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鎮江市拆遷安置補償辦法,鎮江市征地補償辦法是怎樣的,一、鎮江市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維護被征地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合法權益,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和長遠生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一、鎮江市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維護被征地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合法權益,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和長遠生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江蘇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是指國家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征收后,依法給予被征地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補償,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將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鄉社會保障體系的行為。
第三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適用本辦法。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及采煤(礦)塌陷地征地的補償標準,國務院、省政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條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應當遵循即征即保、應保盡保、分類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則,與促進就業相結合,將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鄉社會保障體系,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第五條被征地農民應當從征地前在擁有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承擔農業義務的成員中產生,原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享有優先權。被征地農民的名單由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商定后提出,經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并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公示后,報轄市(區)人民政府、鎮江新區管委會確定。被征地安置農民不包括歷次征收土地已進行安置人員;國家機關或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和離退休人員。
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目標
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長遠生計有保障就是把被征地農民全部納入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具體體現在:一是考慮到我市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為切實維護群眾權益,將部分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做了一定幅度的上調,盡量與市場接軌;二是將70%的農用地土地補償費支付給16周歲以上被征地農民,保障被征地農民當前生活,給予創業資金;三是征地涉及房屋及其它建筑物、構筑物的,按轄市區的規定給予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居住條件;四是將勞動年齡段的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鎮就業體系,加強就業培訓和指導,創造就業條件,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從保障、補償、居住和就業四個方面,來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三、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原則
遵循即征即保、應保盡保、分類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則。“即征即保”,就是征地和保障要同步進行,具體體現兩點:養老年齡段的被征地農民從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次月起,按月領取養老補助金;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一個月內,將16周歲以上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資金從預存款賬戶一次性劃入保障資金專戶。“應保盡保”就是16周歲以下被征地農民不再納入社會保障,一次性領取生活補助費,通過就業實現社會保障。
一、征地補償標準
征地補償標準是指在市鎮行政區的土地根據政府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范圍內,依據土地類型、土地年產值、土地區位登記、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系、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據片區劃分用于征地補償綜合計算的標準。
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布。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征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征地補償水平。如今實施的征地補償標準已超過規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時調整,將不予通過用地審查。各類具體的價格補償標準由區縣物價局依據當地經濟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況進行定價。
二、鎮江市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一)征用菜地、水田按照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8--10倍補償,水澆地、園地、藕塘按照7--9倍補償,望天田、旱地按照6--8倍補償,輪歇地按照6倍補償,牧草地、漁塘按照3--5倍補償;
(二)征用種植3年以下新開墾耕地,按照上年產值的2倍補償,并補償開發投資;
(三)征用宅基地、打谷場、曬場等生產、生活用地,按照原土地類別補償;
(四)劃撥國有農場、林場、牧場、漁場土地的補償標準,按照本款
(一)、
(二)、
(三)項的規定辦理。
征用、劃撥林地的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第二十四條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
(一)被征地單位人均耕地在666.7平方米以上的,安置補助費總額為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4倍;人均耕地在666.7平方米以下的,每減少50平方米,增加年產值的1倍;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總額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
(二)征用園地、藕塘的安置補助費,為該地、塘年產值的6倍;
(三)征用漁塘的安置補助費,為該地年產值的4倍;
(四)劃撥國有農場、林場、漁場土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地年產值的5倍;
(五)征用集體的宅基地、建設用地、打谷場、曬場、新開墾3年以下的種植地的,為原土地類別年產值的4倍。
以上是鎮江征地補償新標準,你可以參考一下。
一、征地補償標準
征地補償標準是指在市鎮行政區的土地根據政府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范圍內,依據土地類型、土地年產值、土地區位登記、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系、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據片區劃分用于征地補償綜合計算的標準。
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布。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征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征地補償水平。如今實施的征地補償標準已超過規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時調整,將不予通過用地審查。各類具體的價格補償標準由區縣物價局依據當地經濟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況進行定價。
