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谷場拆遷補償,紅花崗區征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1 征收海龍鎮溫泉村,金鼎山鎮銀江村、板橋村、野里村涉及征地補償標準為:50000元 畝。2 青苗費補償標準統一按3 5萬元 公頃執行。被征地農戶的安置方式,采取貨幣安置和社保安置分別進行安置。
1.征收海龍鎮溫泉村,金鼎山鎮銀江村、板橋村、野里村涉及征地補償標準為:50000元/畝。
2.青苗費補償標準統一按3.5萬元/公頃執行。
被征地農戶的安置方式,采取貨幣安置和社保安置分別進行安置。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
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并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
征用農業承包戶的土地,承包期限在10年以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委員會可以將土地補償費的80%支付給土地承包經營者。
一、云南省紅河州征地補償費標準為:
(一)征用菜地、水田按照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8--10倍補償,水澆地、園地、藕塘按照7--9倍補償,望天田、旱地按照6--8倍補償,輪歇地按照6倍補償,牧草地、漁塘按照3--5倍補償;
(二)征用種植3年以下新開墾耕地,按照上年產值的2倍補償,并補償開發投資;
(三)征用宅基地、打谷場、曬場等生產、生活用地,按照原土地類別補償;
(四)劃撥國有農場、林場、牧場、漁場土地的補償標準,按照本款(一)、(二)、(三)項的規定辦理。
征用、劃撥林地的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專家說法:房屋拆遷,問題何在
二、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
(一)被征地單位人均耕地在666.7平方米以上的,安置補助費總額為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4倍;人均耕地在666.7平方米以下的,每減少50平方米,增加年產值的1倍;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總額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
(二)征用園地、藕塘的安置補助費,為該地、塘年產值的6倍;
(三)征用漁塘的安置補助費,為該地年產值的4倍;
(四)劃撥國有農場、林場、漁場土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地年產值的5倍;
(五)征用集體的宅基地、建設用地、打谷場、曬場、新開墾3年以下的種植地的,為原土地類別年產值的4倍。
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116.7平方米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適當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被征用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的30倍。
三、征用土地上有附著物的,按照下列標準支付補償費:
(一)被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一般不得鏟除,確需鏟除的,按照當季一茬實際產值補償;
(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設施需要拆遷的,采取產權調換、作價補償或者產權調換和作價補償相結合的形式進行補償。產權調換的面積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積計算。作為補償的金額按照所拆房屋建筑面積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計算;
(三)被征用土地上的墳墓拆遷、零星樹木(包括果樹)的補償標準,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區行政公署規定;
(四)征用打谷場、曬場應當補償建場成本費。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發出征地通知后種植或者建造的地上附著物和地下設施,不予補償;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建設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不予補償。
征用城市郊區菜地的,應當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由州、市、縣人民政府,地區行政公署統一管理,專款用于新開發菜地。昆明市西山區、官渡區每平方米繳納30元;昆明市各縣(含東川區)、曲靖市、玉溪市、縣級市和州人民政府、地區行政公署所在地的鎮每平方米繳納22.5元;其他縣每平方米繳納15元。
經批準征用集體耕地的,按照征用面積調減農業稅和合同訂購糧。征用土地時,未收獲當年作物的,當年調減;已收獲的下年調減。
征用土地的各項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除被征土地上屬于個人的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以及自謀職業人員的安置補助費付給本人外,其余費用歸被征地單位集體所有,專款用于被征地單位發展生產和安排多余勞動力就業以及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因征用土地造成多余勞動力的,主要通過發展農副業生產和舉辦鄉、村企業等途徑加以安置,也可以安排符合條件的人員到有安置條件的用地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就業,并將相應的安置補助費轉撥給吸收勞動力的單位。自謀職業人員的安置補助費,按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不再對其安置。征用土地的農業人口轉為非農業人口的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云南省紅河州土地共有二類:
1、一類區片補償標準:80100元/畝。
2、二類區片補償標準:58060元/畝。
以上補償標準僅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由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調整并公布,與征地區片綜合地價配套實施。
二、土地補償費該如何分配?
征地補償費中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保管。經村民會議同意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有條件將土地補償費用于發展生產,解決農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統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土地屬于農民承包經營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經村民會議2/3以上的成員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可以調整其他土地的給被征地農民,但質量和數量不相當的,可以給予被征地合理補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未能調整其他土地給農民,且又未解決農民生活出路的,應將不低于80%的土地補償費一次性支付給被征地農民用于發展生產、自謀生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依照前款規定取得的土地補償費應當設立專戶管理,用于發展生產和被征地農民的生活補助。
三、征地補償新政策是什么?
