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可以自由選擇補償辦法嗎,拆遷選了房子可以再改現金嗎,可以,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房屋拆遷補償的方式只有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兩種,而在實踐中被拆遷人可以選擇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結合的補償方式。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
可以,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房屋拆遷補償的方式只有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兩種,而在實踐中被拆遷人可以選擇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結合的補償方式。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應該說,有安置房的情況下能不能選擇貨幣補償的這個問題,還得結合當地的政策來確定的,當初選安置房的時候就應該直接當面向工作人員咨詢這個問題,因為當地的政策也有可能是只要選了安置房,就不再有其他的貨幣補償了。
拆遷補償協議的主要內容
(1)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金額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積、標準和地點;
(3)產權調換房屋的差價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5)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費發放標準和支付方式;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一條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舊房進行拆遷時,被拆遷人可以選擇產權置換或者貨幣補償,至于選擇哪一種,由被拆遷權衡各種因素后自行決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一條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房屋拆遷程序是什么
(1)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拆遷房屋的單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
(2)發布拆遷公告: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發布拆遷公告,將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向社會公布。
(3)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實施拆遷:由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雙方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辦理證據公證。
雙方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舊房進行拆遷時,被拆遷人可以選擇產權置換或者貨幣補償,至于選擇哪一種,由被拆遷權衡各種因素后自行決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一條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房屋拆遷程序是什么
(1)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拆遷房屋的單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
(2)發布拆遷公告: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發布拆遷公告,將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向社會公布。
(3)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實施拆遷:由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雙方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辦理證據公證。
雙方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可以自由選擇,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舊房進行拆遷時,被拆遷人可以選擇產權置換或者貨幣補償,至于選擇哪一種,由被拆遷權衡各種因素后自行決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一條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一、拆遷補償協議的主要內容
(1)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金額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積、標準和地點;
(3)產權調換房屋的差價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5)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費發放標準和支付方式;
(6)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的方式;
(7)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至于每一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具體包括哪些內容,還應視拆遷補償方式不同而不同。對于實行貨幣補償的,協議中應主要載明補償金額、搬遷期限;對于實行產權調換的,協議主要載明安置用房的結構、面積和地點、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法律分析:拆遷補償款一般以現金補償或房屋置換兩種形式給予,究竟哪個更劃算主要取決于地區房價、補償政策等因素。一般來說,若當地房價較高,房屋置換更為劃算;若當地房價較低,現金補償可能更為實際。此外,還需要考慮自身經濟情況和置換房屋的品質等因素。最終,個人應自行衡量各種因素,明智決策。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十四條,明確了拆遷補償款以現金補償或者物業置換兩種形式給予。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在房屋征收拆遷時應當制定合理的補償方案,確保拆遷對象得到合法的權益保障。
3.《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財產物為拆遷范圍內的,應當按照市場價值進行補償。
●拆遷可以自己選擇補償方式嗎
●拆遷可以選擇不拆嗎
●拆遷補償方式可以選擇嗎
●拆遷可以自己申請嗎
●自愿拆遷
●拆遷可以申請嗎
●房屋拆遷可以自己拆嗎?
●拆遷有法可依嗎
●拆遷自愿原則
●拆遷補償方式可以實行
●只有征收補償方案沒有征收決定
●只有征收補償方案沒有征收決定
●征收補償協議政府單方違約
●單向征收
●征收并給予補償
●征收補償方案必須征求公眾意見
●征收補償唯一住房是什么意思
●征收可以不同意嗎
●只征收土地被征收房屋
●征收房屋地皮單獨算的嗎
●房屋拆遷補償有選擇權嗎,房屋征搬方式可以自由選擇嗎:今日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拆遷可以自由選擇補償辦法嗎,拆遷可以選擇不拆嗎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袁盈和
內容審核:吳海麗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