二、鎮江市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一)征用菜地、水田按照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8--10倍補償,水澆地、園地、藕塘按照7--9倍補償,望天田、旱地按照6--8倍補償,輪歇地按照6倍補償,牧草地、漁塘按照3--5倍補償;
(二)征用種植3年以下新開墾耕地,按照上年產值的2倍補償,并補償開發投資;
(三)征用宅基地、打谷場、曬場等生產、生活用地,按照原土地類別補償;
(四)劃撥國有農場、林場、牧場、漁場土地的補償標準,按照本款(一)、(二)、(三)項的規定辦理。
征用、劃撥林地的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第二十四條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
(一)被征地單位人均耕地在666.7平方米以上的,安置補助費總額為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4倍;人均耕地在666.7平方米以下的,每減少50平方米,增加年產值的1倍;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總額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
(二)征用園地、藕塘的安置補助費,為該地、塘年產值的6倍;
(三)征用漁塘的安置補助費,為該地年產值的4倍;
(四)劃撥國有農場、林場、漁場土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地年產值的5倍;(五)征用集體的宅基地、建設用地、打谷場、曬場、新開墾3年以下的種植地的,為原土地類別年產值的4倍。
江蘇土地征收補償標準2022年如下:1、征收方案經批準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發布公告;2、就公告中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多數被征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不符合法律規定,應舉行聽證會;3、進行補償登記,簽訂征收補償協議;4、發放補償款。需要的資料:1、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表;2、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報告;3、項目立項文件與政府簽訂協議等相關材料;4、征地費用及補充耕地初步方案、補充耕地資金引入預算說明或證明材料;5、標明用地范圍和補充耕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現狀圖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6、預審機關需下一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具的有關意見或說明材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一、征地補償標準
征地補償標準是指在市鎮行政區的土地根據政府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范圍內,依據土地類型、土地年產值、土地區位登記、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系、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據片區劃分用于征地補償綜合計算的標準。
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布。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征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征地補償水平。如今實施的征地補償標準已超過規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時調整,將不予通過用地審查。各類具體的價格補償標準由區縣物價局依據當地經濟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況進行定價。
二、鎮江市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云南省征地補償標準--征用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為:
(一)征用菜地、水田按照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8--10倍補償,水澆地、園地、藕塘按照7--9倍補償,望天田、旱地按照6--8倍補償,輪歇地按照6倍補償,牧草地、漁塘按照3--5倍補償;
(二)征用種植3年以下新開墾耕地,按照上年產值的2倍補償,并補償開發投資;
(三)征用宅基地、打谷場、曬場等生產、生活用地,按照原土地類別補償;
(四)劃撥國有農場、林場、牧場、漁場土地的補償標準,按照本款(一)、(二)、(三)項的規定辦理。
征用、劃撥林地的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第二十四條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
(一)被征地單位人均耕地在666.7平方米以上的,安置補助費總額為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4倍;人均耕地在666.7平方米以下的,每減少50平方米,增加年產值的1倍;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總額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
(二)征用園地、藕塘的安置補助費,為該地、塘年產值的6倍;
(三)征用漁塘的安置補助費,為該地年產值的4倍;
(四)劃撥國有農場、林場、漁場土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地年產值的5倍;(五)征用集體的宅基地、建設用地、打谷場、曬場、新開墾3年以下的種植地的,為原土地類別年產值的4倍。
●鎮江市最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
●鎮江拆遷政策
●2021鎮江拆遷范圍
●2021年鎮江市拆遷
●2020年鎮江拆遷計劃
●鎮江市拆遷條例
●鎮江房屋拆遷
●鎮江市拆遷補償標準明細
●鎮江拆遷補償標準
●鎮江拆遷補償政策
●鎮江市土地征收補償辦法
●鎮江市土地征收補償辦法
●鎮江市征地補償2015 4號文件
●鎮江市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
●鎮江2020征收
●鎮江國有土地征收補償費
●鎮江市征地補償安置標準
●鎮江土地征收
●鎮江土地征收成片開發
●鎮江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長治市壁頭村等拆遷補償標準,鎮江市征地補償標準2024是多少: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鎮江工廠拆遷補償方案,鎮江市工廠拆遷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鎮江農村老房子拆遷補償,鎮江市拆遷補償標準明細: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鎮江市城市更新項目包括什么內容,鎮江市城市更新項目包括什么:今日談城市更新百科
●湛江拆遷房補償標準,鎮江市征地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鎮江市房屋拆遷補償辦法,鎮江市企業拆遷補償標準及政策解析: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鎮江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鎮江市征地補償辦法是怎樣的: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鎮江市集體土地拆遷補償標準,鎮江市征地補償辦法是怎樣的: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鎮江市潤州區拆遷補償標準,蘇政發江蘇省征地補償標準2024年: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嵊州拆遷補償標準,鎮江市征地補償標準2024是多少: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鎮江丹陽農村拆遷補償標準,鎮江市征地補償標準2024是多少: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鎮江市集體土地拆遷補償條例,鎮江市企業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鎮江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鎮江市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鎮江市拆遷咨詢電話是多少,鎮江市拆遷咨詢電話:今日拆遷說法百科
●農村漁塘拆遷補償標準,鎮江市征地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鎮江市農村集體土地拆遷補償,鎮江市征地補償辦法是怎樣的: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鎮江集體土地拆遷補償標準,鎮江市企業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鎮江市城市更新工作方案,鎮江市城市更新:今日談城市更新百科
●鎮江市房屋拆遷與補償辦法,鎮江市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鎮江市區樓房拆遷補償,鎮江市最新拆遷補償標準:今日樓房拆遷補償更新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江蘇鎮江市拆遷安置補償辦法,鎮江拆遷政策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嚴翔
內容審核:趙正群律師