全面實行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制定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是完善征地補償機制、實現同地同價的重要舉措,也是提高征地補償標準、維護農民權益的必然要求,各類建設征收農村集體土地都必須嚴格執行。
對于新的建設項目,在用地預審時就要嚴格把關,確保項目按照公布實施的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核算征地補償費用,足額列入概算。建設用地位于同一年產值或區片綜合地價區域的,征地補償水平應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補償同地同價。
一、紅河州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云南省紅河州土地共有二類:
1、一類區片補償標準:80100元/畝。
2、二類區片補償標準:58060元/畝。
以上補償標準僅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由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調整并公布,與征地區片綜合地價配套實施。
二、土地補償費該如何分配?
征地補償費中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保管。經村民會議同意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有條件將土地補償費用于發展生產,解決農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統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土地屬于農民承包經營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經村民會議2/3以上的成員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可以調整其他土地的給被征地農民,但質量和數量不相當的,可以給予被征地合理補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未能調整其他土地給農民,且又未解決農民生活出路的,應將不低于80%的土地補償費一次性支付給被征地農民用于發展生產、自謀生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依照前款規定取得的土地補償費應當設立專戶管理,用于發展生產和被征地農民的生活補助。
三、征地補償新政策是什么?
全面實行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制定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是完善征地補償機制、實現同地同價的重要舉措,也是提高征地補償標準、維護農民權益的必然要求,各類建設征收農村集體土地都必須嚴格執行。
對于新的建設項目,在用地預審時就要嚴格把關,確保項目按照公布實施的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核算征地補償費用,足額列入概算。建設用地位于同一年產值或區片綜合地價區域的,征地補償水平應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補償同地同價。
紅河州土地的征地補償標準分為一類區片和二類區片,分別為每畝補償80100元和58060元。土地補償費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有條件將土地補償費用于發展生產或解決農民生活出路,但需經村民會議同意。對于新的建設項目,在用地預審時就要嚴格把關,確保項目按照公布實施的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核算征地補償費用,足額列入概算。
法律分析
一、紅河州土地的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云南省紅河州的土地可以分為兩類:
1. 一類區片:每畝補償80100元。
2、二類區片補償標準:58060元/畝。
以上補償標準僅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由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調整并公布,與征地區片綜合地價配套實施。
二、土地補償費該如何分配?
征地補償費中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保管。經村民會議同意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有條件將土地補償費用于發展生產,解決農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統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土地屬于農民承包經營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經村民會議2/3以上的成員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可以調整其他土地的給被征地農民,但質量和數量不相當的,可以給予被征地合理補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未能調整其他土地給農民,且又未解決農民生活出路的,應將不低于80%的土地補償費一次性支付給被征地農民用于發展生產、自謀生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依照前款規定取得的土地補償費應當設立專戶管理,用于發展生產和被征地農民的生活補助。
三、征地補償新政策是什么?
全面實行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制定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是完善征地補償機制、實現同地同價的重要舉措,也是提高征地補償標準、維護農民權益的必然要求,各類建設征收農村集體土地都必須嚴格執行。
對于新的建設項目,在用地預審時就要嚴格把關,確保項目按照公布實施的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核算征地補償費用,足額列入概算。建設用地位于同一年產值或區片綜合地價區域的,征地補償水平應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補償同地同價。
拓展延伸
根據《紅河州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紅河州土地征收補償標準的通知》(紅政發〔2020〕46號),紅河州土地征收補償標準共分為一類區、二類區和三類區三個級別。具體補償標準如下:
1. 一類區:被征收土地屬于一類區,且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情況下,每畝補償金額最高不超過12萬元。
2. 二類區:被征收土地屬于二類區,且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情況下,每畝補償金額最高不超過9萬元。
3. 三類區:被征收土地屬于三類區,且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情況下,每畝補償金額最高不超過7.5萬元。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補償標準應根據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具體補償方案應由當地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結語
紅河州土地的征地補償標準根據不同區片分為一類區片和二類區片,一類區片每畝補償80100元,二類區片補償標準為58060元/畝。土地補償費中,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保管,用于發展生產或解決農民生活出路。新的建設項目在用地預審時就要嚴格把關,確保項目按照公布實施的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核算征地補償費用,足額列入概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六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對未依法取得選址意見書的建設項目核發建設項目批準文件的;
(二)未依法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確定規劃條件或者改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依法確定的規劃條件的;
(三)對未依法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建設單位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鄉規劃的實施 第四十一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建設,不得占用農用地;確需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后,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后,方可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打谷場屬于什么用地
●農村打谷場的糾紛問題
●農村的打谷場可以建房子嗎
●農村打谷場
●打谷場能不能蓋房
●打谷場可以做房子嗎
●打谷場建住宅怎樣化解
●打谷場是干嘛的
●打谷場多少年后可以建房
●農村打谷場可以建房嗎
●我國現行的農村土地征用補償標準是否合理
●我國現行的農村土地征用補償標準是否合理
●國家征用農村土地補償標準土地法
●農村土地國家征用賠償法
●2021國家農村土地征地補償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征收補償法
●有關農村土地征用賠償的標準是什么
●2021年農村土地征用賠償法
●國家有關農村土地征用補償標準
●國家征用農村土地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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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魯靈涵
內容審核:范美華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