法治化和規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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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鄒安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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