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關于嬰兒的補償,未出生嬰兒拆遷會得到補償嗎,未出生嬰兒在拆遷時一般不會得到補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三條的規定,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因此,未出生的胎兒在法律上并不被
未出生嬰兒在拆遷時一般不會得到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三條的規定,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因此,未出生的胎兒在法律上并不被界定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的主體。
多數地方的補償安置協議對象通常為戶口在被征收土地集體經濟組織,且有參加本集體經濟組織分配資格的常住農業人員。這些人員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已出生人口條件,才享有被安置的權利。由于未出生嬰兒尚未成為法律意義上的“人”,因此不符合這些條件。
然而,一些地方在實際拆遷活動中,對已婚但未生育的夫婦可能會計算一個孩子的安置名額。這種情況需結合當地的補償安置政策來具體分析,但并非普遍適用的法律規定。
綜上所述,從法律角度出發,未出生嬰兒在拆遷時一般不具備獲得補償的資格。但具體情形還需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和法規進行細致分析。
法律分析:沒有
在拆遷人口認定過程中,已經懷孕的,出生后應當認定為安置人口,兩年后出生不屬于安置人口。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法律分析:拆遷通知后出生的孩子,對于已經上了戶口的有拆遷補償。當事人是否享有征地補償費分配資格,要以其是否具有蓋農村集體經濟成員資格作為界定條件。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持。
《土地管理法》第2條第4款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該法第47條是有關征地補償的規定,即征收土地的,應當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有用途給予補償,補償的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其中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償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補償費標準參照耕地的補償標準。
按照人口數量給予安置補助費在實踐中常常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即腹中胎兒可否享受征地拆遷補償?從法理上講,有關胎兒權益的爭議非常多,要解決該疑問就是要回歸到胎兒是不是人的古老爭議上。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從本條來看,未出生的胎兒并不能界定為人。
多數地方的補償安置協議對象為戶口在被征收土地集體經濟組織且有參加本集體經濟組織分配資格的常住農業人員,截止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土地征收協議簽訂之日,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已出生人口均享有被安置的權利。少數地方拆遷政策這樣規定:公告發出后放入一年內出生的也計算該孩子的份額,期間從公告之日起一年內,超過一年出生的,不享受補償安置。這種規定更人性化,但在實際的案件中這種把胎兒也納入補償范圍的地方少之又少。
一、拆遷補償中的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遠組成的補償金額。以下介紹三種法定評估依據:
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并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匯總測定并公布。
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采用估價時點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筑物的正常價格。
上述三種價格都是拆遷補償的法定依據,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別適用。
二、拆遷補償安置流程
1、進行摸底調查。征收項目正式啟動后,由房屋征收部門對被征收區域進行摸底調查,履行公示程序。
2、選定評估機構。
3、報請政府批準。確定評估機構后,房屋征收部門應擬定《補償方案》,并報本級政府批準。
4、組織專家論證。
5、征求公眾意見。
6、公布補償方案。房屋征收部門將征求意見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修改的《補償方案》在征收范圍內現場公布。
7、進行風險評估。
8、作出決定征收。區政府將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的情況、根據意見修改后的征收補償方案以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報市房屋征收部門審查通過后,方可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9、公布征收決定。
10、公布評估結果。
11、簽訂補償協議。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協議,并足額發放補償款。
法律分析:1.拆遷未出生嬰兒一般不能得到賠償。拆遷賠償是政府征收土地時對原地上的建筑物、附著物進行拆除和搬遷,在拆遷過程中損壞權屬人其他財產給予支付的對價。未出生的嬰兒不能界定為法律意義上的人,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無法享有取得拆遷賠償的民事權利。2.一般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是根據土地面積進行賠償的,集體土地上有可能按照人口數量進行賠償。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未出生的胎兒并不能界定為法律意義上的人,因而不能得到補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三條 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拆遷嬰兒有補償嗎
●拆遷嬰兒有分房嗎
●拆遷新生兒政策
●拆遷補償新生兒
●拆遷新生兒的定義
●拆遷后出生的嬰兒有什么補助
●拆遷后新生兒怎么安置
●拆遷新生兒
●拆遷新生兒算不算
●房屋拆遷后的新生兒還有補償嗎
●拆遷后出生的嬰兒有什么補助
●拆遷后出生的嬰兒有什么補助
●拆遷后出生的孩子
●拆遷后新生兒怎么安置
●拆遷后新生兒有房子嗎
●拆遷后新生兒
●拆遷后新生兒有補償嗎
●拆遷了新生兒還能上戶口嗎
●房屋拆遷后的新生兒還有補償嗎
●拆遷后新生兒有沒有房
●兩年后拆遷補償,拆遷2年后出生的嬰兒有補助嗎: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未出生的嬰兒能不能分得征地補償款,新生兒能不能獲得征地補償款: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征地補償新生嬰兒如何安置?土地征收,胎兒、新生兒能夠獲得土地征收補償嗎: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拆遷沒生孩子?拆遷未出生嬰兒能否得到賠償: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拆遷關于嬰兒的補償,拆遷嬰兒有分房嗎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韓杰
內容審核:石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