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證宅基地拆遷補償,有房產證無土地證房子拆遷,如果只有房產證沒有土地使用權證,勢必會給住宅地產購置及交易帶來風險。難以知曉在土地使用權上設定抵押權的情況,也就無法及時規避風險。難以發現開發商違規用地的事實,二手房交易將受影響。在拆遷補償時會
如果只有房產證沒有土地使用權證,勢必會給住宅地產購置及交易帶來風險。難以知曉在土地使用權上設定抵押權的情況,也就無法及時規避風險。難以發現開發商違規用地的事實,二手房交易將受影響。在拆遷補償時會遭受損失,拆遷補償金不僅包含房屋所有權價值,還包含了土地使用權價值。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應注意事項
1、必要的權屬調查和資信能力調查。轉讓合同簽訂之前,要對轉讓方的轉讓主體資格進行核實。轉讓方須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上載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為國有或集體單位的,應提交有資產處分權的機構出具的同意轉讓的證明。轉讓方也要認真審查受讓方的資信能力,包括銀行資金證明、有無重大債務糾紛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權轉讓后資金無法收回的結局。
2、有關評估事宜咨詢。根據法律規定,國家控制國有土地轉讓價格,轉讓價格過低時,國家享有優先購買權。尤其是轉讓方為國有單位時,國有土地及相關資產須經法定估價機構估價,并經國土部門予以確認。
3、有關稅費負擔的咨詢轉讓合同簽訂之時,雙方應對有關應繳納的稅費項目、標準及數額進行咨詢,并對稅費負擔問題進行明確。根據有關規定,稅費的計算依據一般為土地成交價,若成交價格明顯低于正常市場價的,則應以土地評估價作為計算依據。
4、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擔保問題。擬轉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是否存在瑕疵問題,是受讓方必須關注的重點。轉讓合同簽訂之前,必須去國土部門、房地產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有無抵押與被采取司法限制。鑒于有無土地權屬及相關爭議不易調查,加之受讓方的履約能力難以判斷,應明確雙方相互提供擔保。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后,并非不能轉讓。可通過與抵押權人協商,以其他擔保方式置換或以轉讓費支付借款的方式解除抵押等方式,實現轉讓目的。
5、權屬變更程序與支付轉讓價款的相互制約。因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須經合同簽訂、國土部門審批、補辦相關手續、登記辦證等多個環節,有時還涉及抵押權解除等程序,故轉讓費的支付應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即根據轉讓程序設定付款期限與金額,體現相互制約與督促作用,以降低雙方交易風險。
6、土地用途及相關用地條件的變更國有土地轉讓往往涉及土地用途變更問題,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尤為突出。轉讓前的土地大多是工業用地、辦公用地等,轉讓后多為商業或住宅開發用地,不僅要經規劃部門變更土地用途,補繳土地出讓金,且須繳納相關配套費用。有的雖不改變土地用途,卻需改變出讓合同限定的建筑密度、容積率、綠化率等用地條件。土地用途及相關條件能否變更、變更程序及費用負擔應在轉讓合同中約定清楚。
7、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無約定的,推定包含。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國有出讓土地未達到規定開發程度不得轉讓,劃撥國有土地無地上建筑物不得轉讓,故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往往是與地上建筑物或附屬物一并轉讓。實踐中,多以轉讓房地產為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價值相對較小,于土地而言不大,并不重視。
二、土地使用證作用是什么:
土地使用證是非常重要的物權,不按合同辦出土地使用證就是開發商違約和對業主“權力”的侵犯。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僅是住宅不動產的物權的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組成部分。
1、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為《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說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2、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3、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價值嚴重縮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是如果買的房子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更不能“傳世”,這樣的房子還有多少價值呢。
三、沒有土地證的風險
1、沒有土地證就無法得知土地是否有抵押,給交易帶來麻煩和風險。
2、沒有土地證可能無法過戶,只有雙證在手,購房者才算擁有的完整的權利。
3、沒有土地證可能得不到完整的拆遷補償,因為房屋拆遷評估價格為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拆遷補償金不僅包含房屋所有權的價值,還包含了土地使用權的價值,如果沒有土地證,那么在拆遷過程中就可能得不到關于土地使用權的相應補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下列土地屬于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
(一)城市市區的土地;
(二)農村和城市郊區中已經依法沒收、征收、征購為國有的土地;
(三)國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屬于集體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灘涂及其他土地;
(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鎮居民的,原屬于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
(六)因國家組織移民、自然災害等原因,農民成建制地集體遷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屬于遷移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法律分析:有房產證無土地證拆遷補償。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一、沒有土地證的房子拆了能得到補償嗎1、沒有土地證的房子拆了是可以得到補償的。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一般拆遷補償會比較靈活,但是當事人還是要拿出是房產的其他依據,否則會認定是違章建筑或者臨時建筑。前者不予補償,或者適當補償。后者比拆遷補償要低的多。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二、土地證申請流程是什么1、申請人持申請書、身份證、戶口本和土地權屬來源證明到國土資源所申請;2、由國土資源所派員實地勘測,四鄰指界;3、完善各種資料后,報國土資源局進行登記發證。
法律分析:拆遷沒有房產證是可以獲賠的。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農村居民的自建房基本都沒有房產證,但是現在已經開始登記了。就算房子沒有房產證,只要是合法所得、合法建造依然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獲得拆遷賠償。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實施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范圍內商品房的市場平均價格。1、祖宅首先這里所描述的祖宅,是說的農村一些老房子,也就是一些老輩人傳下來的房子,并非說的“家廟”,而這些父輩們的房屋在農村可能有幾十年或者上百年的歷史,但卻一直保存完好,并且后輩繼承了這些祖輩的老房屋,那么這樣的老房屋面臨拆遷的時候自然可以獲得補償的,但這里值得注意的是,首先要明確祖宅與自己的權益,能拿出有效的證明或者村委出具的相關證明才能獲得祖宅拆遷的補償。2、五六十年代的老房屋想必大家都知道我國改革開放只有四十年的時間,而在這四十年里很多相關法規也是陸續完善起來,而在此之前,農村很多相關法規還是不夠完善,加上當時背景比較特殊,農村又相對比較閉塞,宅基地和房屋出現的私下買賣情況比較多見,違法建造房屋的情況也有,有些五六十年代的房屋在沒有相關法規出來的時候就有了,那么這些房屋沒有辦理相關有效證件也是情理之中的,而這樣的房屋也是可以獲得補償。農村拆遷房有房產證嗎?農村拆遷安置房是有房產證的。不管房屋是出自何人建設的,對于擁有房屋的所有人說,只有擁有房屋的產權才是房屋的真正主人,否則就如同房屋的租客是一樣的。農村拆遷安置房屋都是由承建或是由其他的開發商代為建設的,所以房產證不是入住之后就能辦理下來,一般需要等待幾年才能辦理下來。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第十八條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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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方玲
內容審核:李娜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